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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管理制度15篇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1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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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技術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技術管理制度15篇

技術管理制度1

一、爲加強醫療技術管理,促進衛生科技進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醫療技術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進本院尚未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均應嚴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醫療技術分爲以下三類

1、探索使用技術,指醫療機構引進或自主開發的在國內尚未使用的新技術。

2、限制度使用技術(高難、高新技術),指需要在限定範圍和具備一定條件方可使用的技術難度大、技術要求高的醫療技術。

3、一般診療技術,指除國家或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診療項目,具體是指在國內已開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醫療技術。

四、醫院鼓勵研究、開發和應用新的醫療技術,鼓勵引進國內外先進醫療技術;禁止使用已明顯落後或不再適用、需要淘汰或技術性、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和社會倫理及法律等方面與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適應的技術。

五、醫院由醫務處牽頭成立醫院新技術管理委員會(由醫院主要專家組成)及科室醫療新技術管理小組(由科室主任及專家3—5人組成),全面負責新技術項目的理論和技術論證,並提供權威性的評價。包括:提出醫療技術准入政策建議;提出限制度使用技術項目的建議及相關的技術規範和准入標準;負責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項目技術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對重大技術准入項目實施效果和社會影響評估,以及其他與技術准入有關的諮詢工作。

六、嚴格規範醫療新技術的臨牀准入管理制度,凡引進本院尚未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首先須由所在科室進行可行性研究,在確認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倫理、道德方面評定的基礎上,本着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指導臨牀實踐,同時要具備相應的技術條件、人員和設施,經科室集中討論和科主任同意後,填寫"新技術、新項目申請表"交醫務處審覈和集體評估。

技術管理制度2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省內項目部必須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編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應符合當地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彙總有關資料 。

第三條、單位工程竣工後,技術資料應符合相應要求後才能交付驗收,每一檢驗批驗收時,須提供質保書、試驗報告單、自檢記錄、技術複覈記錄給質量員,並在自檢人員簽字的基礎上才能驗收。整理的資料(包括格式、頁面、書寫、簽章、裝釘等)應符合歸檔要求。

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後30日內交公司質量處審查存檔,分公司、辦事處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後上交公司質量處,未設分公司、辦事處的項目,由項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質量處審查。

第五條、上交公司的資料需原件,必須裝訂成冊,建立總分目錄,厚度控制在40mm以內,並裝入檔案盒。裝訂採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裝訂時必須剔除金屬物。

第六條、所有竣工圖應加蓋竣工圖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度複製圖的摺疊方法》統一折疊成a4幅面圖標欄露在外面。

第七條、總包單位應及時檢查、收集、彙總各分包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總包範圍內所有資料必須一同上交公司存檔。

技術管理制度3

一、醫療技術風險管理體系

醫療技術風險管理納入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實行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及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兩級管理。醫務科負責醫療技術風險上報統計、組織專家討論、反饋整改意見等具體工作。

二、造成醫療技術風險的可能因素

(一)醫療技術設計方面:新技術操作規範不成熟,技術操作流程不夠科學或者過於複雜等;

(二)醫務人員個人因素:新技術應用經驗不足、技術能力不足等;

(三)設備因素:設備和設施發生改變,不能正常運轉等;

三、風險管理和預警工作流程

(一)執行技術操作的經治醫師負責監測技術風險,發現有潛在風險或已經造成損害時,應立即現場採取處理措施。現場經治醫師採取措施後仍難以處理時,應立即向上級醫師報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時報告醫務科或分管院領導。參照《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和《醫療糾紛(事故)防範、預警與處理規定》進行上報。

(二)醫務科根據《醫療技術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必要時組織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專家進行分析討論,指導相關人員做出正確處理。

(三)如需繼續應用該技術,主管醫師應向患者或家屬告知情況,徵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並簽署知情同意書後施行。

(四)經治醫師對緊急意外情況後出現的病情變化、診療方案、上級醫師意見及診療情況應及時記錄,同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至患者病情穩定爲止。

四、醫療技術風險的預防

落實我院《醫療技術管理制度》、《新技術准入和評估制度》和《高風險診療操作的資格許可授權制度》等相關規定,醫務科定期對上報的醫療技術風險進行彙總和分析,呈交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評估,對醫療技術的安全、質量、療效、費用等情況進行全程追蹤管理和評價,及時發現醫療技術風險,並將評價結果反饋給相關科室,督促其採取相應措施,保證醫療技術管理持續改進。

技術管理制度4

1.目的:爲了落實平時安全基礎工作、使公司各項生產活動得到有效安全控制

2.範圍:全公司員工

3.責任者:安全部、保衛科、各車間、部門

4.程序:

4.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廠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法制觀念,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禁違章指揮。

4.2新工人入廠和調換工種的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參加生產操作。操作工人必須持有《安全技術作業證》。電氣、起重、焊接(切割)、壓力容器等特種作業的工人均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和技術考試合格後,持有《特種工種作業證》方準獨立操作。

4.3職工進入生產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短褲、裙子、拖鞋、高跟鞋,不準披長髮,圍長圍巾;有可能被傳動機械絞傷的作業,不準戴手套。

4.4職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不準打鬧、脫崗、睡崗和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4.5各崗位的重複操作、稱料、投料、主要控制技術必須經過認真核對,嚴格執行雙檢制。

4.6公司所有崗位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4.7一切機械設備、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勤檢查,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4.8凡二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其中應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動火區內動火,其它動火一律要辦"動火許可證";凡進入容器內工作應辦理"入塔、進罐許可證";檢修是要辦理"檢修許可證";登高作業要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其他高危作業要辦理安全許可證。凡在有毒區域內工作,必須配戴防毒面具。並有人監護。

4.9各崗位應按規定配備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及其它應急用品,有關部門應定期檢查,保證處於良好狀態。要熟記預防與急救方法,對防護器材消防器材要會正確使用和保管。消防設備嚴禁移作它用。

4.10高處作業、交叉作業或進入有可能被物體打擊的場所,必須佩戴安全帽,凡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牢系安全帶,嚴禁向下亂拋物件,工具。搭架板必須堅實、牢固。

4.11廠區內禁止吸菸;禁止穿帶鐵釘的鞋。

4.12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設備的性能和工藝流程,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未經領導批准,不準從事本工種以外的設備操作。生產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處理,再上報。

4.13起重工具,應經常檢查、剎車有效、鋼繩完好,嚴禁乘人,嚴禁超載。

4.14電氣設備、線路的一切維修工作,必須由電工進行,其它人員一律禁止上述工作。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等。停電警示牌應由專人管理,誰掛誰取。

4.15一切儀表裝置的修理工作,應由儀表工進行,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亂動。

4.16各種設備、工具使用或開動前,要經過詳細的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

4.17各種防護裝置、信號、標誌、儀表、指示器、安全裝置要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未經批准,不得拆除、移動或停用。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接地(接零)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4.18行燈和機器設備上的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容器、溝道、潮溼場所使用的照明燈電壓爲12伏,絕緣必須良好。進入設備內工作必須使用低壓防爆行燈。

4.19檢修(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

4.20嚴禁違章搭棚,因生產需要在生產區內搭棚,由車間(部門)提出申請,經安全部審覈批准,方可施工。

4.21設備在運行中(包括電風扇)不能用手或其他物件去碰撞或伸人,不能觸及傳動部位。移動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待設備停止轉動後方可移動。

