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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合作協議書模板合集九篇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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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作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合作協議書模板合集九篇

合作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乙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甲,乙,自願合夥

第二條(合夥名稱以及經營地):

第三條:(合夥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50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造林撫育款,計xx元)。平均每人二分之一。合夥出資共計 元。合夥期間該出資爲共有財產,合夥終止後,雙方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此需合夥人商量,自行定製。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商行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的合夥人。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入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夥、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夥程序退夥,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2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 年xx月xx日

合夥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 年xx月xx日

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與甲方合作以e方式生產_________這一項目,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授權委託甲方生產_________牌_________,甲方應負責_________牌_________生產、銷售的合法性,即_________牌_________可使用甲方代爲申辦的生產許可證號。

二、乙方授權_________牌_________商標予甲方進行生產,詳細條款參見附件《商標授權委託書》。

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只允許委託甲方生產_________牌商標_________,甲方對_________牌商標_________只具有生產製造權,無經營銷售權。

四、甲方根據乙方每次訂單提出的具體規格說明書進行生產,甲方有責任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質量控制。

五、技術參數標準、質量管理體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議和質量文件爲標準,甲方對質量負責,整機保修________年,其中第________年內保換,第

二、________年維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費。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貨當日開始計算。

七、甲方不負責對最終用戶(即乙方的客戶)提供售後服務;甲方僅向乙方提供非人爲因素損壞的配件的保換、保修服務。

八、由於自然災害、雷電、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於供電線路、犯罪等因素對系統造成的損害或軟硬故障,甲方有義務提供諮詢服務,但不屬甲方的保修範圍。

九、運輸及費用:

1.交(提)貨地點在_________,由甲方代乙方進行貨物運輸。

2.運輸方式根據具體的每次訂貨合同要求進行。

3.運輸費用負擔由雙方根據具體訂貨合同制定。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1.當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將以此協議作爲基礎,每次訂貨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訂單,由甲方負責人確認後才視爲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受本協議條款約束。

2.乙方向甲方訂貨的同時,首先向甲方提交該次合同總額的_________以上預付款。

3.每次訂單的餘款在乙方提貨驗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甲方對乙方所訂貨物的交貨期限,從乙方向甲方交付預付款到帳之日起計算,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十一、驗貨的標準及方法:

1.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方法依據甲方和乙方商議認可的質量文件爲依據。

2.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期限爲收到貨物之日起算三天內完成。

3.乙方認爲貨物有不良現象時,可向甲方提出異議。

4.提出異議期限爲驗收貨物即日起算一週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週內給予處理答覆,超過期限視爲保修處理。

十二、違約及解決糾紛的方式:

1.當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實在協商解決不了則向_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_年。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合作各方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______

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2.1.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省市登記註冊,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中國, 電話: , 傳真:,電傳: ,電子信箱: 。

2.2.國(地區) 公司,英文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 國(地區)登記註冊,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電話: ,傳真:,電傳: ,電子信箱: 。

(注:若有二個以上合作者,可依次稱丙方、丁方?)

(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的,要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和常住住所、電話。)

第三章 合作經營公司

3.1.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同意設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3.2. 經覈定,合作公司名稱: (下稱合作公司),英文名稱: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 。

3.3. 合作公司是經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合作經營企業,爲中國法人。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

法律、法令和條例、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的保護。

3.4.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註冊資本承擔債務責任。合作期內,不得減少註冊資本。註冊資本的增加或經營範圍的改變,均須經原審批機關批准,並向原註冊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1. 合作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生產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的產品,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4.2. 初定年產量: 。

4.3. 最終年產量: 。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1.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 註冊資本。 (注:合作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部分,應說明從境內、境

外籌措的途徑及數額。)

5.2. 合作各方的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 (注:合作條件可以是資金、廠房、設備、物資、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5.3. 合作各方提供的條件,須在領取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的 個月內完成,其中佔註冊資本XX%的首期出資額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否則,應承擔違約的責任。

