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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來源:秀美派    閱讀: 2.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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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男人或女人有了錢就變壞。發覺已經在不經意之間白白流入到小三的的口袋中,下面看看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1

答案是:能!

包小三的錢,從法律上來說,其實就是贈與給小三,既然是贈與,那就涉及贈與的效力問題。

配偶私下贈與財產給小三,實際上是侵害了夫妻共有財產權,另一方在知道後,是可以主張撤銷贈與的,這也就是爲什麼能夠把錢要回來的法律基礎了。

維權前要做好哪些準備?

想把錢要回來,這個肯定要搞清楚一個前提,錢去了哪個小三的口袋?知道是哪個小三後,第二個需要知道的是,錢是怎麼給的?

一般情況下:

假如是轉賬給的,那提供銀行轉賬記錄;

假如小三拿錢購置了車輛或者房產,那提供車牌號碼或者房產地址;

假如是現金給的,會相對麻煩些,可嘗試提供取款記錄;

如果是配偶平時和小三的生活花銷揮霍掉了,那這部分就很難爭取了,主要是舉證難的問題。

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如何維權?

當你準備好以上證據後,就可以和配偶攤牌了,要求 Ta 要麼把錢要回來,要麼離婚!當然,別太沖動一開口就說離婚,因爲維權的路,還需要配偶配合。至於錢拿回來了,你再提離婚也不遲。

當你收集好上面所講的證據後,下一步就可以先找小-三談判了。假如小三肯退錢,恭喜你,萬事大吉;但現實就是現實,到了嘴的肉,小三哪有這麼容易吐出來?說句不好聽,那是被包-養期間的「勞動報酬」啊!

說到這裏,你可以有些着急了,如果談不成,那怎麼辦?

沒關係,那就跟她法庭見。打官司的話,自己會處理當然可以自己處理;假如不會,那建議還是找專業的律師幫助維權。

起訴時可以把小三和配偶一起作爲被告,因爲原告撤銷贈與的主張,涉及配偶和小三,配偶上庭更能查清事實,以防小三否認婚外情的存在,所以要爭取配偶也能到庭。在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可以向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陳述事情真實的經過,勝算還是非常大的。

是不是能全部要回來?

答案是:不一定。

針對這個問題,各地的司法判例是有差別的。有些判決是全部支持,有些支持 50%,有些不支持。其實最主要的還是要看證據,除此之外還要掌握一定的訴訟技巧,當然這個就是專業了。

題外話,假如包小三的錢能夠全部要回來,那男人豈不是零成本包小三?那對於小三來說,那豈不是「很虧」?作爲這個,只能奉勸一句:做小-三,有風險!誰讓你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違背公序良俗呢?

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2

一、老公給小三轉錢能全部要回嗎?

如果是婚後的財產是可以要求拿回來的,因爲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出軌可以淨身出戶嗎

不可以。

淨身出戶,是指在婚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時不得到任何共同財產。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協商不成的,原則上均分(一人一半)。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適當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第2張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義長久穩定居住在一起);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也就是說,一般的出軌如果沒有上升到同居的,是很難達到婚姻法規定的法定過錯。所以僅僅以出軌要求法院判決對方淨身出戶,是得不到支持的。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如果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債務的行爲,是有有可能判對方淨身出戶的!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未轉移財產一方要舉出證據證明對方隱匿了財產,隱匿了多少,如果舉不出證據,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3

案情簡介

田野(化名)與趙先生結婚五年,夫妻感情和睦,但一次偶然的機會,田野發現趙先生有大量款項轉賬給了陌生人,在田野的'再三追問下,趙先生承認出軌,田野萬萬沒想到平日裏恩愛的丈夫居然會背棄夫妻之間如此之久的感情,何況此時田野身懷六甲,趙先生此時的出軌對田野造成了極大的打擊。

趙先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向田野陳述了結識第三者的全過程,在田野懷孕的這段時間裏,趙先生偷偷帶着第三者出國旅行、給第三者買包還有幾筆大額的銀行轉賬,一共算下來,趙先生居然在第三者身上花了幾十萬元,田野不願意辛辛苦苦攢下的積蓄被一個外人這樣拿走,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權利要回趙先生給第三者花的錢。

我們認爲在這個案件中有這樣幾個爭議點:

第一、趙先生的行爲如何定性,趙先生出軌的行爲侵犯了法律嗎?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首先,趙先生出軌的行爲顯然是不符合社會的道德規範的,龐德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道德乃是潛在的法律。趙先生的行爲是遭到社會規範所譴責的,同時插足的第三者更是社會道德所摒棄的。

所以也是法律所不容的行爲,《婚姻法》規定了夫妻應當互相,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趙先生的行爲顯然違反了夫妻間的忠實義務,在婚姻中是過錯方,田野可以此爲事由與趙先生協商離婚,或以此爲事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老公給小三轉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第3張

第二、趙先生與第三者的共同花銷、贈與第三者的財物,田野都可以要回來嗎?第三者觸犯了法律嗎?

同時根據《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而處分夫妻共有財產,如果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要,只有在夫妻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處分財產才合法。趙先生瞞着田野將財產贈與第三者的行爲是一類無權處分,無權處分的行爲是自始無效的。而趙先生帶着小三出去旅行的行爲,雖然同樣違反了社會的道德規範,法律同樣譴責,但沒有給出明確的懲罰措施或補救措施。

趙先生贈與第三者的財物我們判斷爲無權處分的情況下,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無權處分的行爲效力未待定。待定的意思是:如果有權處分的人(本案中是趙先生和田野共同決定)後續認定了行爲是有效的,那麼物權的轉讓正常發生,如果有權處分的人否認該行爲,那麼行爲就自始無效,物權也就沒有發生轉讓了。這個時候第三者收到的財物就是沒有權利基礎的了,田野就可以通過法律要回這些財物。

第三、田野應該怎麼通過法律的手段保障自己的利益?

要回財物最好的辦法是什麼呢?是聘請專業的律師進行非訴業務或者進行訴訟業務主張自己的權利,在此類糾紛當中涉及到法律關係較爲簡單,但是當事人主張權利的過程卻很困難,困難的關鍵在於取證和權利的實現,在向第三者主張要求返還財物的時,第三者往往配合的,而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返還財物時,法律需要足夠的證據才能幫助當事人要回自己的財產,而這些證據往往都在出軌一方信息中。

夫妻中有一方出軌的行爲是嚴重影響家庭穩定的情況,夫妻雙方之間本身就矛盾激化,若是由一方繼續追究過錯,很可能引起反效果甚至1家庭的破裂,而這時候引入律師作爲外力,既可以讓專業的人去維護當事人的權利,又可維護家庭的穩定,是相當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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