4.22無阻火器的機動車不準駛入廠區內禁火區,廠區行車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轉彎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4.23廠內道路必須保持暢通。佔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時,必須先到保衛部門或安全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在所佔路面兩端設安全遮攔,懸掛禁行標誌;夜間必須掛紅燈。通行道路必須保持整潔暢通。

4.24發生事故時,必須沉着、果斷,判斷準確,服從統一指揮,積極處理。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的現場應予保護,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同時盡力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技術管理制度5

爲加強煤礦電氣試驗工作,規範電氣試驗的管理,保障煤礦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特制定楊村煤礦電氣試驗管理制度。

1.電氣試驗組負責電氣設備規程規定的絕緣性能試驗、盤用儀表試驗及繼電保護試驗,參加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負責全礦高壓電氣設備、高壓電纜的電氣試驗工作(需要外委試驗的除外)。

2.電氣試驗室每年應編制切實可行的電氣試驗計劃,並報礦主管部門審批方可負責執行。

3.電氣試驗人員必須有電工基礎理論知識,對礦試驗的各種電氣設備必須熟悉其結構、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維護常識,有較強的責任心。

4.對計劃外的試驗,試驗前2天應由委託單位向機電科提出申請,待申請批准後方可試驗。對無試驗申請者,一律不予試驗(緊急情況除外)。

5.所有6kV及電氣設備,未經試驗合格,嚴禁投入運行,否則機電科有權做出處罰。

6.對於正常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可根據日常使用單位的意見做定期的調整和試驗,試驗結果上報機電科。

7.嚴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執行。對於各種試驗要詳細填寫試驗報告,主要設備要建立健全試驗資料和檔案,並交機電科存檔。

技術管理制度6

一、公務車輛狀況及安全檢查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牽頭,會同部門安全員、具體負責實施。

二、公務車輛技術狀況及安全檢查,統一組織檢查、各車駕駛員必須配合。

三、統一檢查,分底盤、氣路、電路檢查和車容車貌、車窗及車內設施檢查、修理質量抽查三大項。檢查週期爲每月檢查一次。檢查時由公司分管領導、部門安全員參加。

四、車輛檢查的內容

1、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底盤、氣路、電路等項目

(1)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制動連動裝置銷子及開口銷是否齊全,手剎、斷氣剎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及剎車管道是否漏氣、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機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輪胎螺栓、有無鬆曠或折斷,是否磨損正常。

(5)電源線路佈置及接頭包紮是否規範,固定是否完好,線路是否老化,燈光是否齊全有效,各類儀表是否有效。

(6)車容車貌、車窗及車內設施檢查。

(7)車門緩衝膠條是否完好,車門關閉(含駕駛門)是否正常。

(8)車身內外是否整潔,車輛是否有擦刮、掉漆痕跡,後視鏡是否齊全。

(9)是否有滅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當,是否有效。

(10)修理質量抽查檢查時由檢查人員按車輛總數3%的比例,查近一個月的修車情況。

(11)檢查返修率是否規定標準從隱患排查起,檢查是否及時報修整改、是否超過整改期限。

(12)排查人員及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並簽字。

五、駕駛員自查及自查內容

駕駛員自查由駕駛員每天進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交接班時應說明車況是否存在問題,有問題應及時彙報部門領導及安全員,做出整改方案。

1、檢查方向機及轉向是否正常,間隙是否適當。

2、檢查腳剎、手剎是否正常,管路有無漏油現象。

3、檢查輪胎、螺栓是否齊全,有無鬆動、輪胎氣壓是否正常。

4、檢查燃氣(油)、潤滑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是否足量,有無滲漏。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後視鏡以及牌照、頭牌、腰牌、尾牌等是否齊全有效。

六、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對各類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能當場修復的應儘量當場修復,不能當場修復的視其情況,凡涉及行車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不能上路的,必須立即停止運行並報修,其它問題由駕駛員當日內收車後回廠修復。

七、檢查的安排、考覈及要求

1、公司檢查的協調安排,由營運生產部負責,考覈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

2、對總站檢查的考覈,由營運生產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

3、對駕駛員每日檢查的考覈,由各總站負責,公司季度檢查時抽查。

4、公司參檢部門(單位)及各總站,帶隊檢查時應盡職盡責,做到站不漏線,線不漏車,車不漏項。不得走過場,敷衍了事。如因帶隊檢查後一定期限內發生機械事故,公司將追究帶隊檢查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八、獎勵與處罰

1、對遵守本規定,檢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時發現問題及安全隱患並及時修復的部門、總站、駕駛員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廠及總站納入年終考覈內容進行考覈,並給予表彰獎勵。

2、對日常保養、檢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質量差,檢查時發現有問題的,由公司視問題發生的部位及對安全行車的影響,每項扣總站或修理廠目標考覈分0。3分至2分。如車輛報修後,在質保里程以內又出現同類故障,檢查中發現還繼續在運行的,處罰時對總站及修理廠一併處罰。

3、對檢查中發現故障限期修復而未修復的,複查發現後將追究責任並加倍處罰。

4、總站對駕駛員、修理廠對責任人的處罰,各總站、修理廠應按照此扣分標準處罰責任人。

5、一年內所駕車輛發生兩次單項扣分達到2分或一次單項扣分達到2分的駕駛員,由安全服務監察部組織進行離崗培訓,考覈合格方可重新上崗,考覈不合格的改爲非技術工種。

6、扣分標準見附表。公司對總站、修理廠突擊抽查及日常檢查,發現問題依照此標準扣分。

7、修理廠相關人員工作不負責任,單項扣分達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廠從嚴處罰。

九、檢查資料的填報及收集

1、檢查表格由公司統一設計、打印。逐車檢查登記表應由駕駛員、檢查人員或部門負責人簽字。

2、檢查原始資料要收存備查。

3、駕駛員的自查由各車駕駛員逐日填表並簽字,由總站收集保存。

十、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的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爲準實施。

技術管理制度7

第一條 定期組織測量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加強對技術人員的培訓和實踐,不斷引進和吸取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第二條 不斷研究開發新的技術應用,針對實際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有相應的解決辦法。鼓勵動腦筋,想辦法,努力把每個環節做到規範化,以提升整個單位的技術水平。

第三條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每個員工都必須有自覺的質量概念,產品質量是一把尺子,質量好壞代表了單位的形象和綜合管理水平,應推廣全面質量管理。

第四條 外業測繪工作要腳踏實地、端正態度,嚴格按規範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作業,嚴把質量關。外業記錄應全面推行電子記錄方式作業,外業觀測應遵守各類工程對氣象因素的要求,每個點位都應實地測量,不得擅自對測繪原始數據進行後處理,一經發現扣除該項目績效的50%,造成嚴重後果的,扣除全部該項目績效並個人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

第五條 項目控制測量環節必須嚴格按照部門經理的要求規範作業,原則上最終形成“GPS控制測量報告”且採樣合格率達到100%,特殊情況(如信號不穩定或無信號)須向部門經理及時彙報、請示,由部門經理根據項目整體要求決定控制測量施測方法。

第六條 嚴格按照甲方對項目點位精度提出的要求進行外業測量工作,遇特殊情況須特殊處理的要及時向部門經理請示、彙報。如因個人原因造成項目成果不滿足甲方提出的點位精度要求的,扣除該項目績效的50%,造成嚴重後果的,扣除全部該項目績效並個人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 儀器精度是測量精度的重要保證,因此測量前的儀器檢查是十分重要的,測繪人員使用儀器前,必須檢查其精度,位置是否正確。如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改正或送修。

