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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判定家庭暴力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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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判定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會摧殘人的身心的,有的人可能是因爲性格或者心理的某些原因,會有家庭暴力傾向,迫害其他家庭成員,下面爲大家分享怎樣判定家庭暴力。

怎樣判定家庭暴力1

1、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是共同生活在一個家庭內的親屬,一般應具有親屬關係和共同生活兩個特徵。如父母子女關係、夫妻關係。這裏的親屬關係不僅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緣維繫的親屬關係,還包括依法律關係形成的親屬關係,如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繼兄弟姐妹關係等。

在這裏還值得一提的是,傳統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認爲具有配偶關係的男性對女性的施暴。當然,這在家庭暴力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但事實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還包括老人、兒童以及女性對男性的施暴,這也越來越爲社會所重視。

2、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主觀上必須具有故意。

實踐證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殘酷性,情節的惡劣性,後果的嚴重性,時間的連續性,這些特點決定了家庭暴力僅以故意爲條件。

怎樣判定家庭暴力

3、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客觀上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爲,並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

客觀上須具備兩個方面:

一是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爲。

二是造成一定傷害後果。

日常生活中偶爾的打鬧、爭吵不能理解爲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體是家庭成員的人身權利,具體爲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和身體權。

身體權是家庭成員維護其身體完整並支配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其中包括性權利。健康權是家庭成員維持其人體各種生理機能的正常運轉,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權利。生命權是以家庭成員的生命安全的利益爲內容的權利。自由權是家庭成員在法律的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進行行動和思維,不受約束,控制或妨礙的權利。

現實生活中各種類型的家庭暴力並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間存在難以割斷的內在聯繫:

首先,在對身體的暴力中可包含對性的暴力,而對身體的暴力無疑會引發精神折磨和心靈傷害,於是引發間接的精神暴力;

其次,對性的暴力既是對被害者的身體暴力,也是精神暴力;

再次,對被害者的精神暴力,毫無疑問地會損害被害者的心理健康和身體健康,從而導致間接的身體暴力。至於在精神暴力後強迫或魯-莽爲之的性行爲則無疑是直接或間接的性暴力。

怎樣判定家庭暴力2

法律上規定的“家庭暴力”主要表現爲: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因爲行爲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 家庭暴力,不僅僅指夫妻之間的暴力,還包括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需要注意的是,這裏的家庭成員是以“戶籍登記的家庭成員”爲準。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條款中對家庭暴力做出的相關解釋,家庭暴力不僅發生在夫妻之間,也不僅侷限於對被害人的身體,精神上的傷害也是我們不可忽視的。

怎樣判定家庭暴力 第2張

最常見的暴力毆打行爲

在這一類的家庭暴力中,通常都是男方對女方的毆打行爲。在這類的家庭暴力中,表現形式通常是丈夫在情緒激動或者酒後對妻子進行暴力侵害,並對妻子的身體照成一定程度的傷害。

所以在家庭暴力之後對家暴的認定方式一般是通過被害者提供的相關證據來認定,這個證據通常包括被害人主動到醫院進行的驗傷報告,或者收集的錄音、錄像以及聊天記錄等等。所以保留證據是最重要的事情,這對家暴的認定以及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是非常重要的。

讓人崩潰的家庭冷暴力

相關的法律條款中也提到,精神上的傷害也被列入到家庭暴力的範圍。我們見得比較多的案例就是其中一方對另外一方用冷暴力的方式,使對方的'精神遭到傷害,甚至是到崩潰的程度。然而這種家庭暴力,由於沒有在身體上造成什麼明顯的傷害,往往會被人們忽視,甚至被害者本人有時候也分不清這到底是不是屬於家庭暴力,並且不能夠引起重視。

其實冷暴力對被害人的傷害有時候是更大的,它對被害人的精神造成嚴重的打擊,在這過程中家暴者,往往還會用各種方式來貶低被害人,直到精神奔潰。所以我們必須引起重視。

限制人身自由的另類暴力

我們每個人都有人身自由的權力,在有的情況下,家暴者可能通過經濟封鎖,強制拘禁甚至是捆綁的方式限制家人的人身自由。

其實這也是一種家庭暴力,對被害人的身體和精神都會造成一定的傷害,所以被害者本人也要時刻警惕,有時候傷害總是不經意間就發生了。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也應當明白事情的重要性,和家庭暴力說不,並堅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人身自由不受到侵害。

怎樣判定家庭暴力3

一、如何認定家庭暴力

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員之間日常的爭吵,偶而的身體輕微傷害以及尚未造成後果的家庭糾紛與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區別開來,夫妻間爭執打鬧不能算做家庭暴力。

家庭中存在暴力現象時較爲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罵、爭執行爲都能夠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認定家庭暴力必須造成身體上、精神上的一定傷害後果。

比如說,僅僅是軟組織輕微挫傷,或者說僅僅是暫時的皮肉之苦,次數有不是很多,很難讓法院定性爲家庭暴力。只有毆打行爲導致了輕傷以上嚴重後果時,法院纔有可能認定構成家庭暴力了。因此,認定家庭暴力中的身體暴力,必須是經常性的和嚴重性的暴力行爲。

怎樣判定家庭暴力 第3張

二、證明家暴存在的證據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因此,如果婚姻關係的一方經常遭遇到家庭暴力,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要求離婚。那麼應該提交哪些證據呢?

這些證據包括:

1、要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組織、工作單位等,尋求幫助或者調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日後進行訴訟時,可以請求相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傷,則一定及時去醫院治療,並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醫療費的票據等。此外,還要在當時進行拍照,保留好照片。傷情嚴重的,報警後,由公安機關委託進行傷情鑑定

3、如果家裏或者身邊有條件的,可以進行錄音、攝像等,並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或者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需要注意的是,遭遇家庭暴力侵害後,當事人要敢於張揚,使單位或者其他相應的組織能夠確認其遭遇到家庭暴力的事實。在實踐中,經常遇到當事人因爲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要求離婚但是卻沒有證據的情況。所以當事人在遭遇家庭暴力之後不應該害怕。

要拋棄“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應該及時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投訴或者報警,以確定對方打人的事實,對於傷情最好自己拍照,並保留相應的醫院診斷證明,以便離婚的時候可以證明對方實施家庭暴力的事實和自己傷害程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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