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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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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2023年起調整,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於門診共濟保障,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

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1

2023年1月1日起,在職職工個人賬戶每月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按照本人蔘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按照2022年本人個人賬戶劃撥規模按月定額劃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額度統一調整到統籌地區根據意見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5%。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後,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於門診共濟保障,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待遇。

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

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

意見要求,建立並完善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機制(以下簡稱門診統籌),增強門診共濟保障功能。門診統籌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的普通門診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不低於60%,科學設置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差異化醫保支付比例。

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2022年底前,所有統籌地區要全面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

統籌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年度合理設置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2023年1月1日起,起付標準調整到不高於統籌地區2021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1%;最高支付限額調整到統籌地區2021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8%左右,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實行動態調整。

同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支持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保障範圍,並建立處方流轉平臺,政策範圍內藥品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與外配處方的定點醫療機構一致,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2

居民醫保繳費迎來新調整,7月8日,國家醫保局正式發佈了《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2023年居民醫保的繳費標準,其中個人繳費最低標準從320元上漲到350元,上漲30元,財政補助從580元上漲到610元,上漲30元。

醫保報銷比例

1、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門診慢性病(原二類門特)起付標準500元(與住院起付標準分別計算),符合保障範圍的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爲80%,最高補助限額爲2500元。同一參保人患有兩種及以上二類門診特殊病種,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每增加一個病種補助限額增加500元,最高補助限額爲3500元。

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 第2張

2、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門診特殊病(原一類門特)起付標準500元(與住院起付標準累計計算),符合保障範圍的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參照住院待遇。同一參保人同時患有門診特殊病、門診慢性病,起付標準、報銷待遇分別計算,門診特殊病、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全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3、一個醫保年度內門診保障病種(克羅恩病、肺動脈高壓)起付標準500元,符合保障範圍的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爲80%,克羅恩病、肺動脈高壓最高補助限額分別爲4000元、4萬元。

4、普通住院起付線標準爲:一級醫療機構400元,二級醫療機構600元,揚州市區三級醫療機構800元,轉揚州市外定點醫療機構1500元。

5、大病補充保險起付標準爲:15000元。

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3

爲保障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相關政策與國家醫保信息平臺建設標準全面適配,我市從2023年起,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統一調整爲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我市調整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及有關待遇事項如下:

一、調整職工醫保結算年度

從2023年起,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統一調整爲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同步調整涉及職工大病醫療救助、職工大病補充保險相關結算年度。

二、明確過渡期間待遇事項

按照參保人員醫保權益不受影響且待遇從優的原則,平穩過渡,有序實施結算年度調整工作,2022年醫保結算年度定爲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並設爲結算年度調整過渡期。

2023揚州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新規 第3張

(一)明確個人賬戶計息規則

2022年12月31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結餘金額,按規定計半年利息後,結轉至2023年醫保結算年度。

(二)明確統籌基金待遇標準

1、參保人員在結算年度調整過渡期的門診慢性病(原二類門特)、門診特殊病(原一類門特)、門診保障病種、普通住院、家庭病牀等起付標準及職工大病補充保險起付標準累計值,計入2023年醫保結算年度。

2、參保人員在結算年度調整過渡期的各項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按一個醫保結算年度限額標準執行,其中二類門特疊加病種後最高補助限額不超過3500元,家庭病牀最高限額爲1萬元,職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超過6萬元,職工大病醫療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超過30萬元。

3、異地就醫人員同步按上述標準執行。

另外,爲確保我市2022年醫保年度結轉工作順利進行,從2022年6月29日12點至2022年6月30日24點,揚州市醫療保障信息平臺暫停運行。在此期間,全市暫停所有醫保經辦業務,暫停所有醫保刷卡結算、出入院登記、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等服務。從2022年7月1日0點開始,全市醫保經辦業務、醫保服務恢復。全市職工醫保在院患者應根據診療情況辦理出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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