第八條 使用過程中要愛護測繪儀器及其他工作用品,並負責日常清潔工作。因個人原因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的由個人承擔所有費用。其他工作用品包括對講機、測距儀、鋼尺、鋼釘、自噴漆、錘子等要妥善保管。

第九條 測量工程應編寫相應的測量成果或測量技術報告,並履行驗收手續。所有檢查項目要有記錄,有簽字,有問題的要有彙報,有處理意見。

第十條 技術中心負責成果的質量檢查,形成作業人員自檢、項目負責人檢查、技術中心檢查驗收的三級質檢制度。

技術管理制度8

1 、全面管理中心的各項工作,負責編制中心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

2 、擬定中心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實施。

3 、負責編制中心年度設備、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購置計劃和維修計劃;並組織實施。

4 、負責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證校園網絡、多媒體教室、實驗室等教學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5 、認真抓好中心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6 、根據中心工作,對人員進行調整和分配。

6 、領導、組織中心工作人員完成各項日常工作,做好工作總結、評比和經驗交流。

7 、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技術管理制度9

一、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向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的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防止一般化。

二、施工現場道路,上下水及採暖管道,電氣線路,材料堆放,臨時和附屬設施的平面佈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等要求,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三、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安全、有效,沒有的。部能使用,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檢修機械設備要同時檢修防護裝置。

四、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安全網設施搭完後必須經工廠驗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間要指定專人維護保養,發現有變形、傾斜、搖晃等情況要及時加固。

五、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場所,變壓器四周都要指定專人設置圍欄、蓋板和安全標誌,夜間設紅燈示警;各種防護設施警告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和拆除。

六、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兩個以上的施工工隊或兩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隊長、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交底。

七、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採取措施,限期使塵毒、濃度達到國家標準。

八、採用各種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的革新和料研成果,都要經過試驗、鑑定和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才能使用。

九、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防止煤氣中毒,雨季和颱風到來之前,應對臨時設施和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雪過後要採取防滑措施。

十、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車間)和貯存易燃易爆器材的倉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十一、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工廠和車間都應採取有利於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先進工藝和技術,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技術管理制度10

技術管理與安全是密切相關的,技術管理指導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深人細緻,嚴格認真,切合實際,安全生產從技術上就有保證。技術管理工作開展的如何,主要是靠制度保證有了健全的制度約束,管理工作必然能夠沿着正規化規範化的軌道進行。

1.機電工程設計管理

煤礦生產千變萬化,經常需要增加機電工程或設備配件,爲滿足施工和維護需要,要進行設計,一般稱之爲“小型設計”或部件的非標準設計。對這些設計要有設計和設計審查制度。首先要指定專人負責設計,設計者對所承擔的任務和要求必須明確。對工程項目涉及面比較廣問題較複雜的應先由行政領導或技術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論證,確定合理的設計方案,而後設計。

設計做完應嚴格履行設計審查程序。設計審查應逐級進行,分別由檢查部門行政領導(如機電科)、礦總工程師(或機電總工程師)礦長審查簽字後按設計施工。設計審查是一項嚴肅負責的工作,既是技術把關,也是安全把關。設計者在設計過程中難免有考慮不周之處,因而可能造成設計缺陷或錯誤,通過設計審查發現問題,堵塞漏洞,不致造成損失。因此,設計審查不是走過場,而是對設計負有責任。

2.機電工程安全管理

礦井機電工程較多,有新設備安裝,也有運行中的設備拆遷移設,這些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質量上都有一個安全問題在施工前要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有的只編安全措施)措施的內容包括:安裝方法、質量標準和針對作業環境和設備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安全施工有保證,設備安全運轉也有保證。

機電工程安裝完畢應有驗收和移交程序。工程竣工,施工單位申請有關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工程驗收井辦理交接手續。工程驗收一是檢查工程量完成情況,二是檢查工程質量。其目的是防止施工與使用脫節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某年8月23日有一煤礦井下膠帶輸送機安裝沒經調試,沒有交接,掘進隊出貨要求開動膠帶輸送機,操作人員便把輸送機開動了。由於拉緊裝置沒有拉緊,膠帶鬆弛打滑,高速摩擦固定點,致使膠帶起火,造成特大傷亡事故。

3.運行技術管理

運行技術管理是指機電設備運轉過程的技術管理,是機電技術管理的重要部分搞好運行技術管理、機電設備和設施不出故障,保證機電系統安全運行運行技術管理主要工作有:

(1)技術人員和維修人員熟練掌握設備特點熟悉設備原理。技術資料齊全,能夠及時處理好故障。

(2)制定設備操作規程。根據設備特點和性能規定操作程序操作人員注意事項,重點檢查部位。

(3)制定檢查維修制度。明確日常檢查範圍、間、方法、維修保養措施,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4)培訓操作人員。提高操作人員素質,定期組織培訓,使他們瞭解設備原理遇到緊急情況時的處理方法。

(三)供電安全技術管理

煤礦井下作業條件狹窄,有滴水和淋水、受頂板壓力放炮及有毒有害氣體等影響,電氣設備及電纜易遭受砸碰、擠壓、受機械損傷和漏電,造成人員觸電停產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因此,安全供電在礦井安全生產中非常重要,國家部(委)和地方都作過一些規定,現綜合一下一般有如下規定:

(1)每一礦井應有兩回路電源線,當任一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仍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

(2)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和主排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不得少於兩個迴路,當任一回路停止供電時,其餘迴路能擔負全部負荷的供電(沒有瓦斯煤塵爆炸和無淹沒危險的小礦井除外);

(3)井下配電變壓器不得使中性點直接接地但專供架線電機車變流設備的專用變壓器不在此限。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不得直接向井下供電;

(4)有瓦斯礦井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四條的要求。

面和工作面進迴風巷

1.高低壓電機和電礦用防爆型礦礦用用礦用礦用防爆型氣設備礦用增安型除外一般型一般型防爆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2.照明燈具

2.關礦用防爆型礦用礦用用用礦用防爆型用塔安型除外般型防爆型防爆型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3.信、自動化裝礦用防爆型礦用礦礦用礦用礦用防爆型置和儀表、儀器《礦用增安型除外一般型防爆型防爆型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使用架線電機車運輸的巷道中及沿該巷道的機電設備室內可以採用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包括照明燈具、通信、自動化裝備和儀表、儀器;

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的井底車場的主泵房內,可使用礦用增安型電動機

允許使用經安全檢測鑑定,井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礦燈

(5)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

(6)每一礦井必須有完整的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佈置圖等;

(7)電氣設備應裝設保護接地、漏電保護、過電流保護等,礦井有保護接地裝置

(8)井上下變電所應有值班記錄,技術人員和部門分管行政負責人應經常檢查記錄。

(四)開展技術培訓

機電方面的工種較多,技術性強,操作者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直接關係到多人的安全。如提升機司機、電工等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掌握操作程序。提升機安全運轉,電工不帶電作業和認真管理供電設備等,對安全生產將會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加強機電技術工人培訓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

安全技術培訓,包括對新入礦的工進行培訓特殊性工種培訓、崗位培訓,從提高安全技術知識入手,達到掌握瞭解所在崗位的技術原理了解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程,企業內部的有關崗位的規章制度;學習礦井安全基本知識,瞭解本崗位事故發生規律、遇到險情能採取應急措施、排除故障等。