第六章 各方責任

6.1. 合作各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合作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

6.2. 甲方有如下責任和義務:

6.2.1. 辦理爲設立合作公司而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6.2.2. 按本合同第五章5.2.條款規定,如期提供合作條件,交付使用。

6.2.3. 負責合作公司的各項籌建工作(包括場地使用、廠房建設、輔助設施等)。(注:該條款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詳加補充)

6.2.4. 協助辦理乙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生產設備、材料等的進口報關手續。

6.2.5.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6.2.6.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6.2.7.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6.3. 乙方有如下責任和義務:

6.3.1. 按本合同第五章5.2.條款規定,如期提供合作條件。

6.3.2. 負責聯繫並落實有關生產設備的安裝、調試及試驗生產的各項工作。

6.3.3. 負責提供國際市場的產品信息。

6.3.4.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設備和原材料

7.1. 合作公司所採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生產工藝、測量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等),由 方負責提供,爲合作公司的技術責任方。

7.2. 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7.2.1. 保證爲合作公司提供 產品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可靠的適用技術,保證能按設計能力、產品質量標準而穩定地生產合作公司的合格產品。

7.2.2. 保證在技術培訓期內、按培訓合同的要求使合作公司的有關人員掌握技術。技術培訓費由 負責(技術培訓合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2.3. 如因提供技術的不可靠、不完善而導致合作公司產品質量、生產能力達不到要求的,應限期在 個月內解決。否則,承擔合作公司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額的。

7.2.4. 如發現提供技術有欺騙或有意隱瞞的,技術責任方須負責賠償合作方的全部直接損失。

7.3. 合作公司採用的主要生產設備須由合作各方共同確定,並由合作公司與國/境外 公司簽訂購買合同。價格必須經合作各方認可。

7.4. 合作公司產品採用 質量檢驗標準;內銷產品須滿足中國的檢驗要求。

第八章 董事會

8.1.合作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

8.2對如下重大問題,應經董事會成員一致通過,方爲有效:

8.2.1. 合作公司章程的修改;

8.2.2. 合作公司延期、中止、解散;

8.2.3.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8.2.4. 合作公司的合併、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8.2.5. 合作公司的資產抵押;

8.2.6. 合作公司各方認爲需要一致通過的其他事項。

8.3 上述由董事會討論通過、決定的重大事項,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生效。

8.4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注:至少三名董事),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任期_____年,期滿後如再次受委派可連任。合作各方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須書面通知董事會。董事會應將其印鑑及簽字底樣送公司

存查,並報原審批機關備案。

8.5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人,董事長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書面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8.6. 董事會例會每年至少召開_____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8.7.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作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8.8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8.9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8.10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董事會。代理人具有與董事同等的權責。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則作爲棄權。

8.11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且各方都有董事出席,不夠三分之二數時,所通過的決議無效。

8.12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須出示被代理人的授權書,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經到會董事簽名確認後由公司存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9.1 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經營、勞資、行政、財務等部門。具體由董事會確定。

9.2 合作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

9.3 合作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董事會全面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9.4 合作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提請由董事會決定。

9.5 總經理任期爲_____年。到期後,經董事會繼續聘請,可以連任。董事會認爲必要時,可增設副總經理。

9.6 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作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9.7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合資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爲。

9.8 總經理的具體職責如下:

9.8.1 按照合作公司的章程,董事會會議通過的各項決議、規定和一系列制度,組織合作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

9.8.2 組織編制合作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各項經營目標和利潤目標,送交董事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批准後負責執行和實施。

9.8.3 主持制定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章制度、勞動工資制度、職工考勤、升級與獎罰制度等草案送交董事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批准後負責執行。

