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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法律作文錦集七篇

來源:秀美派    閲讀: 1.4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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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為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法律作文錦集七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就是秩序,沒有了法律,那麼人類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樣骯髒。我們應懂得運用法律的武器,與惡勢力作鬥爭。

在五年級時,有一個好朋友叫揚子。她是一個很正直的女生,班級同學開玩笑説,我們班的正能量全在她身上集中。她曾説過,長大了要當一名律師。所以她經常去圖書館買一些關於法律的書,自然懂得了不少。有一次,我為她驕傲。

那天我和她值日,到天黑才回去。我和她是鄰居,所以我們走在一起。黑漆漆的路上只有幾個路燈,伴着月光,顯得這小路更加模糊。我看着這詭異的場面,心“撲通、撲通”地跳。突然,從不遠處冒出一個人來,他帶着一個大約8、9歲的小女生,對她説:“娃,爹實在沒錢了。要不,這學咱不念了?爹想回鄉種田。再説,你娘還病着。”我聽了,只得歎息着小女生可惜了,但看看這天黑的,便拉着揚子快點走。那小女生揚起稚真的臉,説:“我想上學,爹,求你了,我真的不想休學。爹——”還沒説完,便被她爹扇了一巴掌,她爹説:“上啥學,爹真的沒錢付學費了,你這娃咋這麼不懂事呢。你看你娘還要照顧,還要付醫藥費,為了你上學,爹還借了隔壁人家二娃的錢,現在還還不起,還咋上學?你馬上和老師説説,把學費要回來。”那個小女生哭了起來。揚子突然放開我的手,走了過去,蹲在小女生面前,對小女生説:“小妹妹,別哭。姐姐會幫你的。”説着,站了起來,對小孩子的父親説:“叔叔,你看這小女生這麼喜歡讀書,你何不成全她?”那個小孩子父親臉色一尷尬,説:“俺家實在沒錢去付學費了。他娘還病着,俺家實在是山窮水盡了。”我走過去,用眼神埋怨揚子多管閒事,揚子不緊不慢的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義務教育法》規定,像她這樣的小姑娘,應享受國家九年義務制教育,不可綴學。”在我佩服揚子如此知法時,她爹説:“啥法不法的,俺只知道,上學就要給錢。俺也不想委屈了這閨女,但是俺……俺實在沒辦法了。”揚子説:“原來是這樣啊。其實也不是沒辦法。”小女生聽到這話,立即停止了哭泣,望着揚子。揚子説:“學校每年都會有貧困家庭補助的,只要你去申請,就可以免費上學,還有補貼。”那父親説:“真的嗎?可俺不會弄啊。”揚子説:“沒事兒,明天你們在校門口等我,我幫你們。”“真是謝謝你了,小姑娘。娃可以上學了!”看着那父親激動、開心的神情,我在心中為揚子深深的點了個贊。

説幹就幹。第二天,揚子為了那小女生的事情跑上跑下,整個課間都不見她人影。終於,小女生可以重返校園。揚子被評為了“法律文明小使者”。當她拿着證書時,臉上露出了笑容。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我們要做到知法用法,用法律幫助別人。

法律作文 篇2

當我還在小時候剛懂事時,父親母親就經常教我不要做壞事;當我和父親母親碰到警察時,他們就會嚇唬我:“不要做壞事,否則會被警察抓起來。”那時,我不知道做壞事是什麼概念,也不知道做壞事為什麼會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學時,我才明白父母對我説的話。這時,除了父母,我的老師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壞事,做壞事是犯法的。”那時,我明白了做壞事的嚴重性,卻不知道什麼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們大家心中。我漸漸長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觸犯法律。隨着年齡的增長,知識增加,閲歷的豐富,我對做壞事和法律這兩個概念理解得越來越透徹。我漸漸明白,做壞事並不是只給警察抓這麼簡單,做壞事還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後果,害人害己,給別人做壞事,自己也將受到懲罰。

法律,這個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憶。我記得,在我小學一本思想品德課本上就有過一幅關於法律的圖畫:其中一個人説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會被抓。”另一個人就反駁道:“小孩不能犯法,雖然不會被抓,但會進行其他教育。”這幅圖畫令我思緒萬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個同學説的話:“小孩子可以做壞事,做了壞事也不會幹什麼。”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同學竟然説出那種話,這真是讓我後怕無窮。所以,我們要做到法律在我們心中。要時時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這樣才不會走上犯罪道路,為我們的人生提供保障。

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便是我們成為方圓的規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鑄就美麗人生。 . 你記住了嗎? ^^

法律作文 篇3

談及到法律,總會給人帶來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是一樣的,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力才得到了應有的保障。

作為當代小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然而我們該思考的是:在我們成長道路長如何與法同行呢?可能有人會説:你多慮了,我們都還只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根本約束不到我們。聽到這個説法,我很氣憤,我會説:不!法律其實離我們很近,它伴隨着我們的一步步成長。那些輕視法律的人,我想是沒有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終導致他們走上了犯罪之路。有一句法律格言説得好:“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

