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範圍,醫生安排出院,到醫院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費用結算,然後將住院單據、收費單據、參保的醫保卡和身份證,到設立在醫院的醫保辦進行現場結算,大連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範圍。
大連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範圍1
大連市醫保參保市民可以報銷費用的項目有牀位費、藥品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輸血費、材料費以及其他費用等,以下是詳細的介紹。
報銷的範圍
1、牀位費:鄉鎮衛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醫院最高15元/天。
2、藥品費:執行《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凡目錄以外的藥品不予報銷。
3、檢查費:最高限額600元。
4、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計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範圍。
5、手術費:按物價部門覈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6、輸血費:危重疾病搶救或手術所發生的輸血費用(限額500元)納入報銷範圍,其他輸血費用不予報銷。
7、材料費:最高限額2000元。(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不予報銷的項目不納入報銷範圍)
8、其他費用等。
不報銷的情況
1、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外的醫療費用;
2、使用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藥品和診療服務項目,應當由個人按比例先行負擔的費用;
3、參保人員在患病住院期間(含家庭病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
4、參保人員所在單位或個人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補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5、參保人員未在規定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
6、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其他費用。
大連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範圍2
從2021年1月1日起,大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在市內各級別醫療機構住院,享受到的醫保報銷比例都將有所提高。
未成年居民、大學生
● 在三級醫院住院,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75%;
● 在二級醫院住院醫保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
● 在一級醫院住院醫保支付比例由85%提高到90%;
● 在基層醫療機構及護理院住院醫保支付比例由90%提高到95%。
各級別醫療機構的住院起付標準保持不變。
成年居民
● 在三級甲等醫院住院,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支付比例由2萬元及以下部分支付50%、2萬元以上部分支付65%變成不再分段設置比例,統一爲65%;
● 在其他三級醫院住院醫保支付比例由65%提高到70%;
● 在二級醫院住院醫保的'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0%;
● 在一級醫院住院醫保的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
● 在基層醫療機構及護理院住院醫保支付比例由85%提高到90%。
各級別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保持不變。
大連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範圍3
可以直接在醫院的設立的醫保辦辦理結算。
入院時:參保人員憑身份證和醫生入院安排,先繳納住院押金住院。
出院時:醫生安排出院,到醫院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費用結算,然後將住院單據、收費單據、參保的醫保卡和身份證,到設立在醫院的醫保辦進行現場結算,報銷條件一定要符合居民醫保報銷條件的,報銷比例是根據醫院等級報銷 。
政策來源:
關於大病報銷:
參保人發生的高額合規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補償後,個人負擔年度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由大病保險給予保障。10種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的患兒和困難羣體的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爲1萬元。大病保險理賠部分費用金額在0至5萬元(含5萬)的部分報銷60%、5至10萬元(含10萬)的部分報銷65%、10萬元以上的部分報銷70%。
10種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救助供養人員等困難羣體大病保險理賠部分報銷均爲70%。
苯丙酮尿症患兒在定點救治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診療和特殊治療性食品的門診費用,不設起付標準,由大病保險報銷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