9.8.4 組織制定合作公司財務制度以及提出資金籌措、年度預算、決算草案、基建規劃送交董事會審議。監督控制合作公司的財務收支狀況。

9.8.5 按董事會通過的經營目標和年度經營計劃,組織編制年、季、月生產經營進度表並組織實施。負責完成董事會提出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9.8.6 提出適合合作公司管理的結構設想,送交董事會審議批准,訂立下設部門的職責條例,聘用部門經理,報董事會備案。並按董事會通過的有關規定,決定該類人員的工資待遇、福利、獎罰和提升。

9.8.7 負責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和其他報告,接受董事們的質詢。

9.8.8 按各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統計報表。

9.8.9 負責做好其他應做的經營管理工作,全權處理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有關正常業務,以公司名義簽發各種文件,辦理董事會委託的其他事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 代理總經理的職責,決定重大問題時,總經理應與副總經理協商,正、副總經理意見不一致時,應報董事會裁決。

9.9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六十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董事會研究討論獲准後,交接工作完結方可離任。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的、或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董事會有權隨時解聘,並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經考覈不稱職者,董事會有權更換。

第十章 財務會計

10.1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作)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10.2 合作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爲一個會計年度。

10.3 合作公司的一切憑證、帳薄、報表,用中文書寫。並均需專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銷燬。

10.4 合作公司採用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匯調劑價計算。

10.5 合作公司經外匯管理局同意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10.6 合作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複式借貸記帳法記帳。

10.7 合作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0.7.1 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10.7.2 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購入及庫存情況;

10.7.3 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10.7.4 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10.7.5 公司在與其他經濟組織合資或合作的公司中出資、收益、負債情況;

10.7.6 公司的帳目,除按記帳本位幣記錄外,對於現金、銀行存款、其它貨幣款項以及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如與記帳本位幣不一致時,還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

10.8 合作公司財務部門應在第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覈簽字後,提交董事會通過。

10.9 合作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資公司帳簿。查閱時,合作公司應提供方便。

10.10 合作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

10.11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1.1.合作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三項基金”,儲備基金爲純利潤的 %、企業發展基金 %、福利獎勵基金 %。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11.2. 合作各方稅後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甲方 ;乙方 。

11.3. 乙方所得的合法利潤,可按中國有關規定匯往國外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11.4. 合作公司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進行利潤分配或經原審批機關批准後用於擴大再生產。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資產歸中國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約定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辦法。合作公司合同約定外國合作者在繳納所得稅前回收投資的,必須向財政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財政稅務機關依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審查批准。

依照前款規定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合作公司合同的約定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12.1.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傭、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法規執行,合作公司與合作公司的工會組織或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需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章 稅務、財務、審計、統計和環保

13.1.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13.2. 合作公司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享受各項稅收優惠待遇。

13.4.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財會規定建立會計制度。

13.5. 合作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需用中文書寫。

13.6.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一方認爲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他方可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均由聘請方負責。

13.7.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應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13.8. 合作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月、季、年度會計表和統計報表。

13.9.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承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並落實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四章 外匯管理

14.1.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14.2. 合作公司憑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在公司所在地的中國銀行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第十五章 工 會

15.1. 合作公司的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15.2. 合作公司工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合作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進行業務技術學習,開展文體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15.3. 工會有權代表職工同合作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有權列席董事會有關合作公司的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和勞動保護等問題的會議,以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15.4. 合作公司應積極支持本公司工會的工作,並按中國工會法的規定爲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合作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提供工會經費。

第十六章

16.1.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共同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16.2. 其餘各違約責任,按本合同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七章 期限、終止、清算

17.1 合作公司經營期限爲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17.2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作期限,經董事會會議做出決議,應在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17.3 合作各方如一致認爲終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合作公司提前終止合作,須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做出決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

17.4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作任何一方有權依法終止合營:

17.4.1合作他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出資,逾期超過六個月。

17.4.2合作他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嚴重虧損,甚至無法經營。

17.4.3合作他方破產、倒閉、終止、清算、期滿、解散。

17.4.4發生爭議按合同規定辦法進行裁決後,合作他方拒不接受。

17.5 合作公司提前終止合營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作公司財產進行清算,合作公司清算辦法遵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規定。

