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長期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同編號:
簽署時間:
簽署地點:
採購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供、需兩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共同發展的合作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訂貨條款
1、供、需兩方共同確認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基礎價格、供貨量等。“產品價格表”中如無特別說明,則默認該價格均已含17%增值稅。 產品價格表:
2、合同中供貨量爲□年度□季度□月度或 階段指導參考性計劃,需方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供方應以需方的《採購訂單》作爲供貨依據。
3、除本條所列的價格及本合同中列明應由需方承擔的費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如無特別約定上述價格應包括但不限於保險費用、包裝費用、運輸費用、售後服務費用等。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產品市場價格降低,或需方訂貨量增加,供方價格應相應下調,實際供貨時發生價格下調的,結算價格以供貨單中註明的下調後價格爲準。
第二條 質量條款
1、技術、質量要求:供方應及時與需方技術、品質等部簽訂技術、質量等相關協議,該等協議文件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性能、材質、工藝及服務應以合同及所簽有關協議等文件爲準。(根據採購貨物實際情況定,非標產品或複雜、成套產品必須要簽訂技術協議)
2、供方應提供符合需方質量要求的合格產品。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出廠驗收技術條件及/或出廠檢驗標準,並在每批供貨時附一份按驗收技術條件及/或出廠檢驗標準做的檢驗報告。每件產品應有檢驗合格證。
3、供方提供的產品國家規定必須達到3c認證標準的,供方必須通過並提供3c認證。
4、需方在必要時,可以到供方的生產現場進行檢查,對供方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監督檢查;並可在供方庫存中抽查,在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供方需承擔檢測費用,供方應在發現之日起15日內製訂改進計劃報需方,並將實施結果向需方報告。
7、產品質保期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
8、需方需要採取處理、更換時,供方要對需方給予全面的協助配合。即使貨物已超出了國家規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斷是由於供方的責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質量問題,供方也應對用戶進行維修、更換、賠償。
9、對因供方貨物質量原因造成:連續出現質量問題;出現市場重大、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用戶投訴或法律訴訟;或給需方榮譽造成很壞的影響或給用戶造成重大損失時,供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及需方的名譽損失,同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貨或終止供貨合同。
10、在質保期內,供方提供產品出現與上述質量條款不符之處,需方將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質保金;供方在質保期內對產品承擔“三包”義務,質保期滿收取成本費用。
第三條 包裝條款
1、包裝方式(含包裝的外觀標識、包裝的分類): 、
2、供方未書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裝物或包裝箱,需方可選擇自行處理或要求供方處理。
3、包裝費用:由供方承擔。
4、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適於正常狀態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裝箱和包裝物應完好無損,否則需方有權拒收供方的貨物。
6、供方產品包裝應嚴格做到使產品能安全運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貨地點,保證貨物無磕碰、無鏽蝕等質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條 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供方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
2、交貨地點:
3、運輸費用:供方負責運輸並承擔費用。
4、供方未能達到協議中的裝運要求,如延遲、錯發貨、錯發送地點,爲按時履約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運輸方式將貨物運至需方指定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5、交貨時間、數量、品種等具體要求根據需方供貨通知單執行。
6、供方應承擔產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風險,直至產品交付給需方並經驗收合格爲止。
7、貨物運達需方指定地點並經驗收合格前,風險由供方承擔。
第五條 交貨條款
1、每批次的供貨數量與交貨日期等由需方以書面形式(《採購訂單》)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時供貨的情況發生,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供貨通知單後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應嚴格按需方《採購訂單》中確定的時間、數量、交貨地點等向需方供應產品。供貨期是指配套產品到達指定地點的期限,是根據需方的需求所確定的,供方應嚴格遵守。
4、如果預期可能會發生供貨延遲,供方應主動通知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延遲,供方應根據情況及時調整供貨計劃。
5、供方應將訂購的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點。交貨日期以需方實際收到貨物日期爲準。
6、需方有權將供貨通知單中規定數量以外的貨物
退回給供方,由此產生的包裝、裝卸、運輸費用及風險等由供方自行承擔。
7、交貨附件:供方按供貨通知單向需方提供貨物時,包裝物內應同時提供供貨(裝箱)清單、產品合格證;如供應商從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單及合格證明,進口件還需提供進口原產地證明及/或商檢證明。
8、供方派駐及送貨人員必須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規定。
第六條 驗收條款
1、供方產品到達需方指定地點,需方倉庫保管人員簽字接收,需方人員簽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驗收。
2、驗收標準: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兩方確認的標準驗收。
3、需方應在產品到貨後的合理期限內按驗收標準進行驗收,並出具書面報告,驗收結果以需方出具的書面報告爲準。
4、供方產品的交貨數量,指經需方入庫前通過驗收的數量。
5、需方在裝配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及在售後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應立即通知供方,供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不得以產品已經需方檢驗合格而推卸責任。
第七條 結算條款
1、 □匯票/□支票/或其他:
2、結算方式:供方憑兩方簽字確認的終驗收報告和17%全額增值稅發票(在貨到驗收合格後開具)與需方結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應及時向需方提供實際銀行賬戶。其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需方,未經兩方事先一致書面同意,供方不得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讓任何第三方託收應收款項。