各級領導、生產管理入員、技術人員,也應進行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安全技術理論知識,瞭解礦井災害發生規律,制定預防措施。

幹部、工人掌握礦山救護知識、搶救、自救和互救方法做到防患於未然,發生險情而不亂,搶救和處理得當,減少傷亡。

五)設備管理

設備管理是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設備管理也是技術管理的一部分。對機電設備管理要求:保證各種機電設備能夠持續、安全運轉,儘可能地提高設備運轉效率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對企業領導來講主要有兩個任務:一是組織對設備正規化管理,二是決定維修的規模和時間。

維修是設備管理的核心,是機電設備安全運轉,延長使用壽命的根本出路。維修要編制維修計劃,建立維修制度。維修計劃要根據設備使用條件,保證設備質量的基礎上制定計劃。

維修計劃主要有兩部分內容:一是日常性的維修保養。日常性的維修保養,要有專入負責,工程技術人員制定詳細的維修檢查內容、標準及注意事項,檢查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同時還要加強運轉過程的巡迴檢查。建立維修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方法要詳細認真填寫,對重大隱患及時向有關入員彙報。機電部門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要定期檢查記錄,瞭解設備運轉情況。二是小、中、大修理。修理實際上是預防性維修,其目的是控制故障發生、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根據設備特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制定修理週期(即檢修週期)依據修理週期編制年度修理計劃。修理內容根據設備運行狀況、存在問題及部件磨損程度而確定。總之,修理內容應從設備實際狀況出發,真正達到保養設備的目的。經過上級批准的修理計劃有指令性質,要認真執行。

維修也有質量問題。維修的質量是關係到設備能否安全使用的大事。如有一年產90萬t的煤礦檢修主井提升機,在檢修時制動閘間隙調整過大,生產時提升機運轉不能實現制動,箕斗提至井口被卡住,鋼絲繩抽出,箕斗掉到井底鋼絲繩頭進入提升大廳,使提升機不能安全使用。

設備管理要熟悉設備情況,掌握設備運行狀況,瞭解設備能否正常地安全運行。一個單位的領導在組織生產的同時,一定要調整好生產和機電的關係,使機電各環節適應礦井生產的需要。堅決克服忙於生產,追求產量,不顧機電設備狀況的現象。礦井生產不斷地發展變化,機電系統也應不斷地調整,適應和完善礦井綜合生產能力和機械化發展的需要,做到環節配套,能力適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設備管理,要建立健全制度和管理程序。制度就是建立設備管理要求和保管使用辦法,做到職責明確,各負其責;管理程序,就是指設備申請使用供貨及進出庫、修理等管理方式方法。

設備管理,要建立設備牌板,直觀地掌握瞭解設備用處狀況,便於查找和調用;建立設備臺賬,記錄設備的價值及現狀、規格型號、在問題等要求臺賬內容必須與設備實際情況相符;建立設備檔案,這是設備管理很重要的一個內容。檔案內應有設備圖紙、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修理記錄、各項試驗報告,曾發生過的'重大問題和處理方法、存在問題等,記錄應完整、及時、準確。

技術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制訂設備技術狀態管理是爲了對生產設備進行有效地管理,以保持設備的基本性能和工作條件,並在實績分析的基礎上做好必要的設備改善工作,提高設備的可靠性、維修性、經濟性,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技術狀態,滿足縱橫鋼鐵的經營目標和生產要求。

第二條爲加強設備技術狀態管理,必須堅持:

1、廠長對管轄區域的設備全面負責的的原則,執行下級對上級負責的四級責任制,即廠長對公司經理負責,設備副廠長對廠長負責,設備作業長或車間主任(工段長)對設備副廠長負責,班組長對設備作業長或車間主任(工段長)負責,把各項指標落實到單位和個人,並嚴格進行考覈。

2、設備的專業管理與全員設備管理相結合,嚴格執行全員預防維修、點檢定修制及設備技術標準。

3、在點檢的基礎上,大力運用和發展現代診斷技術,對設備進行狀態監測,逐步以定量數據代替定性判斷開展設備狀態分析,實行狀態維修。

第三條技術狀態管理的責任範圍

1、各分廠、單位是負責轄區內機械、電氣、自動化儀表、工業爐窯、工業建構築物等設備技術狀態的直接管理者和責任者,並負責技術狀態管理。

2、各點檢作業區或車間(工段)負責本地區的機械、電氣、自動化儀表、工業爐窯、工建構築物等設備技術狀態及管理,專職點檢人員是其所分管點檢區域設備技術狀態的直接管理者和責任者。

3、設備部是公司設備技術狀態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責任是:

1)彙總並向有關部門報送有關統計報表;

2)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公司設備技術狀態的考覈評比;使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確定設備編號規則,組織編制設備清單。

二設備分級

1、各分廠設備管理部門應按設備編號規則組織編制設備清單及號碼。參照設備評價標準表(表1)對每臺單項設備進行評價計分,以綜合評定每臺設備的重要程度,第一次評定後根據設備變動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調整。

2、公司的設備實行按專業分級管理,公司所有參與生產的機械、電氣、自動化儀表、運輸、工業爐窯等設備,根據評定分數的不同,按設備分級表(表2)分爲四級,即:A級、B級、C級、D級。

三技術狀態管理的實施

1、設備的技術狀態管理分爲有效狀態和失效狀態兩種,其評定標準如技術狀態管理表(表3)所列。凡具有表中任一失效項目者即視該設備爲不正常不完善設備。對存在失效狀態的設備應及時採取措施,恢復有效;對關鍵設備失效而造成的設備不正常、不完善,要進行搶修;對重要設備和一般設備的失效,也要至少在3個月內消除失效因素。

2、專職點檢人員要通過點檢及傾向管理,準確分析掌握設備的技術狀態,監視其劣化傾向。當發現有失效傾向(隱患)時應立即採取預防措施或向上級部門提出改善建議或申請;當設備存在上表中任一失效項目時,要填寫失效設備情況報告表報設備部;當設備處在嚴重失效狀態時,有責任提出停止使用的建議。

3、各分廠、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對處在失效狀態下不正常、不完善的設備要及時組織檢修,對存在隱患和有失效傾向的設備,要作爲本部門的重點工作,積極制訂改善措施方案和改善計劃,爭取設備按預期要求轉爲有效狀態,避免長期失效。

4、專職點檢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必須把設備失效情況及恢復、改善措施詳細記入失效設備情況報告表及設備檔案,並報送設備部。

四檢查與考覈

1、設備技術狀態的檢查、考覈指標

設備總檯數―失效設備臺數

設備有效率計算方法:

設備總檯數

(1)設備綜合有效率=×100%

關鍵設備有效臺數

關鍵設備總檯數

(2)關鍵設備有效率=―――――――――×100%

重要設備有效臺數

重要設備總檯數

(3)重要設備有效率=―――――――――×100%

(4)月(季)關鍵設備不正常不完善時間。

注:設備總檯數是指生產運行、備用和就地封存設備臺數之和,不包括外借、拆除和基建措施工程已完而尚未投產的設備。

2、各分廠、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

(1)、根據點檢人員的報告,對設備進行抽查。

(2)、檢查失效臺數及失效比(失效比=失效設備臺數/設備總檯數),並分析其原因、責任。

(3)、檢查設備的改善措施、方案、計劃的落實情況。

(4)、檢查完後寫出設備檢查評定報告報公司設備部。

3、公司每季組織一次公司性設備技術狀態大檢查並予以考覈,檢查的主要對象爲A、B級設備的技術狀態。

檢查內容:

(1)、抽查AB級設備。

(2)、檢查設備失效原因和責任。

(3)、檢查設備的改善措施方案、計劃的落實情況。

(4)、檢查各單位全員設備管理(TPM)的執行情況。

(5)、檢查各單位對設備狀態的管理情況(包括臺帳及實績記錄)。

每次設備技術狀態大檢查還可以結合其他管理目標增加檢查內容,具體項目由主管部門根據情況決定。

五附則

5.1有關設備技術狀態管理的獎懲辦法,詳見公司有關經濟責任制等規定。

5.2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設備部。

技術管理制度12

爲了進一步提高技術管理水平和項目管理水平,讓客戶購買放心的、舒心的產品,參與工程的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在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規定。

一、技術管理體系

1、在工程合同簽訂後15天內,承包單位必須將項目的項目管理體系(包括技術、質量、安全、進度、材料、文明施工等)書面報建設、監理單位審查,根據建設、監理單位的審查意見,對項目技術管理體系進行必要的補充和完善。違反本條規定,罰款500~1000元。

2、技術管理體系必須以承包單位總工程師爲技術管理體系的第一責任人,整合公司的相關部門及項目技術管理部門,形成一個由承包單位總工程師統一領導的、自公司到項目的完整的體系。不應採用項目單一的技術管理體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發現承包單位採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將責令整改,並處以10000元罰款。

3、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有效的資質證書,並於工程開工前15天內,將人員資格報監理及建設單位審覈。對於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要求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並必須配置各專業技術負責人。

4、對於技術管理體系不健全,經監理及建設單位多次要求而沒有改變,不能滿足工程技術管理需要的項目組,建設單位有權要求承包單位進行撤換。對於承包單位技術素質差、責任心不強,不能保證施工質量的工期的班組及不稱職的施工管理人員,建設單位有權要求撤換,並限期離開施工現場。如在限期後不離場的,處以100元/人天罰款。

5、施工過程中,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定的管理組織和定崗人員不得隨意變動。如因工作原因確需變動,必須提前申報,徵得監理、建設單位同意,並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變動定崗管理人員,將處以1000元/人次罰款;如工作移交不到位離崗,處以500元/人次罰款,並對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二、圖紙會審

1、開工前,承包單位有責任對施工圖紙進行詳細的審查。必須認真組織其內部的審閱工作,在收到圖紙7天內形成書面意見提交單位,由單位彙總後提交建設單位。如由於圖紙審查不嚴,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損失由承包單位承擔。

承包單位內審施工圖紙由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相關部門及分包專業單位等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審查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①圖紙及技術文件是否符合現行國家規範及強制性標準條文;

②圖紙及說明是否齊全、清楚、明確,尺寸、座標、標高及管線、道路交叉點是否相符;

③設計是否有特殊的技術要求,如需要採取特殊技術措施時,技術上有無困難,能否保證安全施工;

④有無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種、規格、數量能否滿足現場需要;

⑤建築、結構、安裝、環境等不同專業之間有無矛盾;

⑥有無使用功能、結構安全方面的常識性錯誤;

如承包單位未按本條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內審書面意見,罰款500元。

2、承包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會,並由承包單位項目部做好記錄,編寫紀要,在2天內經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審覈後,提交併督促與會各方審覈簽章,在7天內返還。承包單位各專業技術負責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參加設計交底會,否則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3、圖紙審查程序如下:

4、在圖紙設計交底後14天內,承包單位必須提出專業預留預埋圖交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查。如不能按時提出預留預埋圖,罰款500元。如由於預留預埋圖不準確或遺漏,造成主體完工後鑿打結構的,除返工之外,每處罰款100元。

三、技術覈定及洽商

1、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單位因設計圖紙有差錯或與實際情況不符,施工條件、施工工藝、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對施工圖紙進行修改,承包單位應在7天內提出書面提出工程技術覈定(洽商)單,其處理流程如附圖所示。

2、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圖紙有不理解或存在疑問的,應及時向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反映諮詢,取得覈實後應知會監理和建設單位。對於原施工圖中有專業間矛盾、尺寸錯誤、圖紙不符、功能性問題、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範等應發現的問題,承包單位應在工序開始前及時提出,不能隱瞞不報,或推諉爲按圖施工,否則,要追究其不作爲責任,除無條件整改外,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3、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如根據自己的經驗判斷按圖施工將會發生質量問題時,應及時書面報告建設單位。如建設單位在承包單位提出報告後,仍堅持按原設計施工,承包單位應予執行,但對此產生的後果,承包單位不負責任。

4、屬於建設單位確認的建設規模、結構體系、系統功能等重大設計變更,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資料,承包單位應無條件配合實施。

5、建設單位提出的設計修改,由建設單位與設計協商,出具技術覈定單,監理及承包單位執行。

6、對於現場突發事件,監理和單位根據建設單位應書面通知立即實施,並於處理完畢後48小時內由承包單位辦理技術覈定單。對於拒不執行指令,造成工程損失的,承包單位承擔一切損失。

四、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1、項目開工前10天內,承包單位必須按照施工圖、地質勘察報告、現場實際情況及投標承諾書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10天內報送專項施工方案。若因圖紙不到位,整個工程一次性編制有困難時,可分階段編制。對於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承包單位必須經過內部審覈,簽章齊全。如不能及時提交,則對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責任人各處罰100元,並通報承包單位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無針對性,除罰款並通報外,將退回重新編制。

2、承包單位應及時將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報送監理審覈,建設單位審批。承包單位對於建設單位和監理對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見和要求必須及時做出書面的答覆和修正。經審批後,承包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承諾的工作內容和資源配置落實到位。

3、承包單位應對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負責,不得因爲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審批而免責。如因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編制缺陷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單位自行負責。

五、質量管理

1、承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各級質量責任制,並書面報送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

2、承包單位應明確工程質量目標,並有切實可行的保證措施。

3、項目必須建立嚴格的三檢'制度,加強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一次驗收合格。

4、嚴格執行工序報驗制度。承包單位必須在每道工序自檢後,書面報請監理驗收,經監理籤認後,

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建設方每月抽查兩次,如有違反,建設單位將責令返工。

5、承包單位必須接受單位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及檢查,檢查結果在工程項目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的質量缺陷及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單位通報批評及處以罰款500~1000元/次,並同時將處理結果上報建設單位及承包單位的上級公司,同時作爲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資格考覈的重要指標之一。每月將檢查結果進行彙總,並在建設單位項目辦公室予以張榜公佈。

6、承包單位工程質量不合格、偷工減料或對工程弄虛作假的,建設單位有權要求其進行停工整頓,並處以1000~10000元/次罰款,直至清退出場。

7、施工工作面出現異常,經監理或建設單位提出後,承包單位未採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罰款200~5000元/次,情節嚴重或影響惡劣時應停工整頓。

六、材料管理

1、如發現承包單位將不合格材料或未經建設方認可的材料用於工程上,除無條件返工外,並處以5000~10000元的罰款。

2、如發現承包單位使用未經報驗審覈的材料,每批次處以200元罰款。

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經檢驗不合格,承包單位應立即組織對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記錄,採取隔離堆放等措施。同時將不合格情況報告監理及建設單位。違反本條規定,將處以500~5000元罰款。