17.6 清算結束後,由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報告,提交董事會確認後,報原審批機關備案,並辦理有關注銷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17.7 合作公司終止後,其各種帳冊由甲方保存。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18.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由中國仲裁機構進行調解或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8.2.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作各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19.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下列附件,包括:章程、技術轉讓合同、設備購買合同、工程設計施工合同、培訓合同及銷售合同等(注:具體項目有多少附件,一併在此明確),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附屬文件如與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爲準。

20.2.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由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20.3. 合作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可用信函、電話、傳真等,但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爲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故各方地址如有更改,務須在地址更改前30天內通知董事會,否則,因此而引起失誤的責任,概由地址更改方負責。

20.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正本一式 份,合作各方各執壹分,其餘上報審批機關和各有關管理部門。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兩種文本文字解釋不符,以中文本爲準。

(注:如只有中文寫成,則外文本的說明可予刪略。)

21.0.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 市簽署。

甲方: (印鑑) 乙方: (印鑑)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申報_______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國家基金),經友好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目下達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內容

1、研究內容:如何以技術平臺,進行設計及檢測。

2、技術內容:設計、檢測、流程優化、統計學處理。

3、合作期限:從國家基金項目立項開始至基金項目結題申請通過爲止。

二、雙方分工情況

1、甲方:如項目獲立項資助,及時足量提供檢測所需的病人標本、統計學處理及技術路線的修正。

2、乙方:如項目獲立項資助,的設計、臨牀應用、檢測流程的優化。

三、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

1、甲方:本項目主要由甲方申報和實施,雙方本着保質保量完成整個研究項目的原則,在研究技術、課題人員培養等方面保持密切合作與交流,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甲方有權利向乙方瞭解檢測數據的結果結論。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檢測標本的詳細臨牀資料。雙方均有責任不對第三方泄露檢測資料,除非在乙方書面許可並簽章情況下,並不受協議變更、解除或終止影響。甲方因提供標本,在臨牀研究過程中對病人造成的各種傷害及其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未經合作雙方一致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與第三方合作。簽約雙方保證本協議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實性,並不因本協議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在甲方場地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因現有技術水平、客觀條件、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2、乙方:乙方合作負責人根據項目進展需要隨時參與項目研究,在時間和物力等條件上予以保障,保證整體研究的順利進行。乙方有權利瞭解檢測標本的詳細臨牀資料以便調整檢測技術路線。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檢測數據結論。雙方均有責任不對第三方泄露檢測資料,除非在甲方書面許可並簽章情況下,並不受協議變更、解除或終止影響。未經合作雙方一致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與第三方合作。簽約雙方保證本協議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實性,並不因本協議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在乙方場地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因現有技術水平、客觀條件、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合作研究費用和支付方式

1、如項目獲立項資助,甲方將支付乙方探針設計勞務費、試劑費用項目總經費:_______元。

2、資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五、成果分配

1、產權歸屬:

科研成果署名:合作雙方可以就合作研究結果發表論文,並有合作對方主要參與者署名,按貢獻大小排序。如果發表文章數量爲偶數(含各等級雜誌),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按_______%比例分配雙方,例如第一作者爲甲方,則該文章通訊作者爲乙方。如果發表文章數量爲奇數,甲方可優先獲得第一作者。如發表國家級以上及文章,由甲方優先選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成果轉讓:

由合作雙方商議決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轉讓時,協議當事人有優先購買權。

六、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生效期間爲項目獲得之日至項目結題申請通過之日。

2、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4、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地震等導致協議不能順利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儘快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5、本協議與國家法律相牴觸時,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本協議。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冠捷科技集團

