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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考試管理制度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9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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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中學考試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1

爲嚴肅考風考紀,杜絕考試各環節中的漏洞,保證考試成績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務與監場

1、佈置考場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監考老師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後,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監場期間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干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如看書、聊天等),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扣職業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按要求寫上自己的姓名、考號,無考號無名的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4、嚴格考試紀律,發現作弊,學生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5、英語聽力統一使用廣播,廣播不好的班級班主任準備錄音機並上報教導處。

6、每場考試請副考按時領卷,每次考試第一場提前15分鐘領取試卷,如遲到每人次扣2分,考試結束時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後送回,如試卷不整理亂七八糟或遺漏試卷,扣個人考試2分。

7、監考老師要樹立爲學生服務的意識,考試期間要指導學生在規定位置寫清姓名和考號,幫助學生借用必須的學習用品,指導幫助其他與考試內容無關的事項。

二、批卷與核分

1、批卷嚴格按照區教研中心下發的評分標準,堅持給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據的要求,如有疑問必須向教導處報告。

2、批卷工作實行批卷組長負責制,負責有疑問試題評分標準的確定、人員分工、上交成績等具體工作。

3、實行分級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經允許私自更換批卷地點,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員確定後,如遇特殊情況個別教師不能參加批卷,一般情況下不會另調人員,由剩下的老師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試卷批完登分後,批卷組長立即將成績單上交教導處,否則扣組長5分。

6、批卷時各位老師要認真批改,仔細核分,批改標準、登分位置批卷組要統一,使人一目瞭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總分時要求三人一組,一人念兩人用計算器相加,盡最大限度降低出錯率,並在試卷上用①、②、③……標示該登分小組,出錯率允許在1%以內,每超0.1個百分點,備課組每人扣1分。出錯嚴重的登分小組或批卷教師每人加扣2-10分。

7、電腦統分的老師要求一人念一人登分,同樣,出錯率允許在1%以內,每超0.1個百分點,每人扣1分。

三、其他違反學校制度或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爲,經教導處或辦公會研究給予相關處分或考覈扣分。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2

一、考場安排

1、考試實行全年級通排座次,單人單桌,年級提前安排考場與考號,考場號用小膠帶貼在前門,考號一率貼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調轉過來,抽屜口向講臺,座位之間的距離要儘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講臺,其它邊上的'座位要靠牆,每個座位之間的距離要平均。

3、桌面整潔,可有一張空白紙作墊,書包等與考試無關學習用品全部放在考場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學生能不帶的書儘量不帶,帶來的全部放在書包內,統一保管。

4、學校領導巡場時檢查各考場座位,對不合格的考場應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強調公物保護,建議讓學生把東西全捎回去,學生換位,課桌不動。

二、試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級教導主任到教導處領取試卷,試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經手,到年級後,由年級主任負總責,任何其他老師中途不得翻看試卷。

2、每場考試結束後,應迅速把試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專人裝訂密封。試卷密封好後送教導處。

3、試卷從分發、領取、學生做題、交卷等過程中不允許有一張試卷流入無關人員手中。

三、人員的安排

1、領導幹部巡場分工:週一上午:鄭偉、周紅華,週一下午:王日升、高峯,

週二上午:宋立年、孫梅娜,週二下午:周紅華,許傳江。保證每場巡視不少於一次。

2、每年級安排一至三名老師訂卷與信號,監考人員具體安排年級教師會傳達。

四、考場規則

1、按考試科目要求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場。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攜入座位。

2、考試所需的草稿紙,由考生自己準備。

3、考場必須保持肅靜。如試題印刷有不清之處考生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考人員對題意作任何解釋。考試過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離開考場後回來續考。

4、考試終了,時間一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整理好,反放在課桌上,然後安靜地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後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喧譁。

5、凡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以作弊論處。(凡作弊者,通報批評,不得參與學校表彰)

(1)把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書本,材料,紙條等藏匿於試卷下或文具盒,課桌內等處。

(2)在桌面,牆壁等處抄寫,或藉故離開考場偷看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文字。

(3)偷看或抄襲書本,有關資料,紙條及他人試卷等。

(4)私調試卷,搶他人試卷或草稿紙。

(5)傳條,示意,覈對答案,試卷被搶後不報告,互換試卷等協同作弊行爲。

(6)不聽監考人員安排及勸阻,與監考人員頂撞,擾亂考場秩序。

(7)有意損壞,帶走試卷。

6、考試完成後,教導處組織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評議。

五、監考人員守則

1、考前15分鐘,主監考人員負責檢查考場並強調紀律,副監考人員領取試卷。

2、對學生有關試題的提問,只回答字跡印刷模糊或錯誤部分,對試卷內容,題意不得作任何解釋,更不能暗示。不得隨便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若有特殊情況,確需延長時間的須報校長批准。

3、制止無關人員進入考場和在考場附近逗留,喧譁。

4、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時間。

5、考試結束鈴響,監考人員應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維持考紀的前提下收卷,試卷收齊。

6、監考人員不得遲到和擅自離崗,不得看書,抽菸,閒聊及做其他與考試無關的事,試室出現混亂的要追究監考員責任。

六、閱卷要求

1、施行年級內流水閱卷。嚴禁試卷作標記。

2、閱卷採取備課組長負責制及閱卷題負責到底制度,誰閱卷誰負責,包題到人(做好登記表)。

3、評卷人必須公平公正地對試卷進行統一標準無誤地評價。如在閱卷中出現一題多解,應與相關人員商量,達成共識,再給予正確評分。

4、合算學生個人總分的教師必須在分工表簽名,分數要用鉛筆,分數完成後由另一名老師再覈算一遍。

5、評卷結束後,年級要組織人員進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數不少於5份。對錯誤較多要給予相關人員批評,並要求重做。

