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補貼怎麼申請條件,隨着社會的發展,很多人都在關注創業補貼應該怎麼申請,因為現在有很多的畢業生,畢業了就想着自己創業,下面整理了創業補貼怎麼申請條件。
創業補貼怎麼申請條件1
1、申領補貼流程為,畢業學年開學後,符合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自願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請,由各院校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將初審通過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在校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在公示時要注意隱藏或遮擋身份證號碼部分數字,不得公示家庭住址、聯繫方式、銀行卡號、出生日期、家庭困難狀況、身體殘疾情況等涉及個人隱私的敏感信息。首次申報或再次申報中涉及院校信息有變動的,需進行系統備案。
2、之後,各院校應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並於畢業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將補貼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彙總後,報院校所在地的區(市)縣就業局,過期不再受理屆畢業生的補貼申請時間應於3月底前報送)。同一院校有多個校區且分處不同區(市)縣的,由各校區所在區(市)縣就業局受理。
3、在各區(市)縣就業局接收申請材料後,利用信息系統開展複審,複審完成後送區(市)縣人社部門核准,區(市)縣財政部門按區(市)縣人社部門審核認定的補貼人數和資金,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各院校,由各院校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學生髮放,不得發放現金。求職創業補貼資金在各級就業補助資金(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手續
1、攜帶本人身份證,去當地的.社區,開具創業貸款證明(3個工作日審核完畢);
2、去人民銀行將詳版的徵信記錄打出來(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購車貸款以外,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户為單位)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內,應沒有商業銀行其他貸款記錄。1個工作日)
3、去當地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5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4、將資料攜帶到當地人社局創業擔保貸款中心,進行審核(15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5、與創業擔保中心簽署擔保合同(3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6、與商業銀行簽訂貸款合同(5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7、等待銀行放款。
創業補貼怎麼申請條件2
一、補貼對象
在我縣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以下類型創業人員,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就業困難人員,指創業前按照規定經就業困難認定的人員;
(二)畢業年度和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指統招大專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高校畢業生以“學信網”學歷信息查詢為準,歸國留學人員以教育部學歷認證為準);
(三)貧困勞動力(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查詢為準);
(四)退役軍人;
(五)農民工。
二、補貼標準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的標準為5000元/人。
三、所需材料
(一)共性資料
1、《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2、户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
3、身份證複印件;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本人於營業場所照片(1-2張):
6、農行卡複印件。
(二)個性資料
7、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複印件;
8、退役軍人提供退役相關證件複印件。
四、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可在“秦雲就業”小程序上提示填報申請,也可在志丹縣人力資源市場5樓507是申請填報。
五、注意事項
同一人創辦多家經濟實體的,只能申請一次。
申請人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後才可申請補貼。
補貼申領期限為1年,即工商營業執照取得時間距補貼申請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超過申請期限的,人社部門不再受理。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人必須為創辦企業的法人或個體工商户的經營者本人。
創業補貼發放對象不得超出法定勞動年齡範圍。
創業補貼怎麼申請條件3
1、補貼標準
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的初創企業吸納户籍人員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已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人數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2、申請資料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按年度申請。首次申請應於初創企業與户籍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已為其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後,向初創企業註冊地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填寫補貼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證明書)
2、深圳市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
3、招用本市户籍人員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驗原件);
4、初創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户(單位蓋章);
5、税務登記證(辦理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需提供)及納税證明。
3、發放方式
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複核通過後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相關補貼撥入初創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户, 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也可委託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放。初創企業補貼為一次性發放補貼。創業場租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從受理申請之日起計發,每3個月發放一次。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以年度為單位發放。
4、帶動就業人數
首次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以申請時實際吸納本市户籍就業人員的人數核發補貼。後續年度申請時,按其實際淨增本市户籍就業人員的人數核發補貼。最後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初創企業登記註冊之日起4年。合夥創辦企業的,吸納本市户籍就業人員的人數不包括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