5、需方有權拒付供貨質量有缺陷和供貨數量不足部分的產品的貨款,直至有質量缺陷的配套產品得到更換和補足數量不足部分爲止或得到的解決。
6、需方有權決定從貨款中扣除因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相關損失的索賠金額。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賠金額,則供方須在接到索賠通知10天內付清剩餘金額。
第八條 知識產權條款
1、合作期間,供方爲需方生產的需方專用產品,未經需方明確的書面授權,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需方得到的任何技術資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該產品。
2、未經需方明確的書面授權,供方不得將提供給需方的擁有專有技術的產成品轉給第三方來生產。
3、合作過程供方基於對需方供貨產品所進行的技術改造(包括專利權、專利申請優先權)爲兩方共同擁有。
4、如供方違反上述條款,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數額爲該產品實際結算價格的 倍,並調整供方供貨量、停止供貨或終止合同。違約金由需方財務部直接從供方貨款中扣除,貨款不足以抵扣違約金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預見的、確實阻礙其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嚴重火災、水災、颱風、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災害及事件。但是,對於那些可以預見的自然災害,供方應事先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響,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可抗力事件存續期間不承擔責任,在此期間兩方都應盡最大努力將不可抗力,特別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誤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後果減輕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問題應通過兩方協商加以解決。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應立即(不應遲於獲悉不可抗力後二天)用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合同另一方並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不可抗力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可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產品責任
1、因供方產品質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產品的最終用戶)人身、財產損失,由供方償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實際損失。對產品缺陷,供方應進行整改,否則需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對其產品檢驗合格而免除其所應承擔的產品責任。
2、需方發現供方所發配套產品與產品定購計劃要求數量不足時,需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權來需方覈查,如情況屬實,供方應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時間內予以補足,其費用及損失由供方承擔。
3、需方發現供方所發貨物與產品訂購計劃要求品種不符時,需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況屬實,供方應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時間內免費更換錯發的貨物,因錯發貨物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供方承擔。
4、供方應承擔逾期供貨的責任(不可抗力除外)賠償逾期供貨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間接損失。
5、需方應積極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供方的過錯,從而減少損失。供方應補償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供方連續 個月不能及時供貨,則需方可單方解除合同,需方損失由供方承擔。
2、由於供應商責任造成生產現場停產的實際損失由供方承擔;
3、由於產品不合格的賠償:不合格產品價值+關聯損失+鑑定費用
說明:
不合格產品價值:按合同價計算
關聯損失:指由於該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損壞、人員的傷亡等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計算。
本條所稱損失,同時包括給需方的最終用戶造成損失而發生的索賠。
鑑定費用:指用於證明該產品狀態、明確責任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檢驗試驗、人員差旅費用,按實際發生計算。
對由於供方產品不合格造成的停產,賠償金額按上述兩種算法中較大金額計算。
2、供方交貨的產品有質量瑕疵時,需方有權選擇退、換貨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價接收。因不合格產品造成的損失,按合同有關產品不合格賠償條款處理。
3、供方交貨少於需方供貨通知單所規定的數量及品種或未按供貨通知單要求時間供貨時,需方有權要求按供貨通知單所規定的數量品種供貨或補齊,供方須及時供貨或補齊。未及時補齊部分產品處理辦法:按未供貨或未補齊部分供貨金額的 %給需方以補償。
4、交貨時及在需方生產線上、倉庫、售後服務中發現供方產品有質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24 小時到達需方或最終用戶現場進行修理或更換, 否則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同時供方賠償需方上述實際費用的 %。保用期內,供方免費給予需方或最終用戶修理或更換,負有包修包換義務;保用期外,供方給予需方的最終用戶提供優惠價格。供需兩方資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戶使用其服務網絡。
5、因供方上述違約行爲造成需方停產或其他損失,供方賠償需方損失同時,在供方停止供貨期間,需方有權另選供應商。
6、當供方出現違約行爲,需方進行索賠時,需方將索賠清單及計算依據書面提交給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內供方不提出書面異議,視爲無異議,需方將從供方貨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違約時沒有依據上述條款對供方進行索賠處臵,並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責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貨服務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需方。剩餘貨款,需方在 個月後支付給供方。
9、如單方終止合同或超過需方供貨通知單 天以上的未供貨量,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停止供貨前當月供貨額的 %,作爲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其它
1、合同經供需兩方蓋章後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爭議和糾紛,兩方應通過談判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3、合同變更須兩方以書面形式確認。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兩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項下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採購訂單》 附件2 、