6、年級閱卷全部完成後,統一交教導處,然後年級交換,年級主任及副主任統計分數到電腦,由教導處分析。

7、堅決杜絕學生參與閱卷合分,年級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教導督導,一旦發現,通報批評,各年級要對閱卷質量進行學生評議。

七、試卷講評及查卷要求

1、教導處統計完分數後,年級統一領回發給學生講評,對閱卷合分有錯誤的,統一由班主任收交報年級主任覈對,的確有較大錯誤的,交教導處統一修改。

2、試卷講評完成後,以年級爲單位統一回收,上交教導處存檔,各任課老師可自由查閱。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3

考場規則

一、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筆記本、紙張、計算器、計算尺、傳呼機、手提電話、文曲星、電腦詞典等電子學習工具進入試室,只准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三角尺等。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鐘進入試室,對號入座。

三、遲到30分鐘不準入場,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題,除答題卡按規定使用專用鉛筆外,其餘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在規定的空格內,字跡要工整、清楚。答題不得書寫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紙上。

五、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員詢問。但不涉及試題內容,如試卷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缺頁、空白等,可以舉手示意,待批准後詢問。監考員應公開回答。

六、考生得到試卷後,首先在試卷、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塗)寫姓名和考號。在試卷、答題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寫姓名、考號或作標記。違者試卷、答題卡作廢。

七、考生在試室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卷,不準有夾帶、傳遞、換卷、冒名頂替、以任何形式給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違反考場規則的行爲。

八、考試結束鈴一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並將反扣在桌面上,雙手放置桌下,待老師收齊試卷、答題卡後方可離開試室。

九、違反以上規則者,以作弊論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試卷作廢、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考試成績。

監考員守則

一、監考員在每科開考前20分鐘到考務辦公室簽到並領取試卷,覈對科目無誤後簽收。

二、考前15分鐘組織學生進入試室,並要求學生把相關的書籍資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組織學生學習《龍城初級中學考場規則》,逐一分發草稿紙、答題卡及試卷,指導學生正確填涂姓名、班級、考號,並在黑板上寫明考試科目、時間、試卷頁數等。

三、監考員在試室內不準從事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如:吸菸、閱讀書報、看題、做題和閉目養神等。

四、監考員要認真組織好考試,嚴格監考,杜絕防範考生各種形式的作弊現象,如實填寫考場記錄。

五、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員應提醒考生注意,考試結束鈴響後,應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點齊後,方可允許考生離開。

六、每場考試結束後,監考員要對試室全面清查乾淨,關好燈、風扇、門窗才能離開。監考員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考場記錄表》交驗卷員驗收無誤後方可離開考務辦公室。

監考員工作程序

一、考前20分鐘,監考員到保密室領取試卷、答題卡及草稿紙,作好監考準備。

二、考前15分鐘,組織學生進入試室對號入座。向學生宣讀《考場規則》,清點試卷份數,做好髮捲準備,並在黑板上寫明考試科目、時間、試卷頁數。

三、考前10分鐘,監考員發放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並指導考生在試卷密封線內和答題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確用筆填涂姓名、考號。監考員應仔細檢查每位考生在試卷、答題卡上填塗的考號、科目是否正確,對於錯寫錯塗的,必須令其當即改正。

四、考試開始鈴響,才允許考生答題。監考員在試室講臺上注意考場紀律,認真監考。

五、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員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時間。

六、考試結束鈴響後,監考員立即宣佈停止答卷,收齊試卷和答題卡後,考生方可退出試室。收試卷、答題卡時按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的順序。缺考的用紅筆寫好考號,放在相應位置。

七、監考員清點試卷、答題卡無誤後,認真填寫好《考場記錄》,然後檢查試室是否有遺留物品和試卷等,最後關閉燈、風扇、門窗。

八、監考員必須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考場記錄》交驗卷組人員驗收,驗收無誤後,方可離開。

試卷保密制度

爲了做好考試的保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特制定考試保密制度:

一、命題人員不得將試題及標準答案向他人泄漏,不得在同一本參考資料上出大量題目,不得向命題科目的師生借閱參考資料,不得在辦公室公用電腦上打印試題。

二、油印人員印刷試卷時不得有其他人在場,必須關門印刷。印刷完的試卷須馬上送往保密室。油印剩餘的蠟紙和廢卷鬚當場銷燬。

三、分卷人員在保密室分卷,分卷後的餘卷和廢卷由教學處處理,不得將試卷帶出保密室。

四、存放在保密室的考試試卷及標準答案必須鎖在保險櫃內,並要鎖好櫃門,鎖好保密室鐵門。

五、各備課組評卷時必須保管好試卷,不得丟失。

六、中考或其他國家級考試,應建立保密值班制度。

七、考試保密工作事關重大,實行責任追蹤制。

關於閱卷的有關規定

一、閱卷按“集中、流水”進行。

二、閱卷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

三、在集中地點閱卷,不得私自帶出他處閱卷。

四、閱卷時備課組統一使用正分或負分的計分方法。

五、各備課組閱卷前必須填寫好《試卷流水評卷情況登記表》交年級,年級統一上交教學處;同時不得私自決定調整分數,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需呈報教學處批准。

六、分數要儘量細化,計算題要分步驟計分,不得將幾大題籠統寫成一個分數;各大題的分數統一寫在固定位置上。

七、閱卷要嚴謹、認真,避免漏改、錯改或合分不準確。

八、閱卷完畢後各備課組要對試卷進行復查,確保閱卷質量。

九、實行閱卷追蹤責任制,若出現閱卷錯誤,將進行追蹤,細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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