4、承包單位必須加強施工現場材料的使用管理。對於場地內的材料,必須對其進場時間、材料名稱、規格、批號、檢驗狀態、數量、廠家等進行標識。

5、對於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鋼筋、混凝土等,必須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記錄。

6、對於甲供材料,如供貨方不能提供有效證明,承包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七、工程缺陷及質量事故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按照我公司《質量缺陷與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管理辦法》執行。

八、施工技術交底

1、承包單位必須建立並落實技術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向施工員、施工員向施工班組進行技術交底,並留存交底記錄,如未交底,罰款100元/次。

2、施工過程中,由於設計的重大修改或現場條件、工藝的變化,必須重新組織交底。

九、資料及圖紙管理

1、在工程施工中,應特別注意圖紙的版本,新版本到達後必須廢除舊版本。因爲圖紙版本管理混亂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單位負責。

2、設計變更及技術覈定承包單位應在3天內將更改部分在藍圖上表示出來,並註明更改依據,便於查找。

3、竣工圖的繪製必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基礎工程、主體工程驗收後15天內,承包單位將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竣工資料上報監理單位,監理單位7天內審覈後交建設單位,建設單位10天內審覈後返還承包單位。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在實物移交前5天內,承包單位應將全套工程竣工資料移交建設單位。如承包單位無法按時移交資料,按100元/單位工程天進行罰款。

技術管理制度13

落實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主體責任,確保工藝技術生產研發等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堅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藝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工藝安全管理–PSM(ProcessSafetyManagement)是通過對企業工藝危害和風險的識別、分析、評價和處理,從而避免與企業生產工藝相關的傷害和事故的管理流程,幫助企業識別、瞭解和把控高衛工藝中的風險,建立一套系統的業務改進機制、企業風險管理的方法以及安全標準,對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危害加以識別和管理。

4.1生產部門負責工藝技術研發過程中安全評價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實施。

4.2質量等相關管理部門負責工藝技術研究過程中相應職能管理範圍內的安全制度的制定和監督管理。

4.3工程技術部門負責組織對生產裝置運行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進行工藝安全專業檢查,並組織裝置開車前的安全檢查。

4.4工藝技術部門負責組織工藝規程的制定和修訂;負責制定工藝裝置檢修計劃並監督實施。

4.5工藝技術部門負責對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應用技術指導和新裝置開車前的安全檢查。

4.6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工藝裝置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4.7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工藝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工藝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和監督執行;負責裝置的日常安全運行管理。

4.8工藝技術部門負責制定工藝安全管理相關培訓計劃並組織、監督培訓計劃的實施。

4.9工藝變更需要由變更部門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由工藝技術、設備、安全等相關部門進行變更審覈,由單位負責人進行變更審批,由變更的審覈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5.1.1單位設備、線體、崗位必須有工藝規程和生產操作規程及崗位作業指導書。

5.1.2新設備或新工藝的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及標準由項目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組織編寫試行稿,由工藝技術部門負責審覈,單位負責人批准實施。

5.1.3對原設備工藝規整和操作規程的修訂由工藝技術部門組織,涉及到部門或人員配合進行。

5.1.4工藝技術部門對工藝規整和操作規程的實施進行監控,對工序質量偏離控制規範情況及時進行糾正。

工藝試驗涉及到上新裝備時,單位必須堅持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原則;

工藝試驗前,單位先對試驗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並負責對試驗過程中新增的危險源和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和識別,並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須對增加的輔助設施制定相應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新增設備、新增危險源和環境因素,須對操作人員進行職業危害安全告知以及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

5.2.2對超出設備設計技術要求:工藝試驗前,各單位應進行設備安全能力校覈,對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並提出相應安全措施。設備安全能力校覈由生產單位工藝技術部門、設備部門編制、設備部門負責人、工藝技術部門負責人審覈簽字;安全隱患排查、安全防護措施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單位負責人審覈簽字,兩項同時完成後才能開始實施。

5.2.3對以前從未使用過的新材料(如油、酸、氣等):

各單位選用的新材料須符合企業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要求;

各單位必須瞭解、掌握選用新材料的安全技術特性,識別安全、環保、消防隱患,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5.2.4調整工藝路線、工藝參數:試驗前,各單位要對新工藝路線的可行性進行安全、職業健康論證,確定並制定需要增加的安全防護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各單位負責人審覈簽字後實施。

5.2.5原、輔材料發生較大變化:試驗前,生產單位必須對原、輔材料涉及到的安全、環保因素進行確認,涉及到安全、環保因素的,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安全、職業健康防護措施,各單位負責人審覈簽字後實施。

新裝備所在單位必須堅持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原則執行;

新裝備、新技術實施過程中,要對新增的安全、環保因素須進行確認,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安全、職業健康防護措施,各單位負責人審覈簽字後實施;

新裝備試車前,要制定相應的試車規程(包括工藝、安全技術操作和設備使用維護);新裝備使用前,由各單位制定相應的《工藝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設備使用維護規程》,報工藝技術、安全、設備等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各單位對新裝備、新技術在使用過程中對工廠內存在的危險源和環境因素進行識別,發現安全、環保因素的,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安全、職業健康防護措施,單位負責人審覈簽字後實施;

新裝備、新技術試驗前,各單位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並保留記錄,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特種設備(指壓力容器(含氣瓶)、鍋爐、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和特殊物資(指有害元素和油、酸等)安全使用須符合國家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的法規要求;

特種設備(指壓力容器(含氣瓶)、鍋爐、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和特殊物資的使用,須由專職操作人員進行操作,確認設備、物資在安全、正常狀態下才能使用;

有害元素(如砷、銻、鉍等)和油、酸、氣等液體的使用:

1)由各單位工藝技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經過部門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審覈簽字後才能採購;

2)使用前,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並制定安全使用和管理要求;

3)使用前,各單位須向作業人員進行告知,並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

特種設備管理要求,參照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5.4.1各單位員工必須掌握本崗位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包括化學品的物理特性、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定性、毒性、職業接觸限值等;

2)工藝信息:包括工藝流程圖、化學反應過程、最大儲存量、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

3)設備信息:包括設備材料、設備和管道圖紙、電器類別、調節閥系統設計、安全設施(如報警器、聯鎖)等。

5.4.2各單位應落實專人對工藝安全信息進行管理,及時更新,保證工藝安全信息隨時保持完整、有效、可靠,及時組織對員工進行培訓並執行。

5.4.3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各項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證企業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及完整性。

5.4.4各單位應對工藝過程進行危險性分析,主要包括:

5.4.5生產裝置開車前應組織檢查和安全條件確認。各單位必須組織進行開車前的安全確認,對單位檢修後的開車,由工藝技術部門組織進行開車前的安全確認。

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應按照不傷害人員爲原則,妥善處理,同時向單位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報告。

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採取措施,並報告單位領導、安全、設備等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處理,必要時,按崗位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規定的緊急停車步驟緊急停車。

5.4.7生產裝置泄壓系統或排空的危險化學品須用管道引到室外並高出房頂排放或運至安全地點並得到妥善處理;

5.4.8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工藝參數控制不超過安全限值。對工藝參數運行出現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偏差及時得到糾正,並做好相應記錄。各單位應組織工藝運行分析,找出生產工藝運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進點,不斷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工藝安全可靠性。

通過對工藝技術變更的控制,對影響工藝安全、質量的5M1E要素(人、機、料、法、環、測)進行管理和控制,使這五個因素在保證安全、質量的範圍內合理的變動。

變更申請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審覈部門,審覈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覈。

