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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5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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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結婚的時候,沒人想着將來能離婚,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很多女性離婚時,都拼命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下面看看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

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1

一、女的離婚後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

女的離婚後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

二、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爲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爲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爲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爲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週歲,過了幾年,超過十週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或是財產分割的這些事情,都首先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見。所以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可以先協商確定,如果是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女方想要從男方手中爭取回孩子撫養權的,那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

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2

對於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如何判決呢?

一般情況下,2週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母親生活,2至8週歲的孩子,主要看誰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已滿8週歲的孩子,要充分考慮孩子的個人意願。

法院在審理爭奪撫養權案件時會堅持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不僅要考慮雙方的經濟能力,還要考慮父母對子女的關愛、精神交流、陪伴子女的時間、教育理念、人品、孩子生活環境穩定等因素,以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切實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從我接觸的衆多婚姻家事案件來看,女性拼命爭奪孩子的撫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

首先,最主要是割捨不了對孩子的感情,很多當事人流着淚跟我說“孩子是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啊,我懷胎十月生下他,這些年主要是我在帶孩子,管孩子,孩子離不開我,我也離不開孩子,我不可能放棄孩子,楊律師你一定在幫我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其次是男方太渣,怕孩子受委屈,怕後媽對孩子不好。有些男性實在太渣了,沒有家庭責任心,出軌、酗酒、冷熱暴力是家常便飯,女性擔心孩子跟着男方會受委屈,怕後媽對孩子不好。

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 第2張

再次是擔心撫養權不在自己這裏,男方和男方的父母會阻撓自己看孩子,還會在孩子面前說自己壞話。

最後爲了爭取更多的經濟利益,有些女性拼命與男方爭奪男孩的撫養權,目的是希望男方在經濟上作一些讓步。當然,也有男性爲了經濟利益,拼命與女方爭奪孩子撫養權的。

那女人離婚到底該不該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呢?撫養權說白了就是孩子在18歲之前,孩子跟誰在一起共同生活,另一方享有探望權的問題。我建議女人不要盲目地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女人要人格獨立,經濟獨立,思想獨立,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緒的情況下再去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會好些。

有些女性自己能力一般,明知孩子跟着男方對孩子成長更有利,卻爲爭奪取孩子的撫養權,寧願放棄本屬於自己的部分夫妻共同財產,還不要撫養費,拼了命爭到孩子的撫養權後,自己只能拼命掙錢養家,讓自己的父母幫助帶孩子,這樣即給不了孩子陪伴,還讓自己的父母跟着遭罪。

如果是男孩,我建議撫養權給男方較好些

一是女性帶着兒子再婚很難,很少有男性願意真正接受別人的兒子,兒子跟着媽媽再婚也容易受委屈;

二是男孩長期跟着媽媽生活也不利於他男子漢性格的形成,甚至有些離婚女性視兒子爲生命,兒子成年、成家後也不願退出兒子的生活,沒有邊界意識,導致兒子成媽寶男,愚孝男,兒子的婚姻生活也因媽媽的介入而一地雞毛。

當然如果孩子還小離不開媽媽,可以約定撫養權歸男方,男方給予一定的費用女方幫助照顧兒子幾年,這樣即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也解決了媽媽無法與幼小的孩子分離而不顧現實拼命爭奪男孩的撫養權。

如果是女孩,女方也有能力,建議撫養權歸女方較好,女孩的成長過程更需要媽媽的陪伴。都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爲了孩子,爸爸給足撫養費,經常探望女兒,將有利於女兒的健康成長。

離婚只是解除了男女雙方的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依然存在,離婚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傷害,離婚後孩子更需要父愛和母愛。

如果離婚時兩個人爲了爭財產和撫養權弄得跟仇人一樣,離婚後兩個人仍然相互怨恨或者一方仍然無法放下,且將自己的壞情緒傳染給孩子,只會對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

你射向對方的任何毒箭,都將先穿過孩子的心才能到達對方,如果夫妻緣盡,好合好散,不在孩子的心中種植怨恨的種子,不向孩子傳遞負面信息,將孩子的撫養權給對孩子成長最有利的一方,另一方能毫無顧慮探望孩子,這樣纔可能將離婚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3

于娜和金明有一個12歲的兒子,長得虎頭虎腦,非常可愛,和金明簡直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之前夫妻倆恩愛的'時候,金明在外打拼,于娜全心全意照看孩子,從感情上來說,母子天性,兒子金新更依賴更疼愛媽媽于娜。

