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男朋友有家庭怎麼辦,在感情中,可能有的男方會騙女方自己是單身,其實自己已經有了家室,這是一種欺騙行為。但是孩子是無辜的,那麼懷孕了男朋友有家庭怎麼辦呢?
(一)轉變觀念
提醒自己,人生只有一次,沒必要為了父母,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一輩子.,當你努力之後,丈夫依然故我,你可以勇敢地放棄婚姻,重新尋找自己的幸福。
給自己設置這樣的底線和退路,可以讓自己理直氣壯地去捍衞自己的尊嚴,不再受他的挾制,看他的臉色行事.
(二)跟他積極溝通,努力改善關係
消除“冷暴力”,最好不要用法律來約束,而應該從道德的角度來考慮。
也就是説,當家庭這個社會的基本元素、這個本應温馨和睦的.空間被“冷暴力”侵蝕、生活出現不和諧的音符時,夫妻雙方應當正視問題、敞開心扉,從生活中
思想上,從感情方面選擇適當的辦法,以相互都能接受的輕鬆的話題來交流,進行推心置腹的溝通,讓彼此在對方那裏感受到快樂、安慰,受到鼓勵和得到休息,以提高婚姻質量。
只有當婚姻關係嚴重脱離軌道實在無力逆轉時,才可通過法律尋求支持和服務。
(三)注意為愛情“保鮮”
幸福的愛情與婚姻,是人生最美好的生活享受,而家庭出現“冷暴力”,則是夫妻缺乏感情溝通,不注意愛情“保鮮”的結果。
人們在初戀、熱戀和結婚度蜜月時,愛情是新鮮、甜蜜、幸福的,但天長日久,當愛情與婚姻從“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變成“柴米油鹽、鍋碗瓢盤”之後,就會被時間銷蝕了新鮮感、甜蜜感
甚至變質為一種互相猜忌、厭煩的情緒,“冷暴力”隨之而來。
如果對方不打算離婚娶你,你又想留下這個孩子,就起訴這個男人。要求法院判決他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如果你沒有準備好要這個孩子,也就不需要貪戀那若有若無的希望,事實上它已走遠,你無法再抓着它!
對於不屬於你的東西,你對它多些卷戀,只能是增加自己的傷口,世界如此之大,鮮花無數,難道你就只扁愛這朵,事實上時間會告訴你現在的'糾結都是錯的!
在虛無漂眇的感情面前何必太過於執着,在不懂得珍惜你的人面前何必自我煎熬!得不到自已想要的東西,反而傷了自己,不划算。這個時期你最好控制好你的心態,不要讓它再繼續漫廷,學會忘記。
有的人體質不好,不容易懷孕,如果這樣可以留着孩子,但是留着孩子以後你的麻煩很多,一個人帶孩子也很辛苦。你要仔細斟酌,考慮清楚後再定奪。
同時呢,要告訴你的父母,儘管他們會因此而懟你,但是他們是心從裏疼你的,父母也會從你的身體方面來考慮問題。所以你不是一個人,不要因此而鬱鬱寡歡。吃一塹長一智,以後不要太傻,給自己釀下這樣的苦果。
痛苦只因記憶,遺忘能撫平心傷,遺忘的別名字又叫轉移注意力,所以你應該儘快轉移一下注意力!那是對自己的負責!
懷孕了男方有家女方怎麼維權
懷孕了男方有家女方可以把孩子生下來,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法院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下列條件出現時,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免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1)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
(2)收入明顯下降,暫時無力按原來的協議或者判決履行支付義務;
(3)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確無撫養能力的;
(4)確有困難無力支付,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什麼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關係所養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為所生子女和養子女,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未經丈夫同意、事後丈夫又不予認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為了確定非婚生子女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許多國家的親屬法中都設有認領和準正制度。
①認領。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特別是生父確認其為自己子女的法律程序。有的國家規定生父生母均得為認領人。有的國家規定只需生父認領,與生母的關係以出生事實為根據;
生父主動認領者,稱為任意認領,出於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請求,經訴訟程序責令其生父認領者,稱為強制認領。
②準正。符合一定條件的非婚生子女取得與婚生子女同等法律地位的程序。許多國家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可因生父認領或生父、生母結婚而準正。有的國家規定必須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條件才能準正。
《民法典》未確立對非婚生子女生父強制認領的制度,但在審判實踐中是受理此類案件的。起訴時,通常由生母向法院提供有關證據材料。
如:生母在受胎期內有與被告同居或被其強姦、誘姦的事實或證據等。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委託專門的血液鑑定部門進行親子鑑定。
目前,科學的鑑定方法是用人體組織細胞核(簡稱DNA)進行抗原試驗。經鑑定證據確鑿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孩子的生父對其認領並負擔子女出生以來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獨立生活時為止。
《民法典》確立的是非婚生子女準正制度,即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具有同等地位,同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