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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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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當今社會上也是存在一些非婚生子的情況的,對於這類比較特殊的人羣,法律也有着一定的規定,下面爲大家分享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

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1

一、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

非婚生子女隨母報戶口,孩子的母親可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

如果無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要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鑑定,然後持親子鑑定書,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二、新婚姻法非婚生子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1、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一般來說,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2、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一般按照所造底撫養費繳納標準進行繳納。如果在當地沒有戶口,也就是說戶口還在原住地,如果也不在現住地上戶的,可以按照居住的進行繳納。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3、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時沒有被相關部門發現,未按時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爲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對於這類人羣,一般來說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4、當事人的社會撫養費只需繳納一次,也就是說,如果你在一個地方繳納過社會撫養費,在另一個地方任何人都沒有理由要求當事人再次繳納。一般來說,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

三、非婚生子女隨母上戶口規定

非婚生子女隨母報戶口,孩子的母親可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如果無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要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鑑定,然後持親子鑑定書,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在中國這樣的制度之下,戶口是一個人生存發展的'基本,上戶口的權利是一種基本權利。因此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戶口。

因爲非婚生子女並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應當根據國務院和各個地方的法規規定來辦理登記非婚生子女的戶口,並且繳納社會撫養費。

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後纔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社會撫養費收據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

近幾年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很多未婚生子的情況,生育之後主要的一個問題就是關於孩子的戶口問題,因爲戶口將會直接影響到孩子的教育以及未來發展,因此我國法律規定未婚生子的和婚後生子享有同等權利。

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2

一、沒有出生證明怎麼上戶口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要求依法爲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

(二)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三)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戶口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該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戶口登記所需材料: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

戶口登記的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戶口登記的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戶口登記的收費標準:不收費

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 第2張

二、戶口收養登記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或夫婦雙方結婚多年,沒有子女,女方年齡在35歲以上,經市、地屬以上醫院證明確無生育能力的公民,收養被遺棄的嬰兒,可持市地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司法機關簽發的公證書及單位證明,向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

三、戶口死亡登記

公民死亡後,由其家屬或親友、鄰居持醫院《死亡報告單》,或有關部門、單位出具的死亡證明、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死亡者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死亡登記。

一般情況下需要給子女上戶口的其實都是要求提供出生證明,但有些時候可能無法開具出生證明,如果因此就影響上戶口的話,那對孩子來講肯定是不公平的。此時因爲父母的原因導致無法開具出生證明,但結果都由子女承擔,也是不人性化的。因此,現在即使沒有出生證明,其實也是允許上戶口。

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3

一、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

1、非婚生子女其實可以隨母親上戶口,孩子的母親必須要拿孩子的出生證明,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在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辦理孩子申報登記。

2、若孩子沒有出生醫學證明的話,你就要持派出所給到的一份親子鑑定證明,再到司法部門進行做親子鑑定證明表,之後在帶上親子鑑定書和一些各種證明與材料再到當地的派出所辦理孩子的上報登記信息。

3、在我國婚姻法上就有規定非婚生子女都可以享用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因此這時千萬不能夠加以危害與歧視非婚生子女。而這一條規定也保障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都擁有相同權利,但需要先上戶口這就是公民權利,而且孩子的戶口也會直接影響到孩子的教育和未來發展,因此規定剛出生的小孩子就必須要上戶口,如果沒有戶口的就不可以享用基本公民權益。

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沒有出生證明 第3張

二、小孩上戶口要提供哪些材料

1、小孩第一次上戶口需要的材料都是按照我國戶口登記相關規定的,剛出生一個月左右的嬰兒,要戶主或親屬到嬰兒長期住的地方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申請孩子的出生登記,在上報時必須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若出生證明丟失了,那麼就要到原發證醫療機構進行在補辦以後才能再辦理。

2、還要提供嬰兒父親與母親的戶口簿,兩人的結婚證,兩人的身份證和生育部門開具的生育服務證,有了這些材料以後才能順利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如果是在港,澳,臺或者是在國外出生的孩子,一定要出示國外醫療機構開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和翻譯機構出示的出生證明翻譯文件以及護照證件,父母親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等以後才能給孩子辦理上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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