乙方:福州大學 學院

丙方:福州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爲了建立校企合作培養人才的模式,實現學校成爲企業人才培養搖籃、企業成爲學生實習、就業基地的雙贏目標,縮短畢業生從學校走向社會的適應期,更好地爲企業發展服務,經三方協商,現就學生“預就業”培養內容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方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從乙方選拔甲、乙雙方合作創辦“冠捷班”,對預就業對象進行聯合培養。在不影響學校制定的培養計劃的前提下,乙方允許學生根據協議要求,跨學科學習部分課程,並將該部分課程成績納入學分管理,同時在指導老師配備方面提供便利,原則上允許學生在甲進行生產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合作初期,向乙方提供學生選拔、培養要求,並與預就業培養對象簽訂協議,明確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具備的知識結構、能力及其他綜合素質要求;

2、定期派技術人員到乙方以講座、交流形式,給學生提供企業發展方向、行業技術動態等相關知識;

3、協助乙方對“冠捷班”學生進行授課及培養,對於乙方在“冠捷班”暫時沒有足夠師資開設的課程,由甲方選派專業人員進行授課;

4、爲培養對象提供寒、暑假及實習期的實習、實踐機會,並作爲“福州大學實習基地”;

5、爲乙方預就業培養對象提供一定金額的助學金(金額、方式於與學生簽訂的協議中明確);

6、預就業培養對象畢業時,給予考覈,符合甲方用人標準者,予以優先錄用。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合作期間,根據甲方與學生協議,成立“冠捷班”,學生由預就業培養對象組成。乙方應科學組織、實施學生的教學管理,在不影響學校制定的本科培養計劃的前提下,允許學生在校內跨學科學習部分課程,並將該部分課程成績納入學分管理;

8、原則上允許學生的生產學習、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在甲方進行;

9、爲甲方代表到校講座、交流、爲“冠捷班”學生授課提供便利;

10、教育、督促學生履行協議,幫助學生提高綜合素質;

11、加強雙方的科研合作,根據甲方要求,組織專業老師提供技術指導或對甲方所提供的項目開展研究,所涉及費用及知識產權與甲方另行協商解決;

12、若因乙方預就業對象違約不與甲方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乙方應協助甲方追討已發放的獎學金,或採取相應之制約措施。

四、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3、選拔期間,負責全力協助甲方做好宣傳、發動、組織工作;

14、負責做好合作期間的協調工作;

15、做好預就業對象畢業時的就業指導工作,教育、督促學生履行協議,幫助學生提高綜合素質;

16、若有第12項情況發生,丙方應協助乙方進行預就業對象之冠捷獎學金追討或採取

相應之制約措施。

五、違約責任

17、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8、若因一方違約造成對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對方有權追究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並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六、其它

19、對於本協議的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本協議的有關問題作出補充、說明和解釋;

20、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原因造成無法履行協議,必須及時給予對方書面說明,以無法履行協議方爲主做好培養對象善後處理工作;

21、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福清市人民法院進行仲裁或訴訟;

22、本協議有效期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23、本協議一式 叄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冠捷科技集團(蓋章) 乙方:福州大學

代表人: 學院(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日

丙方:福州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代表人:

年月 日

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協議中甲方網站:__________,乙方網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決定在雙方網站進行專業醫學推薦欄目,醫學信息交換和電子期刊網絡推廣服務的合作。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將享受以下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2.甲方爲乙方在其網站上專業醫刊欄目中設立電子版刊物主頁進行網絡推廣。

3.甲方爲乙方提供包括主頁空間、動畫創藝等技術服務,以及信息公告、論文徵集、意見反饋、在線訂閱等內容服務。

4.甲方可以轉載乙方擁有版權的文章,在其合作的網絡媒體期刊欄目上發佈,並在信息後標明信息來源及作者。

5.乙方是有合法資格從事專業醫學資訊服務的企業,並保證向甲方專業醫刊欄目提供的內容具有合法版權及授權乙方轉載使用的權力。

6.乙方准許甲方使用或是參考引用其版權文章,服務描述,聲音的或是影像的材料,以及其它材料,以達到推薦乙方期刊服務目的。

7.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擁有版權的信息,在其媒體上發佈,並在信息後標明信息來源。