我們雖然的年齡尚小,但已經不同程度接觸了社會。目前是會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社會上還存在有一些不法現象,小學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我們要提高警惕,增強我們自身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在使自己遇到這種情況下能冷靜、機智、勇敢的去應對。

1、獨自在家時,要鎖好院門、防盜窗等,保管好財物。

2、如果有人敲門,千萬不要盲目開門,要從觀察鏡看清楚是誰,或者隔門問清楚對方是誰,如果是你認識的人才能開門,如果是陌生人,就不要開門。

3、不要邀請不熟悉的人到家裏做客,以防壞人有機可乘。

4、外出要告訴父母你去哪裏,如果是晚上一定要結伴同行,萬一發生了什麼事,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

5、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法律保護。

同學們,

安全工作事關我們家庭幸福和生命與健康,

希望大家處處留意,事事小心,無論何時何地,都應對安全問題保持高度警惕。要相信,法就在我們身邊,法伴隨我們成長。

法律作文 篇4

俗話説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肯定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從而法律便誕生了。它告誡我們不準破壞森林,要維護國家的環境;告誡我們不要闖紅燈,不能酒後駕車,消除了一場場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誡了我們不得侵犯他人的財產,使人們成為了一個個品德高尚、行為端莊的小公民……“法律”,這個神聖的稱呼,它像古時候的包拯一樣“大公無私”;像正義的化生一樣,為一位位弱者討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樣,決不會向另一邊傾斜……正氣凜然的它,肩負着維護和平的重任,為社會驅逐邪惡,讓國家在安定中發展。時刻扮演着當一個守護神的主角,伴隨在我們身邊,保護着我們;像一張無形的大網,指引着無知的人們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孫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懲惡揚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我們小學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壞它。假如我們尊重法律,那麼法律也會尊重我們。《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就是法律賜予我們的武器,用來保護我們的。但是,假如我們不能正確地使用這個武器來保護我們,那麼,它給我們帶來的將是嚴肅的懲罰!這天,我們作為一個小學生,祖國的花朵,將來的棟樑,就應從小就要對法律有必須的認識,就應知法,懂法,守法。

目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象可謂是“數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違法犯罪的青少年約佔青少年總數的萬分之二十點六,其中青少年犯罪佔刑事犯罪的比例達70%左右,多麼驚人的數目呀!從危險上看,由於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於衝動,不計後果,其犯罪危害極大。有一個17歲的學生,因為父母關係不和,而情緒鬱悶,整天不去學校,在外面遇到了許多遊手好閒的人,與他們混在一齊,養成了賭博的壞習慣,之後因為沒錢,走上了邪惡之路,綁架了一名9歲兒童,還多次搶劫他人錢財。最後受到了法律懲罰!

17歲的一個孩子,眼看着快成為一個活潑開朗的小夥子了,卻因一時之念,走向了歪路!這不僅是他的錯,雖他單純,思想不成熟,但他還有一顆上進心在支持他堅持正義,然而,父母的關係不和,把他最後的唯一支撐的力量給毀滅了,使他從正義之路走向了深淵,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從中能看出,我們不僅僅要有一顆正義的心,還要守法,不能侵犯法律,還要學會開朗樂觀地應對世界,不能消沉沮喪!同時,父母也要為孩子的成長帶來有益的幫忙,而不是去破壞。

法律是神聖的,沒有了法律,我們就不能公平公正地處理一些糾紛和矛盾;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不會如此完美幸福;沒有了法律,人間的杯具將會一次次重演;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就沒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種約束,而是一種修養,一種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則。我們每位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法律是公平的,無論對於誰,是老人還是小孩,只要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這對我們每個人都有必須的好處,尤其在正義的一面。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懷着正義之心,我相信無論遇到什麼,法律都會其餘你無限的勇氣和力量,關鍵是我們要用心去對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讓我們捧着一顆真摯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國交朋友,和未來交朋友,讓法律伴隨我們每個人的心田,使每個人都為擁有法律而驕傲!

法律作文 篇5

法律,使我們能得到管制,使我們這些二十一世紀的青少年能健康的成為祖國未來的希望,使這個世界能變得和諧美好!我想法律雖然很嚴謹,但他卻給我們的終生受用!