當於娜和金明的離婚事宜擺上議事日程,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等問題。

在財產上,沒有異議,一套百十萬的房子,家中百十萬的存款,一套二三十萬的車子,加起來總資產不到三百萬元,全部留給於娜,金明自願淨身出戶。

金明不掙財產自有他的道理,說實話,無論是金明自己,還是旁觀者都清楚得很:他本來是過錯方,如果他在財產上和于娜計較,于娜肯定輕易不肯放手,必定會鬧得法院調解,他作爲一個有身份的人,這點體面還是要的。再說,眼前兒子還要跟于娜一起生活,他也不想讓兒子的生活波折太多。

最重要的是,他是大型企業集團的財務總監,事業正處在上升階段,每天從他手上過的資金流以千萬元計,未來好掙的錢要比現在擁有的錢不知要多出多少倍。他自願淨身出戶,連舊衣都不肯帶走,就這一手,任誰都無話可說。

對於兒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卻出現了分歧。

夫妻倆原本是一致的,于娜是母親,自然不肯放手孩子,孩子是她一手撫養長大,母子感情深厚;金明順水推舟,他原本工作也忙,沒有多少時間陪伴孩子,現在淨身出戶了,孩子在母親身邊他也放心,他一個人在外無牽無絆也樂得自在。

想不到的是,分歧竟然出現在孩子身上。小金新不同意跟母親,他要跟父親。

兒子發話了,于娜一下子懵圈,她腦子轉不過來,爲什麼連兒子也不要她?真是狼心狗肺的一對父子。

金明心中一陣詫異,但隨即驚喜異常,他沒想到兒子在這個關鍵的時刻,竟然主動選擇他,正是父子親緣,血濃於水啊。

于娜被徹底傷透了,她腳步沉重轉身回房,將自己緊緊關在房間裏,那會兒,她真是連死的心都有。

待金明離了家,金新敲開母親的門,他對母親說了他的想法。他說:媽媽,無論我到哪裏,我都是愛你的,從現在開始,爸爸不保護你,我保護你。

我想過了,眼前呢,我保護你的最好方式,就是讓你少爲我操心,少爲我花錢,我馬上要上初中了,接下來還要上高中,還要上大學,要花很多很多的錢,我覺得讓爸爸來花這些錢比較好,再說,我和他生活在一起,才方便給他找麻煩,幫你報仇。而且我離你也不遠,我會經常來看你的。

于娜驚呆了,她沒想到才12歲的兒子這麼鬼精靈,以前只覺得孩子聰明,但沒想過孩子什麼都懂,而且在這個事情上竟然有這樣的心眼,她不由得感慨,到底是金明的孩子啊,有其父必有其子。

她百感交集,想想自己的能力,自己的處境,孩子的前途,她決定放手。

女性離婚要不要爭孩子撫養權 第3張

夫妻離婚時,孩子絕大多數都是跟母親,母親對於孩子的撫養權,也很少有願意放手的。

這好理解!女人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孩子嬰幼兒期的哺乳撫育,母親傾注了全部心血,孩子就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啊,母子連心,怎麼能分離呢?

父親就不一樣了,他只付出了一顆精子,其他就沒什麼事了。(所以,我們老家爲了讓男人看重家庭、更疼愛孩子,一般月子裏孩子的尿布、衣服,都必須丈夫洗,一來妻子坐月子不放便,二來也讓丈夫學着多付出一些,他纔會珍惜。這個觀點略帶,以後專文討論。)家庭感重的父親還會幫着多分擔一些,懶惰一些的根本就是甩手掌櫃。

所以,遇到離婚,母親是不願意將孩子交給丈夫的,怕男人虧待了自己的孩子,也怕男人找個後妻虐待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圈在自己身邊,知冷知熱,放心啊。

這是人之常情,大家都理解,也支持。

但是,做事還是冷靜點兒比較好,讓咱們從理性的角度來分析分析,孩子的撫養權歸屬母親或父親,分別有哪些優缺點:

先來分析,孩子和母親在一起:

優點之一:孩子被照顧得比較周全。衣食起居,細緻到位,給孩子貼心的愛。

優點之二:孩子在身邊,心裏就有安慰,就有希望,就有奮鬥討生活的動力。

優點之三:給孩子待人處世正確的指導,能規劃好孩子的未來。這一點部分有遠見卓識的女人能做到。

缺點之一:孩子缺少父愛,無論多少母愛,孩子的人格都不健全。

缺點之二:母愛太細膩,產生了很多媽寶男、媽寶女,時時事事都將“我媽說”掛在嘴上,無原則、無主見,不利於孩子以後的社會交往,甚至影響孩子以後的婚戀生活,人生道路。

缺點之三:照顧孩子費心費神,對於媽媽來說真的是甜蜜的負擔,是媽媽的“拖油瓶”,這給離婚後女人再婚,找更好的結婚對象,或者說給孩子找一個合適的繼父,都會是巨大的障礙。

缺點之四:出軌的男人更自由了,更快活了。這個社會連未婚姑娘都喜歡嫁離異男,爲什麼啊,因爲男人有房子沒孩子,還有社會閱歷、有錢、有地位,想想心裏就堵得慌,憑什麼?

