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

來源:秀美派    閱讀: 4.76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有些人借了別人的錢後遲遲不還,寧願當個老賴也不願意還一分錢。欠錢不還的老賴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對付,下面來看看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1

一、欠錢不還的老賴怎麼對付?

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很多人不願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爲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後一個手段。

大體分爲四個步驟進行:

1、訴前財產保全

2、起訴

3、執行

4、調解

面對債務人借錢不還的時候需要採用法律的途徑來解決,但是在處理債權債務問題的時候,要能夠一直運用合法手段才能對自己更有利。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

二、可以讓對方坐牢的三種方式

1、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債務人借錢不還,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依舊置若罔聞,拒不還錢。此時,債權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假如債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但前提是,在執行期間,債權人需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有財產而不還錢的有力證據。

2、信用卡惡意透支

法律規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爲“惡意透支”。假如持卡人惡意透支額度超過1萬元,將被認定爲“數額較大”,一旦銀行向法院起訴,將會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借錢不還型詐騙

“借錢不還”型詐騙,是指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比如:借款人以經濟困難爲由,利用他人的信任,騙取他人錢財,這種以借貸之名,行詐騙之實的行爲應當被定性爲詐騙罪。

日常生活中,此類詐騙行爲在親戚、朋友及同事之間較爲多發,借款人主要利用對方的信任或者同情心,虛構相關事實,進而借錢,其本意借錢就不打算還,這種情況可稱之爲“借貸式詐騙”。

借貸式詐騙,數額較大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平常的欠債的事件中,可以通過看對方的態度來決定自己的催討欠款的方式,並且需要看清楚欠條的內容。欠條的內容是關係到是否能夠討回欠款的一個重要的證據,需要進行規範。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2

一、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

1、治欠錢不還的老賴的方法如下:

(1)儘量保留對方欠錢的證據,如果沒有的,可以補充寫欠條或者借條,註明借錢用途合法;

(2)拿到證據後再去要錢,若對方沒有錢的,可以協商以物抵債;

(3)如果數額較大的,對方有沒有償還意圖,想賴賬,可以考慮民事起訴。數額巨大的,可以報警處理,對方可能涉嫌詐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 第2張

二、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欠錢不還起訴流程如下:

1、起訴,當事人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債權債務訴訟的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2、法院受理,法院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受理。

3、開庭審理,開庭3日前法院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庭前3日發佈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3

一、老賴欠錢不還會不會坐牢?

欠錢不還,一般是民事糾紛,不構成刑事案件,不能判刑。如果自己要不來欠款,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債務人還不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法院的強制執行仍然置之不理、拒不履行的,則可能構成拒執罪,會涉及到判刑。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簡稱拒執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爲。處罰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哪些情況會被法院列爲老賴?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怎樣治欠錢不還的老賴 第3張

三、拒執罪的犯罪表現有哪些?

1、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2、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3、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5、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