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鍊、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2、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10倍罰款並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20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第一條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辦法。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凡屬公司員工交通不便或家不在本城鎮轄區內員工可向後勤科申請入住,所需生活用品均自行配帶。
2、公司特聘企業顧問、特批高、中(級)管理人員可入住綜合宿舍。
3、夫妻兩人均爲公司正式員工且交通不便者,可申請入住夫妻間(不得攜帶子女入住)。
4、家住本城鎮轄區內的員工可統一安排入住臨時宿舍(僅只夏季午休及冬季雨雪天氣申請)。
第三條要求住宿的員工,需向行政部後勤科提交住宿申請及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經批准後方可入住,由後勤科統一安排房間,領取宿舍鑰匙。如有異議者,需提出適當理由,可酌情調整。
第四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宿管人員的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電線及安裝接插線板。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如酒精、電磁爐、火藥、易燃易爆等物品)。
4、個人棉被起牀後須鋪疊平整。
5、菸灰、菸蒂、廢棄紙張、報紙等不得丟棄地上,每天保持地面清潔乾淨。
6、換洗衣物、生活等物品不得亂丟亂放,衣物、鞋、襪必須收入櫃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電腦、收音機等設備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後不得再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爲。
10、宿舍內不得留宿親朋好友(總經理特批者除外),如有外人拜訪應向宿管員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1、宿舍作息時間規定,早晨6:00準時開門,夜間23:00準時關閉,遲於23點或夜間不回者,應預先告知宿管人員報備。如無特殊情況,宿管人員不得隨意開、關門襟。
12、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等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清潔衛生由住宿人輪流打掃。
15、不得浪費水電,出門隨手關好電源及門窗。
16、不得於牀上抽菸。
17、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打架鬥毆或其他不良行爲。
18、員工在其工作時間內,不得留守宿舍(病事假人員除外)。
19、以上行爲一經發現,給予20元/次的處罰。
20、後勤科定期或不定期安排衛生檢查。如發現雜亂不堪,給予該室通報批評及處罰當值人員、寢室長10元/人。第五條宿舍設立管理員一名,其工作任務如下:
1、負責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的登記,宿舍過道衛生、垃圾的清理;
2、保證宿舍公共水、電的及時供應及日常衛生、安全巡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3、宿舍公共水、電門窗等物品的簡單修繕,夜間宿舍人員安全的防範及其他突發事件的聯絡事項;
4、負責宿舍鑰匙的管理;
5、負責對宿舍的管理和監督,如有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及時通知後勤科: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嚴重者;
(2)擅自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應,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5)宿舍出現安全隱患時;
(6)接受遷出員工的宿舍出入證並檢查該員工宿舍衛生安全及物品。
第六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調換宿舍,如有合理的原因需更換宿舍時,可向後勤科提出申請。經批准方可調換。
第七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一部分或全部轉借(租)於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八條公司或其他上級部門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第九條公司宿舍配備的有關公共物品(如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牀鋪、櫥櫃、書桌、凳子及清潔打掃用具等)都標有編號且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應珍惜、愛護、仔細使用。
1、如有致使物品丟失或惡意破壞財物者,應按實際價格賠償;如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員平均分攤費用;
2、如有損壞的物品,無論是否已達使用年限,首次維修或更換費用均由公司承擔,若更換後使用超過15天而未達使用年限的,再次發生維修或更換現象,則由損壞責任人或寢室人員公共承擔(費用按實際費用的80%承擔);
第十條宿舍用電、用水規定
1、每間宿舍均安裝一臺電錶儀、水錶儀,按月配送足夠的用電、用水量;
2、如宿舍用電、用水超出公司規定的量,須由宿舍入住人員平均共同承擔;
3、宿管員按月統計每間用電、用水量;
4、所統計的量由後勤主管彙總、審覈,交與財務部,在月薪中扣除。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報行政部議處,立即取消本次其住宿權利並且連續3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入住:
1、不服從宿管員的監管和指揮者。
2、不聽勸告在屢次宿舍賭博(打麻將、打牌、推牌九等)、打架鬥毆及酗酒達3次者。
3、蓄意破壞公共物品或設施達3次以上者。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5、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6、有偷竊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者。
第十二條員工遷出宿舍規定
1、對辭職的員工(包括自動離職、辭退、免職、退休等),需向後勤科提交經領導審批後的辭職(退)申請表、宿舍鑰匙及其他申領物品。
2、由後勤科人員向宿管人員瞭解該員入住情況,無異議後,開具宿舍(出入)證,並告知該員工應於辭職日2日內(如有特殊原因,可其基礎上再延期2天)遷離宿舍,不得無故拖延或要求搬運費用或其他補償。
3、遷出員工應將宿舍(出入)證交於宿管員,在其帶領下,搬運自有用品,無宿舍(出入)證的,宿管員一律不允許其搬運物品。
4、遷出員工所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帶的物品應先經宿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經公司批准後,開始執行。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准後,到財務部預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間及牀位入住。對未經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50元罰款並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並處10-5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牀、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鍊、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5、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10倍罰款並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20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7、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並處50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8、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10元罰款/次。
9、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0、嚴禁將外人帶入宿舍內;嚴禁容留親戚、朋友或辭職、辭退人員在宿舍內住宿,違者處50元罰款/次。
11、未經批准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舉報處50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4、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譁、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爲了使住宿員工更好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訂以下制度,望各住宿舍員工共同遵守。