缺點之五:如果母親的能力弱一些,對於孩子未來的發展也未必有好處。

再來分析,孩子和父親在一起:

優點之一:父親樂於冒險、不拘小節、像個孩子似的易相處,孩子和父親在一起,雖然心事沒那麼細膩,但爲人大氣,眼界更寬廣,更能適應社會。清晨早就明白這一點,所以清晨雖然和夫君恩愛,也生了個女兒,但清晨從女兒很小的時候,就讓女兒有事找爸爸,要吃要拉要玩要花錢統統找爸爸,爸爸是萬能的。

優點之二:這世界上從來沒有“爸寶女、爸寶男”一說,父親雖然不能像母親一樣360度全面呵護,但父親的放手,可以讓孩子獨立克服困難,以後獨立面對世界,孩子的受挫能力和抗打擊能力顯然要強過媽媽帶大的孩子。

優點之三:大多數父親相對母親來說,能力更強,可以給孩子更好的未來。因爲在談婚論嫁的時候,女人選擇的男人,就是綜合條件比自己要強盛一些。

就拿金明來說吧,兒子是他自己的,現在沒有媽媽照顧了,他對兒子考慮得也就多了些,他在生活起居上的確沒有于娜關照得細緻,大多是給錢了事,反正他有的是錢。平時,金明應酬多,在應酬的對象合適時,因爲他獨自帶兒子的緣故,他會帶着兒子一起吃個飯,久而久之,兒子的見識也多,交往中落落大方;在兒子學習不好時,他就會對兒子的學習進行細緻分析,然後利用他的人脈關係,給兒子找最合適的輔導老師補差;兒子高考時,同等分數水平,金明幫兒子選最好的合資大學,四年學費近100萬,兩年的英國學習,生活費也是幾十萬,實習時金明又通過人脈關係將兒子送進普華永道,孩子前程光明,一切安好。反觀于娜,這些事情她是無論如何做不好的。

優點之四:站在女人的角度,孩子和父親生活在一起,離異的女人有房有錢沒負擔,尋找更適合自己的伴侶要相對容易很多。

缺點之一:女人不和孩子在一起難免思念,思念濃的時候也很折磨人。但女人可以探望,還可以以後自己再生一個。

缺點之二:孩子沒有母愛,無論多少父愛,都頂不上,來自母親的愛。但這對十歲之前的小孩子完全成立,科學證明,十歲之後,父愛比母愛更重要。

缺點之三:沒有親生母親的保護,會被父親虧待,會被繼母虐待。其實這個世界上窩囊廢父親和壞繼母真的是極少數,大多數父親,特別是像金明這樣爲人比較精明的父親,自己的孩子可比其他任何人都重要,那是他的後代。有門兒清的父親在,繼母只會討好孩子,哪敢虐孩子,再說現在的孩子個個人小鬼大,想虐他們,純屬找死。

清晨是個女人,站在大部分女性的角度來進行這樣的分析,可能分析得不太到位,但大致是這個道理。

拿優點來比,父親撫養孩子比母親撫養孩子的優點要多;拿缺點來比,父親撫養孩子比母親撫養孩子的缺點要少。

弄明白這個道理後,女人在離婚的過程中,既要房子又要錢,其他隨便,孩子不是附加條件,不拿財產交換。

孩子選擇跟誰,誰都別爭,誰都得接着。孩子不選擇,就請父親優先選擇,你願意養,你就養着,反正跟你姓。你要不願意養,我自己養沒問題。

過去,男人離婚拿孩子作籌碼要挾女人。觀念改過來,女人就可以跟男人講講條件,爽!

過去,男人離婚後逍遙自在快活,觀念改過來,就輪到女人重生,再做回少女,爽!

過去,男人離婚後是鑽石王老五,觀念改過來,就輪到女人是一枝花,爽!

特別是那種因爲小三而離婚的男人,無論小三是狠角色,還是傻白甜,在面對懵懵懂懂的孩子時,打又打不得,罵又罵不得,稍有不慎,孩子號啕大哭,告惡狀,要親媽,她們完全抓瞎,頭疼得都快瘋了,女人們,還有比這更爽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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