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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全部流程要多久

來源:秀美派    閱讀: 1.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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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全部流程要多久,職工在工作中受到的傷害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解釋的,這時候根據勞動合同,一般都是要賠付一定的損失費用的,下面爲就大家分享工傷全部流程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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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工傷程序要多久時間

1、用人單位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或者勞動者在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的期限最長爲60日;

2、勞動者自收到認定書之日起,認爲構成傷殘的或者存在護理需求的,可以在傷情穩定時或者停工留薪期滿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出具鑑定結果。

3、另外,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任何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認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壹審和二審的審限各爲3個月。

4、如果工傷認定結論最終維持,勞動者可起勞動仲裁,主張工傷待遇賠償,勞動仲裁審限爲60天。自仲裁裁決送達之日其15日內,雙方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結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壹審審限6個月,二審審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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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築工地工傷處理辦法是什麼

員工需要根據工傷流程進行處理:

1、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2、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或者個人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爲工傷。

3、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在員工治療完畢或者達到一定醫療期之後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鑑定,判定傷殘等級。

4、待遇審覈,員工或者單位根據醫院的治療發票、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鑑定書等想社保中心申請待遇審覈,下發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用以及傷殘補助費用。

5、如果員工需要解除勞動關係,有傷殘員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待遇。

三、十級工傷公司應該賠償多少錢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6個月=15306元。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個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個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530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爲1020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551元=28061元。

3、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4、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全部流程要多久2

一、工傷鑑定程序大概需要多久

1、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2、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爲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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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傷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1、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鑑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鑑定。特殊情況,職工可直接申請;

2、提供歷次病、傷、殘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 屬因工傷殘的, 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病的,需持衛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診斷資料;屬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它情況的,需持有說服力的證明等報勞動鑑定委員會;

3、勞動鑑定委員會應認真審定申請及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的不予受理;

4、對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鑑定,並把鑑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通知企業及有關人員;

5、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委託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或者聘請有鑑定資格的醫生組成專家組對被鑑定人員進行喪失勞動能力的醫學診斷;

6、專家組對傷殘、病殘職工的狀況,寫出定性、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傷病或傷殘等級,併發給等級證明書。勞動鑑定委員會應將鑑定結果及時通知企業和被鑑定的職工;

7、職工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複查;對複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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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申報認定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爲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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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員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參保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所在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或近親屬以及工會組織可以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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