一、住宿申請程序
住宿人員申請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記備案,由行政部統一安排房間、牀位後方可入住。
二、住宿須知
1、宿舍牀位統一由行政部安排,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集體宿舍牀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牀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宿舍水電費由公司承擔一部份,各宿舍員工分攤其宿舍的另一部份。其他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3、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舍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行政部報備,等行政部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4、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物品住宿舍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由其個人全部承擔並視情節嚴重給予紀律處分。
5、已入住員工需退宿的,須提前3天到行政部註銷備案,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費用。
6、住宿員工離職必須在離職2天內搬離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管理規定: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違禁品等。一經發現,未收所有物品,視者視情節嚴重處於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在公司予於除名。
3、
4、使用電視、電腦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員工自己的財務自己保管,貴重物品儘量不要放在宿舍內,否則出現丟失的後果自負。
5、嚴禁在宿舍內從事賭博、嫖、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於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在公司予於除名。
四、宿舍公共衛生管理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2、所住的員工必須配合舍長的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3、宿舍外公共環境衛生由所有人員按值日表輪流打掃。
五、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爲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有偷窺、偷竊行爲的;在宿舍賭博、打架、酗酒的;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蓄意破壞公物的。
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實施,請住宿人員自覺遵守!
1、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2、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譁、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3、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1、員工入職後由主管或上級安排牀鋪,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級安排的房號牀號住宿,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更換,否則給予紀律處分。
2、公司統一安排員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得到項目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宿。
3、離職員工必須在離職後兩天內搬離,拒不搬離的將採取強制措施處理。
4、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本宿舍留宿,違者將給予書面警告。
5、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晚上23:00點後應關閉收音機、電視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異性晚上23:00點至早上8:00點期間,禁止竄房。
6、消防設備不是在消防緊急的情況,嚴禁使用。
7、保持牆體衛生,嚴禁在牆上釘、貼、塗畫、懸掛物品等。
8、節約用水、電、煤氣,不用時注意關燈、關煤氣、關水龍頭和電器開關。
9、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和改裝插座,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水棒、液化氣等電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違反將給予紀律處分。
10、講究安全衛生,嚴禁高空拋物,以免砸傷他人或破壞環境衛生。
11、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宿舍清潔,起牀後要把個人牀上用品,衣物等東西擺放整齊。
12、個人貴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隨意亂放,以免丟失,造成損失。
13、外出,宿舍無人時,記得關窗、鎖門,注意防盜。
14、員工在衛生間、沐浴室使用後的衛生紙等物品要丟入垃圾桶內,以免下水道堵塞,影響正常使用。
15、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打麻將及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爲,違者將給予最後警告,甚至開除處分。
16、員工損壞、遺失公司財物的一律照價賠償;無法查清當事人的由該房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並歡迎員工監督、舉報(公司對舉報內容絕對保密)。
以上制度員工如有違反,視情節、後果輕重,人力行政部有權給任何員工簽過失單、罰款直至開除。員工若無法籤認或拒絕籤認,該處罰同樣生效。
員工宿舍管理條例
爲創造一個乾淨、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並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務必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後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職責。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務必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佔爲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擔。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持續潔淨,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塗、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譁、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持續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菸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衆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菸。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並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
一、目的:
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xx次。如超過xx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xx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xx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xx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xx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xx、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xx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xx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xx分/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xx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xx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xx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xx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xx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爲。