7、供需兩方應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產品質量的持續改進,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有權代表簽字: 有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議定事項如下:
一、承包名稱: 鎮 村磚廠; 生產項目:生產紅磚。
二、承包方預交承包磚廠資產損壞、丟失風險抵押金人民幣: 萬元整( 元)。
三、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收取承包金爲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爲 萬元整。以下承包金每年一交,每年____月____日前交下________年的承包金,如果____月____日前不交承包金,屬違約。
五、如果磚廠經營不善、磚價不好等原因,乙方不幹而違約,甲方會扣掉風險抵押金柒萬元。如果土區不夠,村上負責提供生產磚的土區。
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驗收合格後返回風險抵押金 萬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義務:提供生產場地、生產用土、輪窯、生產用房、辦公用房、機井、變壓器、水泥電柱、機器生產工具物資等資產詳見 村資產交接單,甲方不提供交接單以外的任何物資,提供期限爲連續________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方式。
2、權利:甲方有權定期監督輪窯、廠房、機械設備的維修和管理。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承擔上繳國家稅金、土地使用稅費、環境污染費、水電費、水資源費、水土流失費、管理費……(凡屬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應收稅費等)一律由乙方負責。
2、乙方對生產資料負責保管維修。
3、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維修好輪窯、廠房、機械等設備。
八、以上事項望雙方執法守法,遵照執行,不得違約,誰違約誰承擔責任,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合同未列入事項,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村 法人代表: 乙方: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產品 計量 總金 交售時間及數量 品種 數量單價 名稱 單位 額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以及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鑑(公)證意見: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鑑(公)證機關(章)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委託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 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乙方運輸完成後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 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 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 費用結算時間爲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 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xx.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如不得隨意另外出租給其他人。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 期限。
第四條 租金。
1.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元,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交納方式爲__ 付。
2. 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
3. 以後支付房租應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月 支付租金給甲方,租金爲現金交付甲方爲準。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房屋“押一付三”
1.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 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等費用,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第一次租房必須先付給甲方三個月的租金元。三個月後按合同第四條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違約金爲 租金的20%,爲元
第九條 身份證明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關身份證複印件保存留底,以配合當地村委會或公安局人員覈實及調查,退房時歸還。
第十條 租房有關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寬帶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爲:噸;(2)電錶現爲: 度;
第十一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 村居委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戶籍住址:
年 月 日
附:身份證複印件 一人一份。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戶籍住址: 年 月 日
甲方:xx服裝(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將服裝訂單業務交給乙方加工,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雙方長期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裝訂單下單方式:由甲方直接下單給乙方,按甲方的訂單製作。
二、面料、輔料質量標準和要求
根據甲方客戶要求
三、服裝款式特點和製作要求
根據甲方訂單和客戶要求
四、服飾質量標準和驗收方法
由甲方客戶到廠驗收後出庫
五、配套及包裝要求 :
根據訂單要求
六、結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根據訂單
七、交貨期限、地點、方式
交貨地點爲甲方辦公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八、異議
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服飾在數量、質量、款式等方面有異議,應當在收到該等服飾之日起15天內提出。乙方應當在10天之內作出答覆並提出解決辦法。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應當根據本合同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應當根據本合同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保守客戶商業祕密,不能將甲方的客戶變爲自己的客戶。如乙方擅自與甲方訂單客戶發生業務往來,如發現甲方訂單客戶直接下單給乙方,則認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甲方業務損失費每個客戶 萬元。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促進各自公司的發展,達成長期合作伙伴關係,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目的
