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質量標準三類, 地下水質量標準是國家爲了保護和合理開發地下水資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發展所制定的標準。來說說地下水質量標準三類 。
地下水質量標準三類 1
1. Ⅰ類水質:水質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處理,地表水經簡易淨化處理(如過濾)、消毒後即可供生活飲用者;
2. Ⅱ類水質:水質受輕度污染。經常規淨化處理(如絮凝、沉澱、過濾、消毒等),其水質即可供生活飲用者;
3. Ⅲ類水質: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
簡介:
各地區應對地下水水質進行定期檢測。檢驗方法,按國家標準GB 5750《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執行。
各地地下水監測部門,應在不同質量類別的地下水域設立監測點進行水質監測,監測頻率不得少於每年二次(豐、枯水期)。
拓展資料:
依據我國地下水水質現狀、人體健康基準值及地下水質量保護目標,並參照了生活飲用水、工業、農業用水水質最高要求,將地下水質量劃分爲五類。
Ⅰ類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適用於各種用途。
Ⅱ類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適用於各種用途。
Ⅲ類 以人體健康基準值爲依據。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
Ⅳ類 以農業和工業用水要求爲依據。除適用於農業和部分工業用水外,適當處理後可作生活飲用水。
Ⅴ類 不宜飲用,其他用水可根據使用目的選用。
地下水質量標準三類 2
三類以上水質,指一類,二類水質。
(1)飲用水類:
飲用水I類(一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質未受污染。
飲用水II類(二類):較清潔,過濾後可成爲飲用水。
飲用水III類(三類):過濾清潔後可用作普通工業用水
(2)污水類:
IV類(四類):普通農業用水,灌溉用。
V類(五類):普通景觀用水。
劣V類(劣五類):無用髒水。
擴展資料:
I類(一類)水質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處理,地表水經簡易淨化處理(如過濾)、消毒後即可供生活飲用。
II類(二類)水質受輕度污染,經常規淨化處理(如絮凝、沉澱、過濾、消毒等)後,可供生活飲用。
III類(三類)水質經過處理後也能供生活飲用。
IV類(四類)以下水質惡劣,不能作爲飲用水源。
地下水質量標準三類 3
水質檢測指標
物理指標
感官物理性指標:溫度、顏色和色度、渾濁度和透明度。
其它物理性指標:
總固體(TotalSolids):水樣在103-105℃下蒸發乾燥後所殘餘的固體物質總量,也稱蒸發殘餘物。
懸浮性固體(SuspendedSolids)和溶解固體(dissolvedSolids):水樣過濾後,濾樣截留物蒸乾後的殘餘固體量稱爲懸浮性固體,濾過液蒸乾後的殘餘固體量。
揮發性固體(VolatileSolids)和固定性固體(FixedSolids):在一定溫度下(600℃)將水樣中經蒸發乾燥後的'固體灼燒而失去的重量。可略表示有機物含量。灼燒後殘餘物質的重量稱爲固定性固體。
電導率:電導率是指一定體積溶液的電導,即在25℃時面積爲1平方釐米,間距爲1釐米的兩片平板電極間溶液的電導。
化學指標
非專一性指標:電導率、pH值、硬度、鹼度、無機酸度等;
無機物指標:有毒金屬、有毒準金屬、硝酸鹽、亞硝酸鹽、磷酸鹽等;
非專一性有機物指標:總耗氧量、化學耗氧量、生化耗氧量、總有機碳、高錳酸鉀指數、酚類等;
溶解性氣體:氧氣、二氧化碳等
生物指標
細菌總數、大腸菌羣、藻類數量等
放射性指標
總α射線、總β射線、鈾、鐳、釷等
其它
有些指標用某一物理參數或某一物質的濃度來表示,是單項指標,如溫度、pH值、溶解氧等;而有些指標則是根據某一類物質的共同特性來表明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所形成的水質狀況,稱爲綜合指標,比如生化需氧量(BOD)表示水中能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污染狀況,總硬度表示水中含鈣、鎂等無機鹽類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