審覈後報至單位負責人,進行變更審批。

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變更審覈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1)各單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通過檢查、瞭解、學習中發現的任何能夠對生產的安全、穩定、高效、節能等有益的改進措施,均可向各自的主管領導提交變更申請。

2)相交領導收到變更申請後,應及時將變更申請遞交至變更所涉及的審覈部門。

3)審覈部門收到變更申請後,應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提事項進行討論和研究,充分分析變更的可行性性、可靠性與潛在的風險,必要時可進行適當的補充或修改,對於技術上可行、風險上可接受的變更,經相關部門審覈,單位負責人批准後組織實施。

4)對於不予採納的變更,審覈部門要及時把不予採納的理由反饋給變更申請部門。

管理變更的程序:管理變更的相關程序按工藝技術變更審覈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變更的驗收:凡是涉及工藝、技術的變更、設備設施的變更以及設計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後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由於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工藝管理部門存檔。

工廠鼓勵員工在工作中通過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發現問題,提出相應的變更建議;積極地學習、消化、吸收國內、國外同行業中先進的經驗與技術,提出改進和優化現有工藝技術或參數或操作方法的變更意見。並對採納的部門給予一定獎勵。

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爲違章作業,嚴肅處理。

工藝事故按事故性質可分爲工藝質量事故和工藝責任事故兩類。

因工藝設計錯誤、上下工序工藝匹配不合理,以及設備陳舊、耐火耐腐蝕材料非正常損壞等造成自身能力下降,在實際運作中長期不能滿足生產需要,稱爲工藝質量事故。

工藝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員應努力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工藝質量問題,加緊修、配、改等,確保設備按設定能力運行。

因工藝操作失誤,巡檢不到位、故障處理不及時、技術整改方案落實不力,造成停產、減產或產品質量問題等稱爲工藝責任事故。一旦出現責任事故,應及時取證,在事故處理後儘快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工藝事故按事故損失可分爲一般工藝事故、重大工藝事故和特大工藝事故。

1)造成停產或主設備停機1小時以上,一天以內(含1天)爲一般工藝事故。

2)造成生產工藝流程中主設備一天以上,6天以下爲重大工藝事故。

3)造成人員傷亡及造成設備爆炸、火災、廠房倒塌等爲特大工藝事故。

凡因工藝事故造成設備損壞、人員傷亡的,參照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工藝事故計算時間是從設備停止運轉到開機正常運轉時間,停機過程中因備件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檢修,恢復等待時間扣除。

5.6.2工藝事故損失的計算:凡因工藝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參照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執行。

各單位設備操作人員、巡檢人員應努力提高技術水平,掌握設備的性能及基本保養知識。

工藝技術部門應對工藝或設計缺陷加強整改。

5.6.4各單位需定期召開工藝安全、質量例會,分析現場出現影響工藝安全、質量方面的各種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督促實施。

5.6.5各單位針對工藝事故的原因,制定出包括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兩方面的防範措施。技術措施必須首先落實,再強調管理措施。

5.6.7制定的防範措施要從實際出發,穩妥可靠。落實防範措施要有負責人、期限和標準要求;在沒有落實防範措施前,又無臨時可靠的保證措施,不得恢復生產。

車間在發生工藝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1)工藝事故出現預兆可能要發生,自己不能確認時,因先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不讓事態擴大,同時向工藝技術部門負責人、現場生產管理負責人及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彙報,相關負責人立即趕往出事現場,或根據報告情況快速提出處理意見。

2)事故一旦發生,操作人員應採取緊急措施,包括按操作程序停機、止料等,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搶救。

3)在緊急處理後,立即向工藝技術部門負責人、現場生產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經過,事故發生部位、時間、已採取的緊急處理措施,以及事故有無進一步擴大的危險。

1)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巡檢人員要緊守事故現場,並如實地、毫無隱瞞地在《交接班記錄》中詳細記錄工藝事故發生的部位、時間、已採取的緊急措施及設備目前的狀況等,並簽上自己的姓名。

2)現場單位負責人在得到操作人員關於工藝事故的緊急報告後,立即通知有關部門趕赴現場察看,並決定處理方案,組織處理。

3)一般事故由現場生產管理部門決定處理方案,並組織力量處理,並上報工藝技術部門。

4)重大事故應在保護現場的同時,報告工藝技術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單位負責人,查看現場後,研究決定處理方案。

5)各部門事故處理人員在接到搶修、處理任務的電話、口頭或書面通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拖延、推諉,必須全力以赴搶修處理,操作人員必須在搶修現場,主動配合或協助有關人員搶修、處理。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處理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服從指揮,不得擅自行動,以防止傷亡事故發生。在處理事故過程中沒有按安全規程操作而出現傷亡的事故,按集團有關規定處理。

事故的責任分析目的在於事故責任者、領導和職工都受到教育,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繼續發生。

事故責任者確定,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參照各類技術參數和規程進行分析,連同有關人員的過失,與促成事故是否有因果關係來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管理責任者。

按責任分工和工作態度追究責任者,就是追究在個人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負責而造成的事故。

按事故隱患來源追究責任者(上一班或幾班就已經存在事故隱患,而沒有及時處理,應追究這幾個班責任);一個隱患涉及多個方面的管理、操作責任的以追究對事故起主導作用的一方爲主。

按技術規定追究責任,在責任分析中追究屬於明顯的違反技術規定的責任。

因管理者決策錯誤或工作不到位,防範措施不力或姑息遷就對發生事故處理不力而使事故重複發生;或因官僚主義,違章指揮,冒險蠻幹,迫使工作人員違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由決策者、指揮者或指令者負責。

因拆除、毀壞、挪動安全裝置、安全警示牌或對安全裝置維護管理不當造成事故的,或應檢查安全裝置而未進行檢查造成事故的,或明知安全裝置失效而進行操作發生事故的由當事人負責。

因配料失誤,計量不準,參數顯示不正確以及已發現的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整改,又未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或在事故後雖有有效的防範措施,但未得到很好的落實,致使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應由有關管理者負責。發生工藝事故,要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進行嚴肅認真的處理,處理工藝事故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和職員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1)一般工藝事故由各單位生產管理部門在一週內組織調查處理,並報工藝技術部門備案。

2)重大工藝事故由工藝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在8天內組織調查處理,並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特大工藝事故由單位負責負責人在20天內組織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事故調查組認真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形成完整的事故調查報告,工藝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設備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或工序組號。

2)事故發生背景、經過、一切原始記錄,以及顯示報警圖表曲線記錄等。

3)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分析和責任者處理結果。

事故責任者確定以後,要分清主次輕重,對主要責任者、直接責任者、管理責任者分別予以處理。

事故發生後,對事故處理不力或拖延、懈怠而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責任者,應視同事故責任者一併追究處理。

對工藝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包括批評教育、扣分考覈、通報批評、降級降薪、開除留用、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技術管理制度14

(一)服務內容:

物業服務範圍內的基本水電設備、暖通空調、運輸電梯、消防系統、交通設施、監控系統、網絡系統、燃氣設施、通訊設施、景觀燈、公共即熱式開水爐、多媒體設施設備、會場、講堂、報告廳音響設施設備、高壓變電所、一級供水供電基礎設施設備由委託方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確定專業維保單位進行維修保養,物業服務方做好日常檢查管理,保證運行正常,發現異常情況通知維保單位進行檢修處理。

(二)技術服務(設施設備管理)的具體標準:

總體標準:保證設施設備完好,正常運轉。

1、水電設備房內要保持整潔,室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電設施設備房鑰匙由專人保管,給水設施設備、蓄水池蓋板應保持完好並加鎖,溢流管口必須安裝金屬防護網並完好。

2、水泵房管理。

(1)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統的全部機電設備由機電人員及定時進行巡迴檢查,瞭解設備的運轉情況,及時發現故障苗頭並及時處理,認真做好記錄,解決不了的問題報告委託方有關職能主管部門或相關維保單位,爭取早日解決。

(2)水泵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水泵房。特別是生活水泵房、箱須上鎖並有專人管理;有二次供水的生活水箱需每年對其進行清洗、消毒並有國家相關部門的檢測報告。

(3)消防泵、生活泵、恆壓泵、污水泵的選擇開關位置與自動位置,操作標誌都應簡單明確。

(4)保證供水泵的正常運轉,定期檢查泵的運轉情況做好記錄。雨季前的專項檢查並做好記錄。

(5)做好水泵房衛生清潔。

(6)定期對泵房、管道進行除鏽、油漆保養工作。

(7)檢修、保養、保潔等管理均有規範的記錄(除消防水泵,有專業維保單位負責維保、維修)。

3、保持樓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掃1次以上排水明溝;每2個月對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對地下管井疏通1次,做好相關記錄,保證通道清潔,排水暢通。

4、熟悉大樓主要水電錶、井、閥、管道等的位置、走向、型號、功率、數量等相關參數,並做好統計和相關記錄。

5、避雷接地系統。每年雨季來臨之前,對整個避雷接地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在大雷雨過後也要及時對系統檢查,發現嚴重腐蝕、鬆脫等立即向委託方報修,做好日常維護管理。檢查維護結果及處理措施報委託方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6、多媒體設備、會場、講堂、報告廳音響設施設備。

(1)檢查多媒體教室電腦、投影儀是否可正常使用,需保證操作系統安全可靠,應用軟件安裝到位,無病毒木馬等,做好殺毒防護,殺毒軟件升級維護工作;

(2)保證會場、講堂、報告廳音響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會議期間有專人服務。

(3)定期檢查設施設備的完好,做好相關記錄,如有問題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繫。

7、電梯運行與管理。

(1)每日監督電梯運行狀況,加強日常管理,配合專業維保單位的維保服務,做好相關記錄。

(2)按維保服務合同督促維保單位實施電梯及其安全設施檢查(標準按學校與維保單位合同規定辦)。確保電梯及安全設施完好、齊全,通風、照明等附屬設施完好。

(3)在電梯維修時應配合做好臨時警示管理。

(4)制定緊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報警信號應儘快設法解救乘客,同時迅速通知維保單位派人排除設備故障。

(5)專業維保公司進行的定期維保、維修,應提供工作聯繫單及相關服務資料,這些材料有物業單位收取保管,全部維保、維修工作由物業公司參與並組織驗收,對其維保工作作出服務評價。

(6)配合完成每年電梯年檢工作。

8、空調設備維護管理。

(1)配合完成專業維保公司一年不少於2次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在巡查中發現問題或受理用戶報修項目後應及時與空調的維保單位聯繫,保證空調的正常使用。

(2)對空調專業維保公司進行的定期維保、維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聯繫單及相關服務資料物業方需妥善保管。對定期難保、維修完成後進行驗,並對維保單位的工作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

(3)做好節能減排相關工作,嚴格按委託方有關空調使用規定執行,杜絕浪費。

技術管理制度15

一、加工指示書規定

第一條目的

依產品別,將所有的工作流程、技術、時間、人力、機器以及所需的規格和操作時所需注意事項一一列出,提供給各相關單位主管,作爲訂定操作標準的依據。

第二條適用範圍

供廠長辦公室、質管部門及現場管理員以上幹部,作爲工作時依據,並明瞭產品的流程、特性,以易於控制產品的品質、成本及產量。

第三條作業細則

技術部門拿到客戶所給的樣品或本廠自己開發設計,應先繪製藍圖然後設計、試造,經過客戶的確認,然後寫成工程程序圖,當試產時提供給生產管理部門安排時程表、人力、產能的預估及是否需要協力廠商等等;提供給質量管理部門作QC工程圖,作爲檢查標準依據。

第四條結論

工程程序圖,提供給生產管理、質量管理部門及現場作爲大量生產安排時程表和質量管理的檢驗標準,將來這一份資料還需反饋給技術部門,將所遺落欠缺的資料補足給技術部門,這樣纔會成爲一份真正內容豐富而且正確的資料,以作爲下一次的製造經驗,如果有牽涉到工程變更時,詳細情形請看藍圖與工程變更修改管制綱要,按照程序,加以改變。

二、操作標準作業規定

目的

第一條依據加工指示書所做成的標準。

第二條爲了使操作者更加了解,如何操作機器才最安全,也最節省時間,把工作流程的現狀,予以調查記錄,並利用分析技術,運用改造原則,以可行的途徑,求得一種最合理的工作方法。

運用範圍

第三條本廠管理員以下的作業員,作爲操作機器、儀器、模具及各類工具的依據。

作業細則

第四條作業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簡化、方法工程三種,其研究目的在於減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驟,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適的方法完成。動作分析可分爲五大原則,27條項目,介紹如下:

(一)關於人體運動的原則

1.使用雙手從事生產性工作。

2.雙手同時開始及完成各種對稱工作。

3.使手和手臂的移動作連續曲線的動作。

4.工作應有節奏,使工作自動而圓滑。

5.操作範圍內,儘量使移動距離最短,並用最低類別的動作。

6.應儘量利用物體重量。

(二)關於工作場所的原則

1.手和手臂的運動途徑應在正常工作區域內。

2.必須用眼睛注意的工作,應保證有正常視野。

3.工具和材料應置於固定位置。

4.工作場所的高度應設計能供站立或坐着使用。

5.工作區域應以少移動爲原則。

6.好的工作環境可以導致好的工作表現。

(三)關於工具和設備的原則

1.工具和設備應預置於隨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處。

2.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動作,使手能執行更有用的工作。

3.使用將完成產品移去的自動彈出設施。

4.在方便操作的情況下,將機器控制排列妥善。

5.利用特別的工具和複合的工具(多種用途的工具)。

6.考慮如何使用機器以便利操作。

(四)關於材料搬運的原則

1.爲方便取拿,應有良好的設計。

2.安排重力輸送的漏斗、分離器、堆放和輸送帶,將材料送使用地點。

3.預置和分類標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

4.用落地輸送法將產品挪開。

5.將所有較重物品舉起時應使用搬運機械。新晨

(五)關於節省時間的原則

1.改善人工和機械動作的遲疑或暫時停止的問題。

2.通常動作形式需要較少步驟或元素者,所用的時間最短。

3.當機器工作時,工作應是進行中;而工作進行時,機器應是工作中。

4.應同時加工兩個或兩個以上零件。

(六)填寫方式

1.操作步驟需按照工作流程,詳細記錄。

2.操作方法應於操作步驟手冊中給予詳細記錄。操作方法儘量以淺顯文字敘述,使員工易於瞭解。

3.操作方法若敘述不完整,需用圖示輔助說明,能繪圖者儘量用圖示,使操作員易於瞭解。

4.其餘應注意事項,需填寫於表格中。

5.表格如附表所示(略)

(七)資料使用方式

1.需存檔

2.現場需公佈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