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長期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合作方式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公司與乙方公司自動接觸長期合作伙伴關係,甲方公司成爲乙方公司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乙方公司提供的服務,並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雙方均應向對方提供有效的經營證明及資料
2、甲方主要負責把涉及______專業領域的業務介紹給乙方。
3、乙方主要負責_____市場開發,信息跟蹤篩選。
4、乙方應爲甲方介紹的業務進行資源建設和成果提交,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工作小組。
5、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完成效果進行審查工作。
五、保密原則
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協議內容項目下的任何信息。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將 [品牌、車型]型,色,生產年份,發動機號,車架號,車牌號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同意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出租方提供的車輛,租期爲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發車日爲準。每月車輛租金爲人民幣元(含投保下列保險的費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時將上述車輛交承租方使用,則出租方有義務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級別的車輛用於承租方於新車採購期間的替代用車,否則承租方可按元/天相應免於承擔延誤期間的租金。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爲全新、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有效證件和繳費、完稅證明,確保所有與本合同履行相關之稅費已繳清,證件齊全有效,在相關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通知出租方並負責辦理更換並承擔所有費用。
2. 免費提供或負責每行駛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指由出租方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年檢並承擔所有年檢費用)和非人爲造成故障的維修或保修,承擔市行政區域內全年每天24小時租賃車輛拋錨救助和搶修的責任及費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當(使用不當指在機油燒乾、水箱漏水等類似情況下仍然繼續使用)或沒有按規定保養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將不提供免費服務。
3. 協助承租方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車輛在修理期間,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車,出租方將按元/天的標準提供。若是由於非人爲因素或承租方無責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將免費提供同等級別的替代用車。
5. 出租方對車輛本身質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損失不承擔責任。
6. 出租方按雙方約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爲方便承租方用車,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償上門服務,具體項目和收費標準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車輛鑰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額外鑰匙,需簽訂鑰匙借用/加配承諾書,並支付相應費用.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交車驗車時須仔細檢查各種隨車證件,在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要求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規定,在出市境時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 應定期檢查車輛的機油、制動液、冷卻水、電瓶液和輪胎氣壓,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停車和油費等費用。
4. 租賃期內按時參加每行駛公里的保養和每年年檢(年檢時間以出租方的書面通知爲準),承擔因延遲參加年檢或保養而引起的一切罰金和法律責任。汽車供應商制定的保養公里數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內可以作爲正常範圍予以執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規定公里數參加保養,並超過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數,承租方每超過1000公里需支付元額外費用。
5. 在租賃期內遺失車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證件,由出租方負責補辦,承租方將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 6.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承租方變更相關信息,應在3個工作日以內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7. 車輛租賃期滿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種證件(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爲準)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輛的車況、工具、隨車證件、附件和設施應處於正常狀態(不包括車輛過度使用造成的磨損,如輪胎、剎車片等損耗件的磨損),車況的確認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爲準;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8.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承擔車輛還回以前因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罰款或費用等全部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9. 車輛僅限於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國有效駕證一年以上的人員駕駛(外籍人士因國際駕照轉國內駕照除外),否則出租方不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10.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11.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12. 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零件、內飾、外觀。承租方違反本條,應賠償出租方損失。
