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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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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一般在婚前的時候,雙方沒有房子的話,就會讓男方去買房作爲彼此的婚房,但是一旦結婚時候,女方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樣有用嗎?以下分享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

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1

一、新婚姻法房子加女方名字有用嗎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爲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佈替換。

加名字上去實質上是屬於一種贈與,把房產的一半所有權贈與給另一半,是有效的。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覈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爲那將視爲房屋買賣,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

二、婚姻法財產分割司法解釋

1、《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2、《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5、《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對各自財產歸屬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無論登記在哪一方名下,原則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後使用共同財產購買房產,不涉及使用個人財產支付房款的,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該房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時法律規定,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兩人結婚而自動變成共同財產,如果婚後買房用的全是一個人的婚前財產或由其父母提供資金,那麼這個還是屬於個人財產,只是變換了婚前個人財產的形式而已。因此全款買房的資金來源是決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關鍵條件。

綜上所述,在房子是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在法律上屬於贈與行爲,是有法律效果的,不同的房屋情況在辦理加名字的時候,其流程也是不一樣的,我們在加名字之前可以到相關部門瞭解清楚。

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2

一、加名字有用嗎?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1、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在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2、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 第2張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三、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四、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的加強,那麼爲了確保婚後雙方的合法權益,國家也是制定修訂了法律,其中也是對婚後共同財產進行了規定,如果雙方在婚後因爲感情不合而選擇離婚時,也要按照規定的原則,去處理和分割婚後的共同財產。

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3

儘管該房子是男方婚前與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但婚後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視爲對女方的贈與,且已經完成了不動產登記,那麼該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女方按照不動產登記時確認的份額享有所有權,雙方沒有約定份額的,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共有,原則上一人一半。

1、 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視爲男方對女方的贈與

民法典第657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同時法律規定,對於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具體到本案,男方與其妻子達成贈與的合意,將自己名下的不動產的一部分無償贈與給女方,並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完成了不動產權屬的變更登記,因此該房屋屬於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2、 男方可以反悔該贈與,要回房產嗎?

民法典婚後加女方名字有用嗎 第3張

《民法典》規定,贈與人在贈予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從該條款可知,贈與合同在財產的權利轉移是可以撤銷贈與的。

但是在本案中,男方和女方已經按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完成了不動產的登記,女方自完成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享有成爲該房產的共有人,但是如果男方只是和女方達成了贈與的合意,比如男方說我把房產贈與你一半,但是雙方一直未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那麼此時男方還是可以反悔的,因爲該房產並未發生轉移。

下面,我來說說我家的情況吧!

婚前,我老公用自己的積蓄購買了一套小平米房子,房產證上面寫的他一個人的名字。老公購買房子的時候,只是出了首付。買完這房子一年多,我們就結婚了。

房貸這塊,一直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我從來沒有提出過什麼要加上自己的房子。我心裏沒有尋思過,但又一想,加個名字,又有什麼用處呢?萬一他不同意,豈不是自己的尷尬,夫妻感情也受影響了嗎?

我一直認爲,錢財乃身外之外,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爭來爭去,又有何用呢?夫妻之間,只要感情好,只要家人健康,孩子聽話懂事,一切就足矣了!想要房子,自己多努力點,憑自己的本事買房,底氣足啊!

結語

綜上,男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子,婚後在房產證上寫商妻子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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