下面為大家講這樣一個故事: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絡裏,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裏的枱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裏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説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着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説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説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事後,小新的爺爺説,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着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裏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着他。他在看守所裏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着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説到這裏,他痛哭流涕起來。”

就是這樣一個故事,就是因為迷戀網絡,才導致了現在的樣子,原本幸福的家庭就這樣破滅了!看來,法律對於我們來説實在太重要了,我們假設當初小新遵守法律,就不會出現這樣悲慘的結局!如果我們不遵守要求,生命也許就會付出代價,誰也不願意這樣所以我們要遵守法律,尤其是我們青少年,一旦步入這樣的軌道,就會給我們帶來意想不到的結果……提起法律,就應該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為舉止。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我們都知道,可又有多少人做到呢?所以説,法律啊!永遠只我們身邊。而我們卻因為小小的不留心,而發生事故。這樣有多危險呀!其實,遵守法律很簡單,只要我們從小就遵守社會治安,這些險事就不會在我們身邊發生,而我們小學生應該做的就是不吸煙,不喝酒,不迷網,做到這三點不就好了嗎?但違反法律更簡單,現在,有太多人迷戀網絡了,不光是小孩,也有大人,其實過度迷戀網絡,不僅違反了法律,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心也受到了嚴重的傷害,難道我們天天都願意呆在這個充滿“病毒”的氣氛中嗎?不!絕不!那麼我們就應該想辦法控制自己的毛病,多想想,現在快樂了,但以後呢?沒準就會被稱為迷戀網絡,被送進警察局,難道你願意被警察帶走?你願意再也抬不起頭嗎?位子自己的人生找想,我們就要用努力脱離苦海,面對一種新的生活和未來!

正是因為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為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有了他的管制,小鳥就自由飛翔!

法律作文 篇6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裏聯繫。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説:“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為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説準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裏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説:“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説:“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説:“你快講,廢話少説。”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裏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裏很難説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説:“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説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裏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諮詢。

這個故事説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法律作文 篇7

【題目】

閲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

大學生小閆發現自家大門外有個鳥窩,和朋友架了個梯子將鳥窩裏的12只鳥掏了出來,養了一段時間後把鳥的照片發到網上,沒想到有人願意出價買鳥,兩人因此獲利1200多元,後來他們又掏了4只。原來,他們掏的這種鳥叫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結果,小閆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並處罰款。此事引發不小的爭議。

小閆父親:兒子對小動物特別喜歡,在我們心裏,農村孩子逮鳥抓魚不用管,沒想到會被判得這麼重。

熱心網友:量刑太重,10年牢獄生活足以毀了人的一生。

法律專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級保護動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嚴懲,這叫法律認識,法律認識錯誤是不免責的,理由就是公民應當知法守法。

對於以上事情,你怎麼看?請寫一篇表明你的態度,闡述你的看法。

要求選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套作,不得抄襲。

【審題】

1、喜歡動物很正常,掏鳥售賣不可諒;

2、法律的意義在於警醒,不在於重刑懲罰;

3、“法盲”不是藉口,不可免責或者不知情不能成為犯罪理由;

4、10年牢獄,對大眾的教育意義大於對一個人過錯的懲罰;

5、從掏鳥到售賣,就是明知故犯;

6、對於一個年輕人來説10年半夠重,從鳥的角度去想,這次判決可能是一個重要的命運轉變。

【優秀作文】:

德國法學家耶利內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當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閆因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判罪,不少人以“無知無罪,人情可恕”之由為之叫屈,但在我看來,法律至上,我們應以客觀理性之態度對此負責。

法律至上,不能縱容“無知”的喧囂大行其道。法律專家認為,法律認識錯誤是不免責的,公民應當知法守法。縱使當今教育沒有給學生普及燕隼是保護動物等類似的知識,但小閆因鳥獲利進而又去獵捕,這種“無知”便是將我們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的無形的雙手。須謹記《聖經》中對規則的虔誠禮讚——“日頭,光亮,天空中所陳設的星宿與規則,高於我們的生命。”而非罔顧規則法律以“無知”之名進行自我救贖,理直氣壯地扮作受害者,抨擊規則的無情,殊不知,法律面前,無人可免。

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間鯨吞蠶食。10年牢獄生活對於一個年輕的大學生來説確實太重,但倘若不遵守法律,有多少人又會藉以“人情”而渾水摸魚。“人情”本是人際關係的紐帶,但反觀當下,“人情”更多地成為了粉飾太平,覆滅法律的藉口,因而蒙上了一層骯髒的面紗。李零先生曾説:“光講以德治國,德必偽,國必亡。”真正的人情,必在法律之內。若是罔顧法律而放縱人情與慾望,千年的文明就此湮滅,國家的正義與公平將因所謂的“人情”軟化遊走而狹隘沒落。故法律至上,無人可免。

然而,法律至上,並非死守規則法律。在法律不變的前提下,加以能接受的人性化舉措,不僅無傷大雅,反而錦上添花。正如《周易》中所闡述的:“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救護車可飛馳過任意一盞信號燈,這便是規則內的人情。由此觀之,當法律的目的與其行為衝突時,打破規則的思維慣性,便是以客觀理性的精神對法律的負責。

我想,政治凋敝不可怕,文明式微亦不可懼,只要我們像康德一般心懷道德律令,社會便不會有太多的怨念之聲,取而代之的,是有如普羅旺斯的薰衣草花田,其芬芳氤氲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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