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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協協議書範文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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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協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房協協議書範文錦集五篇

房協協議書 篇1

出租人(下稱甲方):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承租人(下稱乙方):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爲合法用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甲方願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座落 於 面積約爲 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房屋,並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範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爲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

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書提前解除或終止的,租賃期間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年租金爲 元/年,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按年繳納。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的同時給付第一年租金 。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租賃費用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2、甲方應按約定條件及時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並及時給付租金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

2、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3、乙方不得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4、乙方應盡善良管理職責,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屬設施及有關財產。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6、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甲方財產,亦不得以甲方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協議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時,本協議書自行終止。若經雙方協商同意延期的,繳納相關租金費用後按本協議條款自動延期。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履行協議的,本協議書提前解除。

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條件的,本協議書終止履行。 乙方擅自違反本協議書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提前終止協議履行, 且乙方繳納的房屋押金不予退還。

七、其它約定

1、協議書履行期間,承租房屋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該租賃房屋及屋內家電之外,對於非人爲因素造成的租賃房屋及屋內家電的損壞,甲方應及時給予維修完善以保證其正常使用,其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甲方有權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並清理出乙方財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協議期限內若遇拆遷、改制、破產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書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按實際天數結算租金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4、財產移交清單爲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影印件爲本協議書的附件。

5、其他:

八、若因本協議書履行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乙 方:

年 月 日

房協協議書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網點租給乙方使用(其中不包移動公司現有面積)。

二、租期爲五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年租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一年租金,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中途轉讓他人經營,只租給乙方______使用。

四、租用期間不得拆改和損壞原有設施和房屋(其中包括電視機一臺),如乙方中途退房,甲方不退租金。

五、如乙方租期已滿,乙方須提前一個月預付第二年的租金。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協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公司廉租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乙方經審覈批准,承租甲方提供的廉租住房,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廉租住房位於××樓單元號房,該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二、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住房使用。

三、乙方承租廉租住房,需向甲方繳納租賃保證金元(大寫:),待退出房屋時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四、房屋租金爲:¥3.00元/月·平方米。年租金合計元/年(人民幣大寫:仟佰拾元角分)。租金按月結算。

房屋租金由甲方根據《大黃山豫新公司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確定。根據租賃房屋的結構係數、樓層係數、配套係數等進行租金調整。

五、租賃期間,乙方除交納租金外,還需自行承擔水費、電費、取暖費、電視收視費等相關費用,如未按時交納相關費用而被有關部門處罰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利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向甲方如實報告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甲方會同相關部門對其申報情況進行復核並公示。經複覈仍符合廉租住房規定條件,乙方提出續租的,簽訂續租合同;經複覈不再符合廉租住房規定條件或乙方未提出續租的,甲方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七、本協議作爲乙方取得房屋使用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房產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義務。

八、廉租住房只有承租權,沒有繼承權。如乙方已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條件的,甲方依法按規定收回房屋,終止協議。

九、租賃期內,甲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廉租住房的資格進行檢查,有權對乙方使用房屋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條件、違反房屋使用規定者,有權終止租賃協議,收回房屋。

(二)國家、省、市及企業對廉租住房政策調整,甲方可根據規定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文件等。

(三)國家、省、市及企業對廉租住房政策調整,頒佈與廉租住房有關的政策規定,甲方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四)甲方爲便於房屋功能的使用,可能對房屋及所屬設施進行改造,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十、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給予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和各項優惠政策的'權利,保證其承租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服從甲方的相關檢查,如實報告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

(二)按期交納房屋租金及相關費用,不得拖欠、拒交。

(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並配合勞動服務公司的正常工作,按期交納應自行承擔的相關費用。

(四)乙方應正確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設施、設備。不得將雜物倒入下水道和衛生間,避免堵塞管道;造成堵塞或設備設施損壞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得在牆上和屋頂及其他地方另改煙道;牆面不得蹬踏;不得改變樓梯間、過道、走廊、門道等公用場所的設施,承租人之間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維護公共利益和合理使用的原則,屋面樓梯間、過道、走廊、及室外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公共場所安全暢通;樓道空間和陽臺不準亂堆亂放;不得在屋內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等。如因使用不當或人爲原因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並承擔經濟賠償,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在租期內違反上述規定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房屋。