第八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爲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一、目的: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爲員工配備集體宿舍。爲了明確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寒冷擁有一個嚴冬、詳和、舒適、寧靜的寒冷、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職責:
3.1辦公室: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3.2宿舍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衛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規範:
4.1宿舍人員安排:
1.1公司所有員工住宿均(管理人員除外),水電、電視費用自理公司根據情況適當補助。
1.2新員工如需要入住宿舍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公司審批後交宿舍管理員後通知新員工入住。
1.3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及牀鋪進行統一編
4.2水電費用扣除標準:由所住的宿舍全體人員按登記所住天數及總耗用量平均分攤,水電費用按政府部門規定的水電價格收費。
4.3宿舍日常管理規範及獎懲:
4.3.1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
4.3.2宿舍未經允許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員工,如有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3晚上10:30以後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開電視、放音響,影響寒冷的正常作息。
4.3.4個人牀褥、衣服、鞋、桶及個人日常清潔用品須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齊衛生。宿舍衛生要定期檢查,對衛生不達標的員工予以警告或處罰。
4.3.5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從陽臺、窗戶往外亂扔雜物、倒水、垃圾應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
4.3.6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僞劣電源插板等電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所有員工宿舍均不允許私自拉電線、裝接電器、不能超負荷用電、不能使用煤氣爐。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預防火災事故。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4.3.8員工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由本人負責。
4.3.9節約水電,上班前需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4.3.10凡在宿舍酗酒或鬧事,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11凡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管制兇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財產及跟人安全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一、目的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爲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爲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爲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繫維修並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項目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每位作業人員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工程項目內住宿的所有人員。
第三條:責任部門:作業人員宿舍管理由項目管理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建造、維護及日常人員管理,監督檢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第四條:入住宿舍的作業人員應服從項目管理部管理、團結友愛、互相幫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注意安全。
第五條: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喧鬧,不得進行有噪聲的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第二章: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六條:作業人員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1)富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廠房3工程項目所有符合規定的作業人員,由班組負責人向項目管理部申請辦理住宿。
2)入住人員在入住前必須熟知並遵守《項目宿舍管理制度》《宿舍用電用水管理規定》《文明衛生規定》《防火安全規定》等宿舍管理條例。
3)入住前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填寫入住登記表並簽訂入住安全協議。交由項目管理部備案。
4)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精神病患者;
2、有不良嗜好者(吸毒、賭博);
3、外來人員(非本項目作業人員)
5)暫住人員(家屬、親人)只可短暫住宿,入住時按規定登記。其住宿期間的行爲責任及安全由本人及其留宿申請人負責。
第七條:退宿:
作業人員退場(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前2日內由班長負責人到項目管理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項目管理部強制遷出;作業人員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項目管理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2日內在班組負責人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八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九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吸毒等不良行爲。
第十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一條: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項目管理部酌情處理,由直接責任人員及其班組負責人承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以下規定:
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垃圾桶)。
2)每班組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4)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污物、污跡。窗臺無灰塵。