四、押金及費用支付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幣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結束,若承租方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爲,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不計息一次性退還押金。承租方若確已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出租方有權從押金中抵扣承租方應支付給出租方的款項,並不計息一次性退還餘款(如有) 1. 月租車費用已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租費、保險費;
(2) 定期保養、年檢的材料及人工費及年間機構可能收取的相關其他費用;
(3)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有關稅費。
2. 本合同按每個自然月爲1個付款週期,先付租車費用後用車輛,月租車費用在每個
自然月的1日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開出相應租金髮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逾期金額的1‰作爲滯納金。出租方逾期提供當期租金髮票的,承租方得相應順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於承租方發生車輛違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險費用上升的,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險費上漲部分的費用。
4. 若由於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租車成本變化,出租方將就成本變動部分與承租方協商租金調整。
五、行駛里程約定
1. 租賃期限內行使里程限額爲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計費,超公里費在合同結束時結算。
六、車輛保險約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車輛已投保了以承租方爲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賠付車輛購車發票價格的80%)第三者責任險(保額50萬元人民幣)和交通事故強制險(保額12萬元人民幣),不計免賠險(保額50萬元人民幣)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每人保險金額爲10萬元) .保險有效期爲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前述保險所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月租金中。 2. 發生交通事故後,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並在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出租方指定的地點修理;承租方應一次性付清修理費、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計算基準爲該次事故車輛維修費總額扣除該次事故更換的配件費用後的餘額的10%)和其他與事故相關的處理費用(如施救費、車損評估費、停車費、醫藥費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車輛停駛期間的全額租金。
3. 出租方將協助承租方處理交通事故並向保險公司索賠。承租方須在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如實提供事故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修理發票和修理清單等單據。涉及人員傷亡的,在保險公司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相應單據。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規定時間內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單證,則視作爲承租方自願放棄索賠權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承租方須協助出租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由第三方承擔的費用。
5. 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損壞,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6. 在承租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被搶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承擔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重置車輛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費用結清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7. 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免賠及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 本合同所購買保險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險等險種。若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需追加保險險種,由承租方承擔相關費用,出租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七、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條項下的付款義務超過十日並在收到出租方書面催告後超過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違約金。
4. 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應返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將到期時,如承租方有需要續簽合同,請提前1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直到新合同簽署完畢,除非雙方屆時另有書面約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車輛交接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纔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公司 乙方:——重慶小天鵝火鍋食府
經雙方領導協商,簽字協議如果下:
一、 甲方爲乙方的——專供商,供貨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間甲方單獨爲乙方提供xx,乙方不再從其它渠道進貨,如果發現從其他渠道進貨的問題。乙方應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單獨與乙方配送貨物,如果甲方違反規定乙方追究甲方經濟責任並承擔乙方全部損失。
二、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商品,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如果有質量問題,乙方可退貨,由甲方承擔商品損失。
三、 甲方按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送貨,不得拖延。
四、 乙方每月x號給甲方結帳。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貨款。
五、 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後服務,保證產品質量、送貨時間。如果甲方價格不合理,質量出現問題,服務違反乙方規定,乙方可以從其它渠道進貨,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六、 爲保證雙方的誠信合作,甲方需爲乙方質押一定金額的保證 金,金額爲——元。如果因甲方的過失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直接可從甲方的保證金中扣除。
七、 以上雙方如果違反者,可到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