8.甲乙雙方所使用的對方信息均爲免費,並不得將所獲得的信息轉予第三方。

9.甲乙雙方互相交換網站友情連接,並指派專人協助溝通雙方的信息交換和服務推廣事宜。

第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若因不可抗力(戰爭、災難、政府幹預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本協議終止。

2.如發生任何爭議,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經協商後無法達成一致,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條規加以解決。

第四條有效期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將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協議是建立在雙方長期合作的基礎上,若一方欲終止該協議,須提前一年通知另一方。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網站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公司聯繫地址:聯繫電話:聯繫人:乙方名稱:聯繫地址:聯繫電話:聯繫人: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爲拓展培訓學校和企業的合作層次,滿足企業對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緊缺人才的需求,同時也爲甲方學生就業提供更大空間。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開展人才推薦輸送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實現甲方學員滿意就業,滿足乙方緊缺人才需求。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二、人才推薦輸送合作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才推薦輸送,乙方就甲方推薦的滿足需求的人才優先錄用。其中,甲、乙雙方就人才推薦輸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合作方式:

1、乙方提出人才需求,甲方根據乙方需求推薦滿足條件的甲方學員至乙方。

2、乙方以開展招聘會的形式到甲方挑選人才,甲方提供相關工作的協調和必要支持。

3、以靈活高效、便捷操作爲原則,其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爲乙方初步選擇並推薦滿足乙方需求的人員。

2、甲方及時與乙方溝通,對乙方招聘人員的基本工作予以支持和協調。

3、甲方對推薦人員的信息應保證其真實性(該真實性限於甲方所瞭解的實際情況)。

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合作信息予以保密。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崗位需求情況。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招聘崗位的工資範圍及福利待遇等相關信息。

3、乙方應尊重甲方應聘學員,對甲方學員的合理諮詢予以解答。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合作信息予以保密。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五、保密條款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未經對方許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本保密協議在合同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

六、合同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爲____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終止與解除合同期限屆滿,本協議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中的實質性條款規定,在收到非違約方的通知_______個工作日內,未能補救該違約,則非違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第五條(保密條款)和第八條的規定繼續有效。

八、爭議解決及管轄法律因履行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附件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8

爲了進一步加強中國農科院科與湖南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湖南省農業產業化經營快速、健康、協調發展,按照“自願合作、平等協商、優勢互補、互利互贏”的原則,經中國農業科學院科技管理局與湖南省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加快科技成果推廣。積極組織中國農科院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術以各種形式在湖南轉化,鼓勵相關院所和專家以參股、無形資產投入等多種形式參與湖南省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根據湖南省農業產業化建設科技創新和關鍵技術的需求,湖南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給予積極配合,中國農科院科技管理局篩選並推薦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等科技成果。

第二條 開展科企共建合作。積極開展高層次、高水平的科企合作交流,引導和鼓勵湖南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中國農科院相關院所共建公共技術平臺、公共實驗室或中試基地,並與企業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開發中心,不斷提高科企合作的能力和成效。

第三條 加強科技培訓合作。建立高層次人才委培制度,根據企業發展要求,開展高、中級科技和管理人才的培訓。在湖南設立中國農科院專家和研究生的實驗和實習基地。積極推進中國農科院有關專家到湖南開展講學、舉辦學術報告和科技論壇等活動,有計劃地聘請中國農科院的專家擔任龍頭企業科技顧問。

第四條加強科技信息交流。建立信息交流協作機制,湖南省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定期收集龍頭企業發展所需的科技項目,中國農科院科技推廣局定期發佈和優先提供本院相關的科技成果。以中國農科院信息網和湖南省農業產業化信息網爲基礎,通過相互鏈接,不斷完善,實現資源共享。