第十四條:項目管理部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章行爲按相關規定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入住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違反規定者經過警告無效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處罰,造成後果嚴重的承擔經濟損失及處以罰款並交由當地公安執法機關處理。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項目作業宿舍管理制度2爲保持宿舍有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1: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應服從管理、團結友愛、互相幫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注意安全。
2: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喧鬧,不得進行有噪聲的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環境衛生整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頭等。不得弄髒和亂劃牆壁。衛生檢查及獎罰制度
1:各宿舍設立宿舍長、制訂宿舍成員值日表。負責房間的清理打掃。
2:垃圾胡亂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內,每發現一次扣除本房間值日人員100元。
住宿人員應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使用超負荷的危險用電器。
2:菸頭不得隨地丟在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嚴禁在牆上門上、門窗隨便張貼字畫及釘掛物品。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爲。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爲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精銳員工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一)總則
爲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爲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員工住宿制度
1、員工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所提供的公共設施(如空調、電視、牀鋪、牀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壞,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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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
4、男員工要注意儀表形象,衣冠整齊,不得穿短褲出入公共住所。
5、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單身宿舍實行輪值制度。
6、注意室內通風,保證空氣流暢。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宿舍衛生做到地面乾淨、牆壁清潔,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8、室內垃圾必須用袋裝好,一天一倒,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
9、保持衛生間的衛生,便後及時沖洗。
10、宿舍嚴禁吸菸。
11、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三)有以下行爲的,將取消其住宿資格
1.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及其他不良行爲。
2.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3.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4.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5.有偷竊行爲的。
總部定期進行檢查,若不遵守住宿制度,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警告三次後,搬出宿舍。若因衛生等個人因素導致房東終止租房協議,公司將不再提供住宿。
一、總則
1.目的
爲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衛生、安全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住宿員工。所有員工和宿舍來訪人員,在宿舍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服從宿舍管理人員執行本《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與退宿手續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1.2員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寫《入住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及行政部經理書面批准後,由宿舍管理員安排房間,併發放相關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員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統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調房。
1.4住宿日期以實際搬入時間爲準,不得晚於預計時間3日,超過3日的牀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員工退宿時,須在行政部辦理退宿手續,並退還鑰匙和住宿時所領取的物品。離職人員最晚需在離職當日辦理退宿手續。
三、日常管理
1.爲確保上班辦公環境,工作日洗漱時間不得晚於早8:00.
2.宿舍房間內及公共區衛生的清掃衛生工作由住宿人員負責,實行輪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潔、整齊。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時檢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給予相應處罰。
3.公司(宿舍)大門晚上關閉時間爲:週日~週四22:00,週五、週六22:30,住宿人員必須於大門關閉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須電話告知門衛/宿舍管理員。
4.工作時間任何人不得隨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部門經理申請並通知宿舍管理員,違反者罰款50元,重者按曠工處理。
5.午休時間非住宿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違者扣除當月住房和交通補助。
6.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音活動,22:30後不得用洗衣機洗衣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不得隨意拆遷,搬動宿舍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通知宿舍管理人員。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不準堆放雜物、養寵物。
8.宿舍內禁止自行安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禁止使用電水壺、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使用一次,處以50元罰款。
9.注意防火、防盜、出門關好門窗,最後一人離開宿舍需關燈關空調,發現一次不關者,處以50元罰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10.宿舍內禁止賭博、酗酒、吸菸、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爲,違反者取消住宿資格。
四、費用
1.住宿費:享受住房補貼的住宿者,每月需繳納100元住宿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水電費:每年6-9月份每個宿舍繳納100元水電費用該宿舍人員平攤,其他月份爲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員覈算,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維修費:大家共用的電熱水器、洗衣機等公共設施,如有損壞,需住宿使用人員平均分擔。
五、其他
1.如有直系親屬探訪需留宿須向總經理申請並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帶外人入住,違者每次罰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員與另一位住宿人員共同抽查宿舍衛生,評分並排名,連續3個月最後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體人員住宿資格。
3.凡違反本規定者,將根據其性質、情節、態度、影響和後果的不同,給予批評,罰款;態度惡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資格。
六、附則
1.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