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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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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在生活中大家應該都很關注關於法律的事情,法律有很多的作用和知識,起訴就是法律所提及的一個知識點,而大家都會去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識,那麼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

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1

一、民事起訴不知道被告地址怎麼辦

1、如果在起訴前不知道被告的具體住址的,不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但可以委託律師到公安機關查詢被告的户籍登記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後,法院就應該受理的。

2、法院受理後,如果找不到被告無法正常送達的,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後,法院可以依法進行缺席審理並判決。

3、判決生效後,被告未在判決所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判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至於錢是否能要回來,那要看以後的執行情況的,現在無法判斷。

二、起訴應符合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是公民的,應出示身份證,並提交身份證複印件。離婚案件還應提交結婚證,遺失結婚證的,必須由有關機關出具婚姻情況證書。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企業代碼證等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委託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

3、證明材料

提交與案件有關的票據、信函、文件、證書、證明、合同、鑑定結論、借據、字據等。必須出示證據原件,同時提交證據複印件。

1、當事人一方是公民,應記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郵編和聯繫電話;當事人一方是法人,應記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郵編和聯繫電話;

2、訴説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2

一、民事訴訟沒有對方住址能起訴嗎

可以的,只要有明確的被告,可以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訴。起訴的時間可能會久一點,法院也要核實被起訴人的基本信息,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你不需要提供詳細的地址,大概的地址就可以了。法院送達不到可以公告送達。

二、民事案件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1、對一般的民事案件,應該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應向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應向該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是數個,可向任何一個被告所在區域的法院起訴。

2、為了方便原告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下列三種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①對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 第2張

②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③對正在被勞動教養和被監禁人提起的訴訟。

3、民事訴訟法還規定,對下列案件應向行為地或糾紛發生地的法院起訴:

①對侵權行為,應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②對合同糾紛,應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如果書面合同中已有協議,講明發生糾紛要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或者標的物所在地中的某一法院起訴,只要這一協議不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則可以按協議的約定起訴;

③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向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④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應向事故發生地或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⑤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損害事故,為追索損害賠償的訴訟,應向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⑥對追索海難救助費用的訴訟,應當向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起訴。

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3

如果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而不知道經常居住地地址或户籍地址的,可以帶上起訴材料(包括起訴狀、證據材料、您的身份證等)前往法院開具補充材料告知書後到公安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如對方未在該地辦理居住證且該地並非其户籍所在地的,則需要到對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查詢其身份信息。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原告起訴時,需要有明確的被告。從法律解釋的解度來説,明確的被告包括以下三個條件:

(一)有明確的姓名、名稱或者字號;

(二)原告起訴的法院管內有明確的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

(三)與原告就本案(原告的請求當否)有直接的利害關係。

起訴一個人沒有他地址怎麼辦 第3張

是否受理原告的起訴,必須考察被告是否明確,應從被告的身份、住所地兩個方面去審查。至於原告是否有證據證明其與被告之間存在某種法律關係,不是立案受理階段實質審查的問題,而是審判階段實體裁判的內容。

從比較法角度看,日本等程序法律發展程度較高的國家,都將原告是否有證據證明其與被告之間存在某種法律關係作為原告的實體權利能否保護的要件,而不作為原告的起訴是否成立的要件。

法官應實體審查原告提交的證據能否證明其與被告之間存在事實上或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一旦查實其與被告之間不存在實體法律關係,其訴訟請求就不可能得以支持,應判決予以駁回。

如果在一個案件中有多名被告,當其中一名被告與原告之間不存在法律關係時,法院應判決駁回原告對該被告的訴訟請求,而不是裁定駁回原告對該被告的起訴,以免在一個案件中出現判決駁回訴請和裁定駁回起訴的兩種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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