第五條 建立合作協調機制。設立聯繫會議制度,每年舉行一次工作會議,研究決定重大科技合作事宜。每年安排幾次中國農科院相關院所和龍頭企業負責人的互訪。對湖南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中國農科院簽署的合作項目,中國農科院科技管理局和湖南省農業產業化辦公室搞好協調督促,落到實處。

第六條 本協議於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在長沙簽署。一式兩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態度,協商解決。

第七條 雙方代表簽字:

  湖南省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中國農業科學院科技科技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丙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丁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以上各方合作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合作投資在XXXXX建立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未盡事宜說明

1、甲方原與他人合作的XXX建立混凝土攪拌站因多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原有合同已經終止,甲方獨自收購原攪拌站(詳見甲方和他人解除合作協議書及原攪拌站投入明細)。

2、本協議簽署前,甲方與原有股東間的債權、債務等事務均應由甲方獨自承擔處理。上述攪拌站原土地租賃協議變更爲甲方、乙方共同與土地出租方簽署(乙方受丙方、丁方共同委託),原沙溪鬆南村楊勝碼頭攪拌站所有相關合同、協議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由甲方獨自承擔,與乙丙丁無關。

第二條合作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共同註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爲項目投資主體。

2、各方出資:本次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XX萬元整,甲乙丙丁四人各出資人民幣XX萬元,各佔股份25%。投資款必須以現金形式於XX年月日一次性支付到指定賬戶(賬號:

開戶銀行:),逾期不付的視爲放棄本次合作,其餘出資方有權另尋合作人。工商執照辦理由甲方、乙方出面。乙方佔股75%(丙方、丁方股份掛靠在乙方名下)甲方佔股25%。

3、合作期間各方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待合作終止各方出資歸還各人。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合作人按其投資比例每年分配利潤及承擔損失。

2、合作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合作人出資總額爲公司承擔責任。

3、合作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所有合作人的共有財產,由所有合作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合作人於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合作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合作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合作人負責日常生產管理對外開展業務及簽訂合同,對外銷售產品、採購生產原料、支付合作債務等,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2、丙方負責財務管理,定期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覈與其它投資人審定財務計劃。

3、丁方負責配合外拓業務。

4、各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應當按月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乙方獲得全體合作人授權後進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作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作人承擔。

6、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合作人損失時,應向其餘各投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7、上述執行事務如需變更由各方共同協商表決,表決一旦通過,須無條件執行。

8、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轉讓、變更上述投資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發生經濟往來的;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變更

一、投資轉讓

1、合作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應當提前30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並通過全部投資人同意,股份的轉讓在全體投資人與新投資人簽署合作協議後正式生效。

2、若公司需添加新的投資人需經全體投資人同意並簽署合作協議,新投資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共同責任並對企業原有債務按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3、合作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及財產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二、退出投資

合作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合作人可自願退出合作。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合作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4、因合作協議未規定合作期限,本協議合作人在不給企業造成損失和不利影響前提下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可以退出合作,但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各合作人。若由於合作人擅自退出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退出合作人賠償相應損失。

三、除名退股

合作人有下列情況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企業帶來損失的。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當行爲的。

4、合作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被除名後,其他合作人應當按其財產情況進行與其進行結算。

四、其他退出事由

合作人發生以下情形的,自發生之日起視爲退出合作,且合作人出資及共有財產按合作協議與相關法律處置:

1、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執行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合作人自行承擔由於違反以下事由造成的損失:

1、未經全體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人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因此所得一切利益歸企業所有。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投資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有損於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合作終止與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況解散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2、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繼續完成。

3、被依法撤銷、拆遷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支付清算費用按法律規定按序支付。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全體合作人協商一致合,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字之日起即生效,無終止日期。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4、如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合作人須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向太倉市人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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