(五)房屋需要騰出維修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按期遷出,若拖延不遷,發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及設施、設備狀況,如果改變應立即恢復原狀,造成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的,應承擔經濟賠償。(七)乙方不得對房屋進行裝修,乙方擅自裝修對房屋及鄰里造成損害的,應承擔全部責任。交還房屋時甲方對乙方裝修費用不予賠償。

(八)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或私自互換承租房屋,不得違反廉租住房使用規定及進行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爲。

(九)房屋租賃期滿或其他原因收回房屋時,乙方應將承租房屋及設施、設備交還甲方,同時交清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項費用。交還房屋時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拒不交還房屋的,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乙方應當履行團結互助、創建和諧社區的義務。

十一、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出租的房屋,追繳欠租:

(一)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連續一年以上超出師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三)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面積超過城鎮居民住房困難標準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五)將租住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擅自互換的;

(六)房屋閒置三個月以上的;

(七)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改變房屋狀況的;

(八)損壞承租房屋及設施、設備,不予修復或不予賠償的;

(九)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十)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十一)拖欠房租累計六個月以上;

(十二)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及遷移者。

十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規定,如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四、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疆大黃山豫新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經辦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房協協議書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

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房屋產權證書編號爲:▁▁▁▁▁▁▁▁▁▁▁▁▁▁▁▁;

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建築面積▁▁▁▁▁▁▁平方米;

該房屋使用用途爲:▁▁▁▁▁▁▁▁▁▁▁▁▁▁▁▁;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驗證件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 / □房屋產權證 / □購房合同)及▁▁▁▁▁▁等真實有效的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證明;

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不得超過20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大寫▁▁▁▁▁▁▁▁▁▁▁元(小寫:▁▁▁▁▁▁▁▁元);

(二)付款方式:押▁▁▁▁月付▁▁▁▁月,押金不得衝抵房屋租金;

(三)付款時間爲:▁▁▁▁▁▁▁▁▁、▁▁▁▁▁▁▁▁▁、▁▁▁▁▁▁▁▁▁、▁▁▁▁▁▁▁▁▁;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 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七條 押金的返還

租賃期滿後,甲方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約定的事項後,返還乙方交付的相應押金。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安全和適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並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向居間方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是居間方寄發郵件或聯繫的依據,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居間方。否則居間方發出的任何書面郵件或通知均視爲甲乙雙方已收悉;

(九)甲、乙雙方在簽署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協議約定認真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徵得相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條款。擅自變更協議,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其他:▁▁▁▁▁▁▁▁▁▁▁▁▁▁▁▁▁▁▁▁▁▁▁▁▁▁▁▁▁▁▁▁▁▁▁▁▁▁.

第十三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的結果以附件的形式做出,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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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壹式叄份,甲方、乙方、居間經紀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居間方服務承諾

(一) 居間方負責爲甲乙雙方的租賃行爲提供房源信息及制式租賃合同;

(二) 居間方負責爲甲乙雙方提供有關房屋及客戶情況的詳細介紹,並承諾在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前,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費用;

(三) 居間方負責協助甲乙雙方完成看房、合同洽談與簽署等工作,並協調甲乙雙方完成租金交納、物業交接等事宜,並可對以上過程提供見證;

(四) 若甲乙雙方有進一步需要,居間方可負責提供包括提供搬家、房屋清潔服務信息、裝修公司信息等後續服務,但需另行簽訂合同及支付費用;

出租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承租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居間方(簽章)

住所:

電話:

經紀人姓名: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房協協議書 篇5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建設部的有關文件精神,爲加強勝北社區各單位出租房(場地)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出租房(場地)安全事故,保護國家和租戶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區經濟發展和穩定,分清事故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的房屋質量和環境,自願承租本房屋。

第二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事項。因乙方不慎發生的各種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出租房內不準使用天然氣。

第四條:如乙方擅自亂接、改動水電氣暖設施,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如乙方私自亂拉亂接水電氣暖設施,發生的事故,給國家財產、出租房財產造成損失,他人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房屋(場地)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告知水電氣供應部門,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告知或不維修,發生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出租房內,嚴禁存放液化氣罐、煙花爆竹、汽油等危險化學品,

對於發生事故的,所產生(包括甲方)的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自覺接受消防部門、出租方的安全檢查,對於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如不及時整改,所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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